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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38

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03 发布公告: 《勤上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11-29 发布公告:
2025-11-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11-27 发布公告: 《勤上股份: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2025-11-26 异动提醒: 更多>> 勤上股份09:39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增持+车路云+智慧灯杆+储能 涨停分析 ▼
增持+车路云+智慧灯杆+储能
1、据2025年11月26日公告,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晶腾达于11月25日首次增持1007.6万股,金额2998.23万元,并计划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不低于7100万股含首次增持,晶腾达将成为控股股东。 2、据2024年年报及2025年9月19日机构调研,公司依托智慧灯杆先发优势,推出涵盖智慧杆、RSU、MEC边缘计算设备的车路云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助力智慧交通与智能网联汽车深度融合。 3、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开发2.0版本谷电储能路灯并推进3.0版本“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探索零碳照明。 4、据2024年年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专注大功率LED照明与智慧照明二十余年,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具备显著先发优势。 (免责声明:本内容由AI技术搜集公开信息总结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5-11-26 发布公告: 《勤上股份:关于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2025-11-26 增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计划自2025-11-25起至2026-05-25,拟增持不低于71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94%
2025-11-26 股东增持:
2025-11-26 龙 虎 榜:
2025-11-12 发布公告:
2025-10-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13元,净利润-1.7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28.44%
2025-10-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0-20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储能”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储能:2025年4月23日公告:通过开发2.0版本谷电储能路灯与正在推进的3.0版本“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全面探索零碳照明的新可能。在隧道照明、景观照明等专业应用领域,勤上聚焦“使用场景痛点”,推出平光透镜、48V超常带载控制系统等解决方案,实现显著的降本与维护效率提升。
2025-10-20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5G”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5G:2023年6月9日互动易 ,公司以智慧灯杆为平台的户外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搭载多项实用功能于一体,整合了LED智能照明、视频监控、信息发布、公共广播、环境监测、无线WIFI、紧急呼叫、积水监测和5G基站等功能。
2025-10-10 股东减持:
2025-09-24 股东减持:
2025-09-17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3160万元
2025-08-2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2812.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4.80%
2025-08-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9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勤上节能照明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东莞市勤上光电智慧城市研究院,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1.29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东莞市霁嘉光电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勤上光电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勤上(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勤上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龙举云兴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安徽邦大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浙江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2.75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8.66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勤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瑞丽市勤上翰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福建省国策光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鄂尔多斯市莱福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5-08-23 资产出售: 拟出让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澳展”)拟与上海南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贤公司”)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合同》,上海澳展拟向南贤公司出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的在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转让总价为4.2亿元(人民币,下同)。
2025-08-16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2025-09-08起至2025-12-07,拟减持不超过14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0%
2025-08-12 股权转让: 梁金成拟转让公司0.53%股权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一院”)的《告知书》([2025]粤1971执784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梁金成先生质权纠纷一案,东莞一院依法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梁金成先生质押给申请执行人的750万股公司股票及孽息进行公开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现申请执行人提交了以物抵债申请书,申请以二拍流拍价1,357.80万元接收上述标的物以抵扣案件相应债权。因申请执行人是上述股票的质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且无其他债权人提出以物抵债的申请,东莞一院对其申请予以准许。
2025-07-3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在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2025-07-15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3200万元至-2600万元,下降幅度为-42.00%至-15.38% 变动原因 
原因:
本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销售订单量有所增长,同时积极推进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9%,导致公司整体毛利上升,影响本期利润,经营情况有所改善;   2、报告期内,公司因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小,相应产生汇兑收益减少;存款利率下行导致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收益下降,以上累计减少本期营业利润约800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对报告期末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包括预计信用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合计减少本期营业利润约1,900.00万元。
2025-06-04 股权转让: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温琦拟转让公司0.94%股权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的《执行裁定书》([2024]粤19执恢138号、[2024]粤19执恢166号)。东莞中院依法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302.50万股及温琦女士持有公司的1,043万股依次启动了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均因无人出价流拍。上述股票拍卖、变卖流拍后,质押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向东莞中院提交了以物抵债申请书。东莞中院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302.50万股及被执行人温琦女士持有公司的1,043万股分别作价705.43万元、2,432.276万元过户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前述股份为已委托给晶腾达的表决权股份。
2025-05-28 股东减持:
2025-05-21 股东减持:
2025-05-1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4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04-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50元,净利润-703.4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4.77%
2025-04-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17元,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22.12%
2025-04-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3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勤上节能照明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东莞市勤上光电智慧城市研究院,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1.29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东莞市霁嘉光电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勤上光电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勤上(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勤上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龙举云兴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安徽邦大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浙江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2.75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8.66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勤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瑞丽市勤上翰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福建省国策光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鄂尔多斯市莱福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5-04-15 违规处罚:
2025-03-31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2025-04-23起至2025-07-22,拟减持不超过14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0%
2025-01-25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2.45亿元至-1.9亿元,下降幅度为-314.74%至-221.64% 变动原因 
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半导体照明主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订单量有所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约15%,公司整体毛利上升,经营情况有所改善;   2、公司对报告期末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进一步分析其状态及所处市场环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约1.13亿元、预计信用损失约2,700万元,合计减少本期营业利润约1.4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与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资产被司法处置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所涉标的资产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导致公司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约2,600万元,减少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形成非经营性损益。
2024-12-13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1430万元
2024-10-09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2183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1628万股,均价为1.815元
2024-08-23 股权转让: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拟转让公司6.65%股权给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变更的通知》,持有公司股份6.65%的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变更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  本次股东变更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95,58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5%。
