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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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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2562

详细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Brother Enterprises Holding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brother.com.cn
主营业务: 维生素、香料、皮革化学品、铬盐、催化剂等精细化学品以及特色原料药、制剂等医药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医药食品 、特种化学品
控股股东: 钱志达、钱志明 (持有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76、18.74%)
实际控制人: 钱志达、钱志明 (持有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76、18.74%)
最终控制人: 钱志达、钱志明 (持有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76、18.74%)
董事长: 钱志达 董  秘: 钱柳华 法人代表: 钱志达
总 裁: 李健平 注册资金: 11.43亿元 员工人数: 2962
电  话: 86-0573-80703928 传  真: 86-0573-87081001 邮 编: 3144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学林街1号
公司简介: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维生素、香料、皮革化学品、铬盐、催化剂等精细化学品以及特色原料药、制剂等医药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医药食品、特种化学品。公司的“兄弟(Brother)”品牌和核心产品先后荣获“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浙江出口名牌”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均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钱志达 董事长,董事
2.1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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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钱志明 副董事长,董事
2.142亿
--
3 李健平 董事
3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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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中平 董事
25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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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清泉 董事
3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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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唐月强 职工董事
20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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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章智勇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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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姚武强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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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张福利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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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1-03-19 发行数量:2670.00万股 发行价格:21.00元
上市日期:2011-03-10 发行市盈率:45.6500倍 预计募资:2.86亿元
首日开盘价:26.03元 发行中签率 0.26% 实际募资:5.61亿元
主承销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1、1993年发行人前身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设立
  1992年8月28日,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总公司与成都科技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签署《协议书》,双方约定联营创建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总公司投资70万元、成都科技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以技术出资30万元。
  体制改革、政企分开后,上述集体资产投资经营与资产管理职能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承担。
  1992年9月19日,海宁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建办成都科技大学海宁皮革化工厂的批复》(海计经计(1992)1074号)同意该联营事宜。
  1992年10...查看全部▼

  1、1993年发行人前身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设立
  1992年8月28日,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总公司与成都科技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签署《协议书》,双方约定联营创建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总公司投资70万元、成都科技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以技术出资30万元。
  体制改革、政企分开后,上述集体资产投资经营与资产管理职能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承担。
  1992年9月19日,海宁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建办成都科技大学海宁皮革化工厂的批复》(海计经计(1992)1074号)同意该联营事宜。
  1992年10月10日,海宁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证资金报告书》(海审所验字(1992)第499号),报告显示,科大皮革化工厂实际出资额为70万元,全部由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投入。成都科技大学科技开发中心没有对科大皮革化工厂进行任何出资。
  1993年1月5日,科大皮革化工厂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467333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70万元,工商登记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实际出资人为海宁市皮革化工厂。
  根据科大皮革化工厂自设立时起至2001年改制期间的无形资产、实收资本明细账,科大皮革化工厂在上述期间内的无形资产明细、账面实收资本明细均未记载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对科大皮革化工厂进行过投入。
  四川川大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原为成都科技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与海宁市周王庙镇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签署《关于对原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的联营终止协议书》,四川川大科技产业发展中心确认其未对科大皮革化工厂进行任何投入,科大皮革化工厂的债权债务与其无关。
  2009年11月26日,钱志达、钱志明出具《关于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出资情况的说明和承诺》,承诺如下:如因科大皮革化工厂原联营事宜,兄弟科技与科大开发中心或其主管部门,或科大开发中心机构合并的单位之间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诺人负责解决;如因科大皮革化工厂原联营事宜,兄弟科技被要求承担价款支付责任、赔偿责任等任何民事责任时,该等民事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如因科大皮革化工厂原联营事宜,导致兄弟科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承诺人应向兄弟科技做出相应赔偿或补偿。
