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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1)1987年5月设立,挂靠为集体所有制(镇属)企业
公元集团的前身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1987年3月12日,经黄岩县乡镇企业管理局黄乡镇工字(87)第69号《关于同意建立“黄岩县城关精诚塑料模具厂”等十二个厂的批复》批准成立,主管部门为黄岩县城关镇企业办公室。1987年5月27日,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在黄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9.46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镇属),企业负责人为张建均。上述注册资金均由张建均、张蓉飞、张炜个人出资,主管部门黄岩县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并未对其出资,企业经济性质实际为挂...查看全部▼
1.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1)1987年5月设立,挂靠为集体所有制(镇属)企业
公元集团的前身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1987年3月12日,经黄岩县乡镇企业管理局黄乡镇工字(87)第69号《关于同意建立“黄岩县城关精诚塑料模具厂”等十二个厂的批复》批准成立,主管部门为黄岩县城关镇企业办公室。1987年5月27日,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在黄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9.46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镇属),企业负责人为张建均。上述注册资金均由张建均、张蓉飞、张炜个人出资,主管部门黄岩县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并未对其出资,企业经济性质实际为挂牌镇属集体企业。
(2)1989年更名及增资
1989年6月1日,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向黄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由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变更为黄岩县精杰塑料厂;注册资金由9.46万元变更为46.5万元。黄岩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以及黄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于1989年6月26日、1989年9月2日核准上述企业名称及注册资金变更事项。
(3)1989年更名
1989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准黄岩县撤县改市,黄岩县精杰塑料厂的企业名称由黄岩县精杰塑料厂变更为黄岩市精杰塑料厂,黄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9年11月10日为其换发营业执照。
(4)1991年-1992年期间增资及摘帽变更为股份制合作企业
1991年12月8日,黄岩市精杰塑料厂向黄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资金由46.5万元变更为121.35万元;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镇属)变更为集体所有制(合作)(注:根据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于2010年7月7日出具的《证明》,股份合作企业系由集体所有制(合作)变更而来,二者经济实质相同,称谓不同)。
1991年12月10日,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向黄岩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和黄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请示说明》,确认黄岩市精杰塑料厂系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但该企业建厂资金系全部来源于个人出资,即该企业实际系挂靠集体所有制企业。该企业的企业性质因与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相关规定不符,故依据个人出资者的申请,决定拟同意企业性质变更为股份集体所有制。同时该企业的债权、债务已结清,人员已安置处理完毕。
1991年12月12日,黄岩市精杰塑料厂向黄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说明,确认黄岩市精杰塑料厂企业积累部分共4.55万元归镇属集体所有,不作企业注册资金,留厂待用。
1991年12月13日,经黄岩市审计事务所审验确认,黄岩市精杰塑料厂个人投资基金为116.8万元、扶持基金为0.28万元、企业积累基金为1.89万元、专用基金为2.38万元,共有资金总计121.35万元,其中企业积累共4.55万元不作为注册资金。
1991年12月14日,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确认116.8万元是个人集资款,4.55万元集体所有归企业使用。1991年12月29日,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对上述说明再次予以确认。
1992年1月22日,经企业主管部门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及黄岩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黄岩市精杰塑料厂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镇属)变更为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
1992年1月22日,黄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企业性质以及增资69.9万元事项,并于同日核发了注册号为14814399-9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黄岩市精杰塑料厂,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均,企业性质变更为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注册资金为116.4万元。
(5)1995年4月更名
1995年4月,黄岩市精杰塑料厂更名为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于1995年4月23日为其换发营业执照。
(6)1999年1月股权转让
1999年1月,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股东张蓉飞将其持有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合计16.4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建均;股东张炜将其持有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合计19.1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建均。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各方于1999年1月20日签署企业章程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未办理股权转让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股权转让相关各方已出具书面确认函予以确认以上股权转让真实发生、合法有效,且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7)2002年9月股权转让
2002年9月13日,张炜、张蓉飞与卢彩芬签署《黄岩精杰塑料厂股权转让协议书》,张炜和张蓉飞分别将其持有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的10万股权和12.7万股权以原始出资额转让予卢彩芬。同日,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2年9月16日,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主管部门台州市黄岩区经济贸易局对该章程进行了确认。2002年9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一并进行了工商备案登记。
