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0年12月1日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在博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10年12月27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折股份总数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11年1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总股本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查看全部▼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0年12月1日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在博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10年12月27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折股份总数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11年1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总股本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2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1132178;法定代表人:王斌。
根据2012年5月9日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0万元,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0万元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业经北京智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智德验字(2012)第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3年5月9日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10月9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6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5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4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40万元。
上述增资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汇会验[2013]3091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4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4年7月2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7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予108名激励对象238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根据认购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数量为233万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3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73万元。上述增资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4]2861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5年3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2015年3月11日公司减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0股,申请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700,0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27日出具中汇会验[2015]1842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5年8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2015年9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00股,申请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30,0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9日出具中汇会验[2015]4034号《验资报告》。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三十次、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授予301名激励对象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45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2月15日。根据认购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数量为996.80万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96.8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59.8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6]0017号验资报告。
根据“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协议”、2016年3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万股限制性股票;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64.2万股限制性股票;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69.40万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94,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904,0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5月5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2680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6年6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2万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12,000.00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76,792,0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11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3956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6年9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4万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84,000.00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76,608,0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4582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7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2万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12,000.00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76,396,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6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0483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7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57.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6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62.46万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24,6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771,4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10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329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股本351,542,800股,转增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27,314,200元。截止本报告期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股份变动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2017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38,700.00元,公司决定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韩超等1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3.87万股(其中包含郑杨、王海军和张春艳通过广发证券融资的2.16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93.87万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38,7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375,5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9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4802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7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33,200.00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杨家锦、于坤元、张志飞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32万股(其中包含张志飞通过广发证券融资的9.9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13.32万股,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33,2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242,3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20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508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内控部、证券部、国内业务群、海外业务群、新兴业务群等主要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韩琦华、秦柳明、牛永鑫、陈思、富莉婷、张鹏、朱华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9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胡昌显、葛晓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45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688,800.00元。该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5月16日出具中汇会验[2018]3189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96,200.00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19.62万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96,2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492,6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0月24日出具中汇会验[2018]4460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9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29,800.00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50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2.98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82.98万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29,8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4,662,800.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中汇会验[2019]3234号验资报告。
2019年3月5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575.8152万张,总面值57,581.52万元,于2019年3月11日发行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5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536,934股,增加股本536,934.00元。可转债转股情况未进行工商变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转债转股7,003,688股,增加股本7,003,688.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6,982,506.77元。此次可转债转股情况未进行工商变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可转债转股633,597股,增加股本633,597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82,046.78元。此次可转债转股情况未进行工商变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59,461,426股,增加股本59,461,42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2,559,432.00元。此次可转债转股情况未进行工商变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司拟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40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4元,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日。公司实际向70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07.35万股(原计划向7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08.3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有1名激励对象在缴款过程中放弃认购,涉及股数10,000股)限制性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30,440.00元。因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将增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4,073,500.00元,减少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4,073,500.00元。该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中汇会验[2022]6368号验资报告。
根据2023年10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51,260.00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9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126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回购注销情况,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15.126万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51,26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513,588.00元。该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8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974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591,513,588.00元;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132178;法定代表人:王斌。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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