  2010年9月7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集体产权界定、转让行为予以确认的请示》(海政【2010】79号),确认意见为:“科大皮革化工厂虽名为联营企业,但科大开发中心没有履行任何出资义务,科大皮革化工厂的实际出资人为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科大开发中心自始不享有科大皮革化工厂的任何权益。”2010年10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产权界定等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0】100号),对上述海宁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科大皮革化工厂虽名为联营企业,但实际出资人为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成都科技大学科大开发中心实际没有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享有科大皮革化工厂的权益。
  2、科大皮革化工厂的资产来源情况
  科大皮革化工厂成立时,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将其经营性资产(详见下表)投入到科大皮革化工厂,科大皮革化工厂的资产全部来源于海宁市皮革化工厂。
  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成立于1991年9月。1991年8月31日,海宁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证资金报告书》(海审所验字(1991)第210号)。该报告显示,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办公室出资30万元设立了海宁市皮革化工厂。1991年9月17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成立,取得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登记号为【1467250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为集体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皮革用助剂,兼营无。
  经核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30万元出资实际系由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公司与钱志达(代表钱氏父子三人——即钱志达、其父钱雨龙、其弟钱志明)共同投入。1991年5月25日,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公司与钱志达签署《关于联办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协议(意向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总投资额30万元,其中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公司出资10万元,钱志达出资20万元。根据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办公室与钱志达于1991年8月25日共同签署的《海宁市皮革化工厂资金平衡表》显示,当日该厂账面资产合计578,048.43元(详见下表),该等资产中: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办公室以占地1,000平方米的房屋作价10万元作为对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出资计入实收资本,其余478,048.43元资产则来源于钱氏父子三人投资创办的周镇化学品厂,其中20万元作为钱志达的出资计入实收资本,其余278,048.43元作为负债处理。
  根据钱志达、钱雨龙、钱志明于2008年6月8日共同签署的《关于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原始投入及周镇化学品厂有关情况的说明》,周镇化学品厂系以钱志达名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主要生产皮革渗透剂等皮革化工产品。钱志达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管理,该企业设立及经营所需的资金主要由钱雨龙、钱志明投入,钱志达投入的资金较少。由于钱志达投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资产全部来源于周镇化学品厂,因此,钱志达对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拥有的三分之二的权益实际归钱氏父子三人所有。经钱氏父子三人约定,由钱志达对外代表钱氏父子投资、经营和管理海宁市皮革化工厂。2009年5月18日,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钱志达投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资产来源及周镇化学品厂有关情况予以确认的批复》(周政[2009]68号),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
  2009年5月18日,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对周镇化学品厂企业性质予以确认的报告》(周政[2009]66号),该文件证明:“周镇化学品厂成立于1989年1月24日,系以钱志达的名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主要生产皮革渗透剂等皮革化工产品。该厂曾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经营期间依法纳税,已于1991年底注销。”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周镇化学品厂的设立、个体工商户性质、注销情况予以确认。
  2010年9月7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集体产权界定、转让行为予以确认的请示》(海政【2010】79号),确认意见为:“海宁市皮革化工厂虽工商登记为集体性质企业,但实际为工业公司与钱志达(代表钱氏父子三人)共同投资的“红帽子”企业,钱氏父子三人对海宁市皮革化工厂自始拥有三分之二的权益。钱志达代表钱氏父子三人投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资产均来源于周镇化学品厂,周镇化学品厂系以钱志达名义在周王庙镇投资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已于1991年底注销),周镇化学品厂实际由钱氏父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2010年10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产权界定等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0】100号),对上述海宁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海宁市皮革化工厂虽工商登记为集体企业,但其实质为周王庙镇集体享有三分之一权益、钱氏父子三人享有三分之二权益的“红帽子”企业。
  3、科大皮革化工厂与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资产负债关系
  科大皮革化工厂成立时,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将其经营性资产投入到科大皮革化工厂,科大皮革化工厂成立后,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不再单独设立财务账册,亦不再从事主营业务的经营,但对外投资、申请商标、银行贷款等仍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名义进行,且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名义进行的对外投资、银行贷款所形成的资产与负债均记载于科大皮革化工厂的账务账册。科大皮革化工厂与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之间存在资产、负债混同的情况。
  4、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变更情况
  1993年8月9日,海宁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证资金报告书》(海审所验字(1993)第891号),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以企业实有资金增加注册资本至100万元。1993年9月6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皮革用助剂,兼营革皮服装、革皮制品、革皮家具。
  1993年12月23日,海宁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证资金报告书》(海审所验字(1993)第1151号),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以企业实有资金增加注册资本至258万元。1994年1月18日,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更名为“海宁兄弟实业发展公司”,且保留原“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名称,注册资金为258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主营皮革用助剂及其他化工产品、革皮服装、革皮制品;兼营技术服务。
  5、1996年3月产权转让
