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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1-12-31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8%股权

买方: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卖方: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14日,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网通”)的通知,中电网通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902,1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2.18%)无偿划转给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持有。   本次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其中,中电网通持有187,160,325股,占总股本27.39%;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持有23,903,877股,占总股本3.5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持有6,613,027股,占总股本0.97%;电科投资持有30,691,514股,占总股本4.49%。

公告日期:2019-12-18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9.7008万股股权

买方:中电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
卖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
交易概述: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中国电科关于无偿划转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国有股份的批复》(电科资函[2018]135号),同意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以下简称“七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四所”)、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通信”)及桂林大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大为”)分别所持杰赛科技154,166,700股、34,922,000股、11,641,649股及1,332,100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电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通信”)持有,将桂林大为持有的134,559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四所”)持有(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12-31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2.18 %
出让方: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中电网通、电科投资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事项完成后,中电网通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公告日期:2019-12-18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
出让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 交易标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电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5-16 交易金额:700877.16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等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广州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等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00,877.16万元。 20230516: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3-04-22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2006年3月31日,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杰赛”或“公司”)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议案》,向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简称“七所”)租赁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的楼宇房屋作为办公场所。201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七所续签相关楼宇房屋租赁合同。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七所续签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的房屋及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大院A-5科研楼首层部分房产租赁协议。根据“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公司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公司和业主方七所友好协商,参照同类地段同类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七所和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总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三年。 20230422:经公司和业主方七所友好协商,参照同类地段同类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七所和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总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