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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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 增发A股 | 2021-03-03 | 1.25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2011-07-18 | 首发A股 | 2011-07-28 | 3.94亿 | 2014-12-31 | 0.00 | 74.99% |
公告日期:2022-10-22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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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芦溪电瓷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近日,芦溪大瓷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基于合伙人综合业务考虑及发展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合伙人芦溪电瓷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由10,000万元变更为4,000万元,出资比例由94.70%变更为87.72%,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不变。减资事项完成后,芦溪大瓷认缴出资额由10,560万元减少至4,560万元,并于近日在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资本(金)变更手续。减资后的芦溪大瓷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合伙企业。 |
公告日期:2022-09-14 | 交易金额:1.76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80.7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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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暨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为夯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公司瓷绝缘子业务的板块化,更好地进行资源整合及发挥整体协同效应,同时为解决未来产能瓶颈问题,公司积极扩大产能,进一步增加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瓷”)将其持有的全部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大瓷”)51.80%股权,以对应认缴金额11,293万元的原价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瓷材料”);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芦溪大瓷”)将其持有的江西大瓷其中28.93%股权以对应认缴金额6,307万元的原价转让给大瓷材料。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大瓷材料将持有江西大瓷80.73%的股权,芦溪大瓷持有江西大瓷19.27%的股权,江西大瓷仍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时公司拟增加对新建特高压线路用悬式瓷绝缘子智能生产线项目的投资金额,在前期总投资约2.18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至4亿元人民币,增加的投资额主要用于投建固定资产等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江西大瓷。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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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4914.00万 | 1238.38万 | -- | |
合计 | 1 | 4914.00万 | 1238.38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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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东亚药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19-03-19 | 交易金额:81189.50 万元 | 转让比例:23.03 % |
出让方: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锐奇技术直接持有公司9383万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0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意隆磁材变更为锐奇技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朱冠成先生及邱素珍女士变更为锐奇技术的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 |
公告日期:2016-10-15 | 交易金额:112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9.61 % |
出让方:刘桂雪 | 交易标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运作系统,并具备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人员、机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皆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朱冠成先生、邱素珍女士及朱冠成先生、邱素珍女士控制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
公告日期:2023-11-28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坚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2,800.00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发行对象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奇技术”)认购数量预计不超过1,400.00万股(含本数),发行对象应坚认购数量预计不超过1,400.00万股(含本数),按照发行对象的预计认购数量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锐奇技术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应坚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 20230905:股东大会通过 20231128:自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但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公告日期:2021-02-26 | 交易金额:12998.04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应坚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确认本次发行对象为应坚、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基金”,代“杭实大瓷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刘桂雪、武杨、林应等五名特定投资者,并同意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20200317:对深交所问询函进行回复。 20200325:股东大会通过 20200530:由于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林应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应坚、杭实投资及杭州杭实大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实大瓷”)、刘桂雪、武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林应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0200630:股东大会通过 2020081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由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7,66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67,803,345股。 20200829: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308)。 20200922: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分别与杭实投资及杭实大瓷、刘桂雪、武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20200926: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核查,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201016: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20201119: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201208:2020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1219: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7号)。 20210226: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3月4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9-25 | 原始质押股数:12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出质人: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杭州领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12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杭州领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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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4-09-25 | 本次解押股数:12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9-23 |
解押相关说明:
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09月23日将质押给杭州领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2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9-25 | 原始质押股数:138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9-18至 -- |
出质人:应坚 | ||
质权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应坚于2024年09月18日将其持有的1389.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