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宽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0]2299号文批准,由安迪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独粤深总字第30729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港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肇怀(LIU,JEFFREYZHAOHUAI),经营期限50年。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2002年9月28日,本公司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注册名称变更登记,由宽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英飞拓科技...查看全部▼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宽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0]2299号文批准,由安迪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独粤深总字第30729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港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肇怀(LIU,JEFFREYZHAOHUAI),经营期限50年。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2002年9月28日,本公司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注册名称变更登记,由宽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英飞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原名安迪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在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了注册名称变更登记,变更为英飞拓(中国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04年4月10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股东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港币400万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批准,本公司以2003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24.92万元(折合港币400万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港币5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4年11月8日董事会决议,公司股东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港币500万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批准,公司股东以现金投入76万元,以2002年度、2003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51.35万元(折合港币424万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港币1,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5年11月10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股东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港币1,380万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批准,本公司以2004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39万元(折合港币1,380万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港币2,380万元。其中英飞拓(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港币2,380万元,持股比例100%。
根据本公司2007年5月8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股东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港币4,341.50万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批准,本公司以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4,288,818.38元(折合港币43,415,000.00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港币6,721.50万元。其中英飞拓(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港币6,721.50万元,持股比例100%。
根据本公司2007年6月29日董事会决议,并经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深外资南复[2007]0289号文件批复,本公司股东英飞拓(中国香港)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其中将48%的股权转让予JHLINFINITELLC(恒大有限公司),47%的股权转让予刘肇怀(LIU,JEFFREYZHAOHUAI),3%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英柏亿贸易有限公司,2%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鸿兴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7年9月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以本公司业经审计的截止2007年7月31日的净资产总额110,862,329.43元,按1:
0.99222的比例折为1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
2007年12月1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2103号文件批复,本公司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1月8日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40301501118788,经营期限变更为永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6号”文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24号)的同意,2010年12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人民币37,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000,000.00元。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1年6月10日,经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以总股本14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5,200,000股。公司已于2011年9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3,520万元。
2011年9月15日,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实施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由235,200,000股变更为236,064,000股。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3,606.40万元。
2012年07月13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36,0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36,064,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54,096,000股。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5,409.60万元。
2013年6月3日,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因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失效,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87,000股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409.60万元减少至35,370.90万元,总股本减至353,709,000股。
2013年6月6日,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53,70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2013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失效及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失效,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25,800股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370.90万元减少至35,338.32万元,总股本减至353,383,200股。
2014年05月28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53,38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53,383,2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59,398,160股。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5,939.816万元。
2014年11月24日,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因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失效,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7.908万股公司股份。
2015年3月18日,股权变更完成后注册资本由45,939.816万元增加至46,360.69万元,总股本增至463,606,900股。
2015年3月18日,完成了以上对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7.908万股的注销。
2015年8月24日,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因第二个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本次行权810,180股公司股份,行权后股本增至464,417,080股,注册资本由46,360.69万元变更为46,441.708万元。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4,417,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015年6月18日,股权变更完成后注册资本由46,441.708万元变更为69,662.562元,总股本增至696,625,620股。
2015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购买李文德持有的杭州藏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愚科技”)59%股权,购买潘闻君持有的藏愚科技20%股权,购买叶剑持有的藏愚科技8.63%股权,购买赵滨持有的藏愚科技3.75%股权,购买唐胜兰持有的藏愚科技2.81%股权,购买苗玉荣持有的藏愚科技2.81%股权,购买刘玲梅持有的藏愚科技1.50%股权,购买阮如丹持有的藏愚科技1.50%股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3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文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核准本公司向李文德发行9,201,280股股份、向潘闻君发行3,119,078股股份、向叶剑发行1,345,103股股份、向赵滨发行584,827股股份、向唐胜兰发行438,620股股份、向苗玉荣发行438,620股股份、向刘玲梅发行233,931股股份、向阮如丹发行233,93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即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权益法对藏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2,376.98万元,据此,经各方协商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对价为12,180万元,发行价格为7.81元/股。李文德等人认购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69,662.562万元变更为71,222.101万元,总股本增至712,221,010股。
2015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失效及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报告书(预案)>的议案》的子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因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失效,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68,620股公司股份。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1,222.101万元减少至71,165.239万元,总股本减至711,652,390股。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1,652,39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016年5月23日,上述权益分派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原711,652,390股增至925,148,107股。
2016年7月8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李文德、潘闻君、叶剑、赵滨、唐胜兰、苗玉荣、阮如丹、刘玲梅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389,259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925,148,107股的0.0421%。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925,148,107股变更为924,758,848股。
2016年7月起,因第二个股权激励计划和三个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之间,激励对象共行权9,527,368股公司股份。
2016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2号),核准英飞拓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英飞拓于2016年8月实施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股数为110,914,454股。上述期权自主行权和募集结束后,英飞拓总股本增加至1,045,200,670股,注册资本为104,520.067万元。
2017年1月起,因第二个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自主行权,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之间,激励对象共行权3,966,582股公司股份。
2017年5月22日,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注销李文德、赵滨、阮如丹、刘玲梅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2,802,497股。
上述期权自主行权和股份回购结束后,英飞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636.4755万元,总股本增加至1,046,364,755股。
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5号),核准英飞拓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9,040,134股新股。公司于2018年6月实施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股数为152,671,755股。本次发行后,英飞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903.6510万元,总股本增加至1,199,036,510股。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底顺利到位,新增股份于2018年7月9日在深交所顺利上市。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收到股东JHL及刘肇怀先生的通知,JHL、刘肇怀先生与深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JHL拟向深投控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英飞拓59,933,755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5.00%。同时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JHL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行使所持有的145,758,8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为12.16%)的表决权,也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2019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协议双方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6日,公司收到JHL和深投控的通知,深投控已经向JHL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JHL放弃行使部分股份表决权的声明已经生效。深投控取得公司的控制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