2024-07-09 资产出售: 拟出让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将于2024年7月4日10:00至2024年7月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号:东府国用字(2005)第特840号]及地上建筑物”,目前处于拍卖公告期。
2024-06-05 股权转让: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4.32%股权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E5073于2024年3月12日10:02:22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250万股票(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39,380,000元,成交均价约2.23元/股。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成交结果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勤上集团已于2023年4月24日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254,9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3%)委托给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行使。
2024-04-17 股权转让: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3.15%股权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V8015于2024年2月27日10:03:53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45,500,000股股票(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14,486,000元,成交均价约2.52元/股。
2024-03-04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03-07起至2024-06-25,拟减持不超过144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0%
2023-09-11 监管问询: 2023-09-11收到再融资问询函
2023-06-26 监管问询: 2023-06-26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3-04-28 非标审计意见: 202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11-11 监管问询: 2022-11-11收到再融资意见函
2022-04-28 监管问询: 2022-04-28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2-04-23 非标审计意见: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03-15 监管问询: 2022-03-15收到关注函
2021-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2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0-06-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20-02-05 疫情动态: 子公司向武汉医护人员子女捐赠总价值2000万元的在线教育课程(投资者互动)
2020-02-05 疫情动态: 子公司在线教育产品有59错题、教研系统(目前尚在开发过程中)等龙文在线教育平台(投资者互动)
2019-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14-04-24 非标审计意见: 2013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3-04-26 非标审计意见: 201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3-25至-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2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3-25至2028-03-24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06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24至2021-06-12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7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18至2021-01-18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1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18至2021-01-18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6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23至2021-06-12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06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24至2021-06-12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7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18至2021-01-18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1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18至2021-01-18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6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23至2021-06-12
担 保 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4-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3.2.3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4-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承诺人杨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承诺人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杨勇、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2-01-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2-01-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梁金成,财务总监邓军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梁金成、邓军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09-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金成,公司财务总监邓军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所对*ST勤上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一、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二、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金成、财务总监邓军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日期:2020-07-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金成,公司财务总监邓军鸿,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贾茜,公司董事陈文星,公司董事黄锦波,公司董事张素芬,公司独立董事王治强,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公司独立董事詹伟哉,公司监事李伯阳,公司监事杨红,公司监事宋怀远,公司副总经理卢维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勤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梁金成,财务总监邓军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锐,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贾茜,公司董事陈文星、黄锦波、张素芬,独立董事王治强、钱可元、詹伟哉,监事李伯阳、杨红、宋怀远,副总经理卢维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告日期:2019-12-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9-09-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永洪,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一、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四、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永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8-12-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永洪,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锐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永洪,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锐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11-2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陈永洪,董事会秘书马锐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陈永洪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12月8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马锐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8日至今)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永洪、马锐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8-03 处罚金额:16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市场禁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勤上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时任勤上股份第一大股东勤上集团副总裁、勤上股份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时任勤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陈永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1、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2、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另外,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对李旭亮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胡玄跟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日期:2018-07-31 处罚金额:13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方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李轩,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赵云昊,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杨霁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中植投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二、对李轩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三、对赵云昊、杨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还应将注有其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7-10-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7-09-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洪,时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邓军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洪、财务总监邓军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7-08-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杨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本所认为,杨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4条的规定。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杨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杨勇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7-05-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杨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将违规质押的股份全部赎回,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意见。

公告日期:2015-08-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旭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温琦,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毛晓斌,公司财务总监胡玄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温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毛晓斌,时任财务总监胡玄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5-03-18 处罚金额:10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相关人员李旭亮、毛晓斌、胡玄跟、温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相关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 1、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毛晓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4、对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对温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4-05-13 处罚金额:10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李旭亮,黄冠志,韦莉,毛晓斌,祝炳忠,黄灿光,贾广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3、对黄冠志、韦莉、毛晓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4、对祝炳忠、黄灿光、贾广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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