  1996年3月,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与钱志达(代表钱氏父子三人,下同)签署了《产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将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办公室拥有的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三分之一权益一次性协议转让给钱志达。由于科大皮革化工厂系由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全资设立,本次产权转让的资产范围包括了科大皮革化工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本次产权转让委托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办公室产权服务所对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进行了资产清查,截至1995年12月23日,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经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办公室产权服务所清查核实后的净资产为14,864,670.88元,其中减免税形成的净资产为2,636,564.14元。根据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公司与钱志达于1991年5月25日签署的《关于联办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协议(意向书)》及1991年5月29日签署的《补充协议》,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享受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净利润(即扣除减免税形成的净资产)的三分之一计4,076,035.58元、享受减免税形成的净资产的三分之二计1,757,709.43元,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对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拥有的权益合计为5,833,745.01元。根据上述《产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同意将拥有的权益以3,791,934.26元的价格转让给钱志达。钱志达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于1997年6月至9月期间将股权转让款项全部支付给了周王庙镇人民政府,但本次产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与科大皮革化工厂工商登记仍为集体性质的“红帽子”企业。
  上述《产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系由周王庙镇人民政府作为转让方签署,因此,本次产权转让已经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同意,经过了有权部门的审批,上述协议的内容系交易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2010年9月7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集体产权界定、转让行为予以确认的请示》(海政【2010】79号),确认意见为:“1996年产权转让的资产和负债范围包括了科大皮革化工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本次产权转让虽未经评估,但转让价格系以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资产清查后的净资产为依据,产权转让价格公允。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没有办理企业改制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与科大皮革化工厂虽工商登记仍为集体性质的企业,实际上其全部权益归钱氏父子三人所有。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原始投资10万元,最终以3,791,934.26元收回投资,投资期间投资回报率很高;并且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主要由钱志达负责经营管理,周王庙镇人民政府未参与经营管理,钱志达在经营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期间,对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将持有的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三分之一的权益在资产清查后价值的基础上优惠了一定比例,按照3,791,934.26元的价格转让给钱志达,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已于1997年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上述情形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鉴于1996年我市正处于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阶段,尚未就集体产权转让的定价及转让程序出台全市性的具体政策文件,本次集体产权转让是我市产权制度改革在实践中的一种探索。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上述集体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定价、转让程序均经过周王庙镇人民政府批准,经过了有权部门的审批,符合当时浙江省、海宁市集体企业改制的有关精神,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及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风险。”2010年10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产权界定等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0】100号),对上述海宁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本次产权转让虽未经评估,但产权转让的价格系以清查核实后的净资产值作为定价依据,产权转让价格公允;本次产权转让已经有权部门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已取得海宁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确认。因此,本次产权转让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6、2000年7月钱氏父子三人对科大皮革化工厂增加投入
  2000年7月,钱雨龙、钱志达、钱志明共同对科大皮革化工厂增加投入23,028,366.08元,其中:以经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投入3,028,366.08元、以货币资金投入20,000,000.00元。本次增资没有进行验资,亦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0年12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行为进行了验资复核,确认上述增资已全部到位。
  7、2001年产权界定及有限公司设立
  (1)科大皮革化工厂的产权界定及改制情况
  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1996年产权转让后,科大皮革化工厂、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权益已100%归钱氏父子三人拥有,但未及时办理企业改制的工商登记手续。由于科大皮革化工厂设立后,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已不再从事任何经营业务,其经营性资产均投入到科大皮革化工厂,科大皮革化工厂系主要经营主体,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科大皮革化工厂于2000年-2001年履行了产权界定及改制的相关法律程序。
  2000年10月19日,海宁市第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科大皮革化工厂实际占有的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海乡镇企资评(2000)110号《资产评估报告》。由于在本次产权界定及改制前,科大皮革化工厂与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存在资产、负债混同的情况,因此本次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范围内的资产实际包括了科大皮革化工厂与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0年7月31日,科大皮革化工厂、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经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87,175,954.42元、负债总额为46,590,779.48元、净资产为40,585,174.94元。
  2000年12月22日,海宁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以《关于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资产评估确认的通知》(海乡镇企资认[2000]39号)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2001年2月27日,海宁市周王庙镇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产权界定的决定》(周资委(2001)01号),对上述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产权界定结果如下:镇资产经营公司拥有权益1,088,150.00元、钱志明拥有权益19,431,250.00元、钱志达拥有权益1,632,225.00元、钱雨龙拥有权益18,433,549.94元,上述产权界定结果已经海宁市乡镇企业局确认。