(8)2002年变更为有限公司并增资
2002年12月9日,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企业性质由股份合作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由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变更为台州市黄岩精杰塑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原来的116.4万元增加到5,180万元。2002年12月17日,黄岩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黄华会验字〔2002〕第85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12月17日,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63.6万元,其中张建均以货币形式新增出资3,791.3万元,卢彩芬以货币形式新增出资1,272.3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180万元。
2002年12月19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核发了注册号为331003200298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台州市黄岩精杰塑业有限公司”。
(9)2003年两次更名2003年1月27日,台州市黄岩精杰塑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7月17日,浙江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两次更名均经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核准,并换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0年增资
2010年7月8日,公元集团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820万元,其中张建均以货币增资1,365万元、卢彩芬以货币增资455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000万元。
2010年7月15日,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诚会验〔2010〕016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7月15日,公元集团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2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00万元。
2010年7月15日,公元集团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产权界定及改制摘帽情况
(1)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的产权界定合法
①公元集团的前身设立时实质为“挂牌”集体企业,未有集体或国有资产投入
公元集团的前身黄岩县城关精杰电器塑料制品厂在1987年5月设立时虽登记为“集体所有制(镇属)”,但其注册资金均由张建均等自然人出资,主管部门黄岩县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并未对其出资;企业自设立后一直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未有集体或国有资产投入,因此,企业经济性质实质为挂牌镇属集体企业。1991年12月10日,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向黄岩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和黄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请示说明》中已予以确认。
②1992年公元集团的前身已明晰企业产权归自然人所有
1992年1月22日,经主管部门审批,公元集团的前身解除挂靠集体企业关系、摘帽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明晰企业产权归张建均等自然人所有。
③2004年主管部门对公元集团的前身摘帽为私营企业进行补充确认
根据黄岩区委及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区委发〔1998〕28号)规定,2004年11月5日,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出具黄体改〔2004〕14号《关于同意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摘帽的批复》,同意挂靠集体所有制企业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摘帽为私营企业,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企业资产归张建均和卢彩芬两原投资者所有,两人分别享有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的80.5%股权和19.5%股权,浙江黄岩精杰塑料厂的债权、债务由摘帽企业承接。
④2009年主管部门确认公元集团的前身4.55万元企业积累归公元集团合法所有
针对公元集团前身4.55万元企业积累归属问题,2009年7月10日,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系街道办事处前身的内设机构)向公元集团出具批复意见,确认公元集团前身涉及的归集体所有并由企业留厂使用的4.55万元企业积累归公元集团合法所有。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元集团前身自设立时起实质为张建均等自然人投资设立并经营的企业,未有集体或国有资产投入,其企业财产权属于张建均等自然人所有;1992年改制摘帽时将企业产权界定为归张建均、张蓉飞、张炜所有,符合实际情况,合法有效。
(2)“改制摘帽”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且获得有权部门批复确认
由于公元集团前身在1992年改制摘帽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并未就挂靠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与改制事宜出台相关政策和规定。基于企业性质属挂集体企业牌子,但实质为个人出资的私营企业的事实,1992年1月22日,企业主管部门黄岩市城关镇企业办公室及黄岩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了公元集团前身的改制摘帽行为;2004年11月5日,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黄岩区委、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区委发〔1998〕28号)规定对上述改制摘帽行为进行了补充确认。
2011年1月11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改制摘帽”过程予以确认的请示》(台政[2011]3号)中认为,公元集团及前身历史沿革、“改制摘帽”及产权界定过程履行了有关程序,符合国家及地方就集体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股权纠纷及法律风险。
2011年1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确认的函》,对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改制摘帽”事项予以确认。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元集团的前身的“改制摘帽”过程符合当时国家及地方就集体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行为合法有效,并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确认。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610003372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29,093,871.00元,股份总数1,229,093,871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5,099,21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33,994,653股。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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