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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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 首发A股 | 2011-04-20 | 5.52亿 | 2016-06-30 | 0.00 | 97.84% |
公告日期:2022-05-30 | 交易金额:1.6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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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动力”)控股股东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奕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所持20,31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30%)。 |
公告日期:2022-05-10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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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2022年3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与南通奕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天津鑫达将其持有的通达动力25,8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65%)转让给南通奕达。 同时,天津鑫达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放弃所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津鑫达仍持有上市公司24,139,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2%)对应的表决权。 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完成,南通奕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25,8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65%,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姜煜峰、姜客宇父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告日期:2022-05-30 | 交易金额:16918.23 万元 | 转让比例:12.30 % |
出让方: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南通奕达进一步巩固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南通奕达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价值的认可,此次增持行为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22-05-10 | 交易金额:30000.24 万元 | 转让比例:15.65 % |
出让方: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南通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完成,南通奕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25,8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65%,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姜煜峰、姜客宇父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告日期:2022-03-19 | 交易金额:43437.81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530,000股,由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以现金方式全部认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与天津鑫达于2021年5月17日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10529:股东大会通过 20210825: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18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0908:2021年9月6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8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0929: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211102:2021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1118: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3号) 20220303: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终止本次发行”),并由公司与天津鑫达于2022年3月2日在南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202203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4-23 |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姜煜峰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基于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动力”)总体战略和未来发展的考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通达矽钢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矽钢”)与姜煜峰先生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全资子公司通达矽钢拟向姜煜峰先生出售持有的天津清研智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智束”)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13 | 原始质押股数:1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11至 2023-01-11 |
出质人: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01月11日将其持有的16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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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2-04-06 | 本次解押股数:16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4-01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04月01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2-27 | 原始质押股数:1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2-25至 -- |
出质人: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02月25日将其持有的16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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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2-01-13 | 本次解押股数:16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01月12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