  2001年3月6日,经海宁市企业产权交易所鉴证,镇资产经营公司与钱雨龙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双方约定镇资产经营公司将名义上界定所得的净资产1,088,150.00元以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雨龙。
  镇资产经营公司将名义界定所得的权益以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雨龙的原因:1996年12月,镇资产经营公司与兄弟实业签订《借款协议书》,借款50万元给兄弟实业,并约定兄弟实业自1997年1月1日起每年向镇资产经营公司支付固定利息9万元。兄弟实业按照协议约定将1997年、1998年、1999年度每年的利息支付给了镇资产经营公司。因此,本次产权转让系镇资产经营公司将名义上拥有的108.8万元净资产按照59万元(50万元本金加2000年的利息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雨龙。钱雨龙已按照镇资产经营公司与其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上述转让价款59万元支付给了镇资产经营公司。针对上述情况,钱雨龙、钱志达、钱志明父子三人于2010年8月26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上述股权转让产生任何纠纷,或给镇资产经营公司、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害的,一切损失均由父子三人承担。镇资产经营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出具《关于对2001年转让科大皮革化工厂产权相关事宜的确认》,确认:“本公司与钱雨龙之间的上述产权转让事宜经本公司与钱雨龙协商一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风险。本公司与兄弟实业之间的借款往来已经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风险。”
  2001年3月5日,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整体转让改制为浙江兄弟化工有限公司的报告》(周政(2001)9号);2001年3月16日,海宁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成都科大科技开发中心海宁皮革化工厂整体转让改制为浙江兄弟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海乡镇企[2001]42号),同意科大皮革化工厂、兄弟实业(海宁市皮革化工厂)的资产在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的基础上,由钱雨龙、钱志达、钱志明以经界定的净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作为出资设立“浙江兄弟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钱雨龙以产权界定所得存量资产18,433,549.94元、购买部分存量资产59万元以及货币资金176,450.06元合计1,92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8%;钱志明以产权界定所得部分存量资产1,92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8%;钱志达以产权界定所得部分存量资产16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改制后,原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继。
  2001年3月14日,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海正所验(2001)05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改制及有限公司设立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2001年3月19日,浙江兄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化工”)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登记号为【330481200133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9月7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集体产权界定、转让行为予以确认的请示》(海政【2010】79号),确认意见为:“2001年海宁市周王庙镇资产管理委员会对科大皮革化工厂及兄弟实业的产权界定,已经海宁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复同意,该等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2001年产权界定过程中仅在名义上界定给资产经营公司的1,088,150.00元权益,由资产经营公司按照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雨龙,该部分权益的处置方式已经各方一致同意,没有损害资产经营公司利益,亦没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风险;上述情形不会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纠纷或潜在风险。”2010年10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产权界定等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0】100号),对上述海宁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2001年科大皮革化工厂及兄弟实业的产权界定已经履行了合法程序,产权界定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2001年钱雨龙与镇资产经营公司之间的净资产转让行为,名义为集体产权转让,实质为通过该次交易清偿对镇资产经营公司的借款;该次交易系经钱雨龙与镇资产经营公司协商一致,镇资产经营公司亦已收到相关价款,并确认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风险;且钱志达、钱志明、钱雨龙已就该次交易出具了承诺,海宁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亦对此予以确认。因此,钱雨龙未实际向海宁市周王庙镇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08.8万元产权转让对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权形成纠纷或潜在风险。
  8、2006年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6年7月26日,兄弟化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自然人股东钱雨龙将其所持兄弟化工48%股权以1,920万元转让给钱志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钱雨龙与钱志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日,兄弟化工通过另一项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钱志达以货币资金增资980万元;钱志明以货币资金增资1,020万元。
  增资后浙江兄弟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其中钱志达出资3,06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钱志明出资2,94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
  2006年8月1日,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海正所验(2006)39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予以验证。2006年8月2日,兄弟化工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登记号为【330481200133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9、2006年9月公司更名
  为更好的开展对外经营,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决定更名为兄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8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6]第539号),对企业名称变更予以核准。
  2006年9月25日,兄弟化工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将浙江兄弟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兄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9月28日,兄弟集团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07年6月股权转让
