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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12-05 交易金额:4.28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12.2807%股权

买方:共青城笠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字火腿”)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金字火腿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共青城笠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笠恒投资”)、共青城银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盾投资”)、李笠、张娴签署《关于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云公司”或“标的公司”)12.2807%股权以人民币42,802.32万元转让给笠恒投资。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银盾云公司股份。

公告日期:2024-01-09 交易金额:4.01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12.2807%股权

买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字火腿”)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金字火腿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银盾云公司、共青城笠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银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笠、张娴签署《关于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40,110.00万元认购银盾云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出资占比为12.2807%,其余33,110.00万元计入银盾云公司资本公积。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11-17 交易金额:99312.64 万元 转让比例:20.30 %
出让方:安吉巴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任贵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1、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任贵龙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公告日期:2021-10-12 交易金额:99312.64 万元 转让比例:20.30 %
出让方:安吉巴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任奇峰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1、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任奇峰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2-30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方式:拍卖转让债权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根据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字火腿”)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拍卖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的议案》,公司将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根据公司与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拍卖合同》,公司委托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上述债权。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受托于2021年3月5日上午10时在金华市婺州街76号5楼第三次公开拍卖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根据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只有一位竞买人出价,成交价为人民币3亿元,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出价人并竞价成功。

公告日期:2023-08-17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任贵龙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贵龙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发行对象”或“认购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93,493,98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含本数)。任贵龙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比例不低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的10%(含本数),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20221116: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28: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306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30210: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回复。 20230222:根据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出修订。 2023030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2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31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30: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0429: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财务数据更新和进一步补充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30505: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分别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现根据规定对会后事项承诺函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30817: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8-07 原始质押股数:31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8-05至 2026-02-05
出质人:施延军
质权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施延军于2024年08月05日将其持有的3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4-08-07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8-05至 2026-02-05
出质人:施延军
质权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施延军于2024年08月05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