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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异动提醒: 更多>> ST步森09:30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ST板块+男装+筹划表决权委托 涨停分析 ▼
ST板块+男装+筹划表决权委托
1、 公司主营业务为男装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衬衫、裤装、西服、茄克衫和针织衫。 2、4月24日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可能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存在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3、4月23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可能与公司诉讼费用增加有关。公司预计2023年度亏损5000万元至1亿元,主要由于本年度诉讼费用增加导致亏损同比增长。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发布公告: 《ST步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龙 虎 榜:
2024-04-30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4-04-30披露《2023年年报》
2024-04-30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4-04-30披露《2024年一季报》
2024-04-23 发布公告: 《ST步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22 龙 虎 榜:
2024-04-17 发布公告: 《ST步森: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2024-04-17 龙 虎 榜:
2024-03-30 发布公告: 《ST步森: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3-22 大宗交易:
2024-03-13 发布公告: 《ST步森:关于部分银行账户新增资金冻结事项的公告》
2024-03-07 大宗交易:
2024-01-31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亿元至-5000万元,变动幅度为-40.79%至29.61% 变动原因 
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因受包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增加等原因影响,导致本年度诉讼费用增加,亏损同比增长。
2023-11-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10-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22元,净利润-3194.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4.41%
2023-10-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3-10-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9-12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8-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8-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8-24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3-08-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中报每股收益-0.13元,净利润-182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4.99%
2023-08-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8-24 参控公司: 参控BUSEN,INC.,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凌源森凌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信汇付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步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合肥森白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市森舒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宿迁京东之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4.7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仕肯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创展步森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步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步森职尚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榆树市森榆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帛裳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绍兴森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绍兴森解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芜湖森繁服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市步森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慧枫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森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森腾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虹枫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兴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怀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毕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贸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遵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铜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阳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铁岭森岭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陕西步森服饰智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陕西西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3-08-17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7起,合计涉案金额:1783万元
2023-08-16 违规处罚:
2023-07-15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2300万元至-1300万元,增长幅度为30.55%至60.75% 变动原因 
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尚未处在恢复过程之中,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聚焦主业的发展目标,多措并举努力实施降本的经营策略,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023-07-05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5-31 违规处罚:
2023-05-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2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3-05-26 监管问询: 2023-05-26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3-05-2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3-05-16 资产出售: 拟出让位于绍兴市诸暨枫桥镇梅苑村的工业用地及厂房,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拟与诸暨市笃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笃行纺织”)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拟转让公司位于绍兴市诸暨枫桥镇梅苑村的工业用地及厂房。本次交易拟转让价格为43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叁佰万元整)。
2023-05-09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
2023-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2年年报每股收益-0.49元,净利润-7102.7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18.17%
2023-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1元,净利润-205.3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9.77%
2023-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3-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4-29 参控公司: 参控凌源森凌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步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合肥森白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市森舒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宿迁京东之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4.7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仕肯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创展步森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步森职尚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帛裳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绍兴森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绍兴森解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芜湖森繁服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市步森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慧枫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森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虹枫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西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兴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怀服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贸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遵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铜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贵州森阳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铁岭森岭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陕西步森服饰智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2-11-12 立案调查: 2022-11-12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8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10-15 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为445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3.18%,每股转让价5.19元,激励方案有效期3年,当前进度为停止实施
2022-06-13 资产出售: 拟出让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及北京蜂禄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蜂禄元”)拟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步信云”)进行减资,杭州步信云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减至100万元。   北京蜂禄元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雅珠全额出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蜂禄元共同对杭州步信云减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2-05-30 监管问询: 2022-05-3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2-05-14 股东减持: 王刚于2022.05.11至2022.05.12期间累计减持9.4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7% 详细内容 
王刚 于2022.05.12 减持6.9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

王刚 于2022.05.11 减持2.54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2%

2022-05-12 高管减持:
2022-05-11 高管减持:
2022-05-06 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
2022-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04-26 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
2022-03-31 监管问询: 2022-03-31收到关注函
2022-03-15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王刚计划自2022-04-07起至2022-10-06,拟减持不超过9.4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7%
2022-01-19 立案调查: 2022-01-19被立案调查,原因为其他事项 详细内容▼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因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1-12-04 立案调查: 2021-12-04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2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0-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9-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违规担保
被担保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8-16 处罚金额:27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优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7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万元罚款;   三、对张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3-05-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王雅珠,时任总经理肖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王雅珠、肖夏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10-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春江,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欣,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欣,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2-10-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王雅珠,公司董事会秘书阚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王雅珠、阚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6-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王雅珠,总经理肖夏,财务负责人刘婷婷,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6-13 处罚金额:12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时任代总经理、副董事长杜欣,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时任董事长王春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赵春霞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三、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杜欣、张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2-05-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公司原董事赵玉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王春江、赵玉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4-22 处罚金额:10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2-04-22 处罚金额:10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赵玉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2-03-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春江,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优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王春江、张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2-03-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2-03-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公司总经理封雪,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春江,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优,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雅珠,公司总经理肖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赵春霞、封雪、王春江、王雅珠、肖夏、张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08-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08-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2018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0-08-10 处罚金额:5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步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9-09-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赵春霞,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封雪,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燕,公司时任总经理陈建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赵春霞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封雪对公司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监事会主席刘燕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对临时提案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时任总经理陈建飞对公司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未披露等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赵春霞、封雪、刘燕、陈建飞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此外,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你公司应当对上述所有问题进行整改并在2019年9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9-07-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飞,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飞、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7-06-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王建军,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寿鹤蕾,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艳,杜常铭,章楠,蒋燕,钱兆华,晏支华,薛伟,邵桂娥,段春来,张飚,申伟,程米町,唐革伟,胡金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第19.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时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军、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寿鹤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艳、杜常铭、章楠、蒋燕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钱兆华、晏支华、薛伟、邵桂娥、段春来、张飚、申伟、程米町、唐革伟、胡金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7-04-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徐茂栋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徐茂栋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7-01-09 处罚金额:4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王建辉,彭娟娟,廖标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爱建证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王建辉、彭娟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廖标稳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6-03-01 处罚金额:3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王建军,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寿鹤蕾,董事吴永杰,董事马礼畏,董事陈智君,董事王玲,董事潘亚岚,董事蒋衡杰,董事章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责令步森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王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3、对寿鹤蕾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4、对吴永杰、马礼畏、陈智君、王玲、潘亚岚、蒋衡杰、章程给予警告。

公告日期:2014-07-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军,董事兼总经理吴永杰,财务总监袁建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步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和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步森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步森股份控股股东步森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步森股份董事长王建军、董事兼总经理吴永杰、财务总监袁建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步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4-04-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董事长王建军,财务总监袁建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王建军予以警示,王建军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要求袁建军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10时到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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