  2007年6月28日,兄弟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股东钱志达、钱志明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兄弟集团255万元股权、245万元股权(合计5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8.33%)以255万元、2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宁万昌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经海宁市企业产权交易所鉴证,钱志达、钱志明分别与海宁万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股东出资)转让合同》。
  2007年6月28日,兄弟集团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07年9月18日兄弟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8日,兄弟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名称预核准,确定以2007年7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2007年8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7]第633号),对企业名称变更予以核准。
  2007年9月7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会审[2007]第1767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07年7月31日,兄弟集团总资产为375,420,339.07元,负债为258,432,692.29元,净资产为116,987,646.78元。
  2007年9月9日,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兄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浙勤评报字[2007]第122号),兄弟集团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46,472,430.66元。
  2007年9月10日,兄弟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07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6,987,646.78元按照1:0.6838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总额8,000万股,每股1元,未折股部分36,987,646.78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07年9月10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87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7年9月18日,兄弟科技领取了注册号为3304000000070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12、2009年9月股权转让
  2009年9月27日,钱志达、钱志明分别与金建平等30名自然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钱志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6万股股份、钱志明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金建平等30名自然人,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2009年8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值确定,即2.35元/股。
  2009年9月28日,发行人在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13、2010年4月股权转让
  2010年4月15日,自然人股东李国兴与钱志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国兴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8万股以18.8万元转让给钱志明。2010年5月10日,发行人在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733354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63,700,541.00元,股份总数1,063,700,541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2,171,75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01,528,783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29
参股或控股公司:1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3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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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6.91亿 -5205.87万 维生素、香精香料及原料药的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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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65亿 -1225.79万 投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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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42亿 9206.32万 维生素B1的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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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兄弟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50亿 -1005.36万 药品的研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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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股份美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001.78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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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泽诚港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未披露 741.4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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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兄弟潮乡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00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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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ther CISA Proprietary Limited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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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工业南非(私人)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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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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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兄弟潮乡医药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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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润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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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赛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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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迈科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