|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5-12-28 | 增发A股 | 2015-12-28 | 24.69亿 | - | - | - |
| 2015-12-28 | 增发A股 | 2015-12-28 | 4979.83万 | 2016-06-30 | 0.00 | 100% |
| 2014-06-25 | 增发A股 | 2014-06-25 | 4.90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 2010-11-02 | 首发A股 | 2010-11-10 | 4.76亿 | 2014-12-31 | 8938.73万 | 89.97% |
| 公告日期:2025-07-01 | 交易金额:5679.9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成功科技工业园4幢1-3层、5幢1层、6幢1层、7幢1层、8幢1层、9幢1层、10幢1层、11幢1层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306422号】及其搭盖物 |
||
| 买方:泉州市衡立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
| 卖方: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近日获悉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公告主要事项如下:1.拍卖标的物: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成功科技工业园4幢1-3层、5幢1层、6幢1层、7幢1层、8幢1层、9幢1层、10幢1层、11幢1层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306422号】及其搭盖物。2.标的物简介: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成功科技工业园,宗地东至宝顺路,西至宝安路,南至规划路,北至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用地。土地级别属南安市二级工业用地。已达“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已开发完成,建成于2001年、2013年。3.评估价:81142100元;起拍价:56799470元;保证金:5679900元;增价幅度:280000元(或整数倍)。 |
||
| 公告日期:2019-12-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买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海纪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广中茂”)和上海纪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签署了《意向书》。 |
||
| 公告日期:2019-04-09 | 交易金额:30908.24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陈文团,陈秀玉 | 交易标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分别持有上市公司45,760万股股份及8,74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8.36%及3.51%。两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4,50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87%。 本次股份转让后,陈秀玉女士持有公司39,297万股股份,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77%; 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2,742万股股份,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0%;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2,039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87%。 因公司股东邱茂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茂期先生、蔡月珠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77%,本次股份转让后,邱茂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茂期先生、蔡月珠女士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引入东方盛来作为战略股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着长期积极的影响。 | ||
| 公告日期:2019-03-30 | 交易金额:30908.24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陈秀玉,陈文团 | 交易标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9-08-01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目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缓等困难,为确保中茂园林现有工程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东方盛来拟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结合公司及中茂园林实际情况,东方盛来拟与公司设立以东方盛来为主体的共管账户专项用于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共管账户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公司日常运营及工程复工等问题,不得挪作他用。东方盛来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共管账户支付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9年5月31日前向共管账户支付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后期资金根据中茂园林项目的实际进度按需支付;2、在上述承诺完成之前,东方盛来如果通过质押其持有的天广中茂的股份做质押融资的,质押融资资金优先满足上述承诺。 20190615:股东大会通过 20190801: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收到《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说明》,东方盛来决定暂缓上述承诺的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开说明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东方盛来承诺的有关资金尚未到位。 |
||
| 公告日期:2019-07-1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东方盛来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项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0190710:截至本公告日,该项财务资助实际提供金额为1,893.49万元。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17 | 原始质押股数:24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6-02至 -- |
| 出质人:陈秀玉 |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陈秀玉于2020年06月02日将其持有的24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1-07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1-03至 -- |
| 出质人:陈秀玉 | ||
| 质权人:福建瑞达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陈秀玉于2020年01月03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福建瑞达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6-17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5-27 |
|
解押相关说明:
陈秀玉于2020年05月27日将质押给福建瑞达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8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