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
酱油类、味精类、食醋类、鸡精类、食用植物油
酱油 、 植物油 、 食醋 、 鸡精 、 蚝油 、 料酒 、 味精
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出口;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6-06-30 | 2025-12-31 | 2025-06-30 | 2024-12-31 | 2024-06-30 |
|---|---|---|---|---|---|
| 经销商数量(家) | 1390.00 | 1479.00 | 1374.00 | 1544.00 | 1398.00 |
| 经销商数量:东北(家) | 30.00 | 35.00 | 34.00 | 46.00 | 42.00 |
| 经销商数量:华东(家) | 341.00 | 355.00 | 337.00 | 386.00 | 344.00 |
| 经销商数量:华中(家) | 378.00 | 405.00 | 365.00 | 396.00 | 362.00 |
| 经销商数量:华北(家) | 142.00 | 147.00 | 138.00 | 153.00 | 144.00 |
| 经销商数量:华南(家) | 122.00 | 138.00 | 125.00 | 137.00 | 123.00 |
| 经销商数量:西北(家) | 102.00 | 108.00 | 101.00 | 104.00 | 95.00 |
| 经销商数量:西南(家) | 275.00 | 291.00 | 274.00 | 322.00 | 288.00 |
| 库存量:粮油食品(吨) | 5479.60 | 5185.01 | 4969.56 | 4566.68 | 8518.33 |
| 库存量:调味品(吨) | 3193.38 | 4022.66 | 1.02万 | 2791.96 | 1.06万 |
| 库存量(吨) | - | 9207.67 | - | 7358.64 | -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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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重庆黄花园酿造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2565.53万 | 2.11% |
| 益海嘉里(湖南)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447.50万 | 1.19% |
| 平江县宏景商贸有限公司 |
1356.82万 | 1.12% |
| 永丰县嘉旭商贸有限公司 |
1273.85万 | 1.05% |
| 萍乡市广利源贸易商行 |
1053.21万 | 0.8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湖南省金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294.23万 | 7.63% |
| 黑龙江省祥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5055.31万 | 7.29% |
| 广州晨矿商贸有限公司 |
4193.06万 | 6.05% |
| 深圳市春意盎然食品有限公司 |
3748.14万 | 5.40% |
| 湖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
2730.89万 | 3.9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159.60万 | 1.66% |
| 客户二 |
1439.56万 | 1.11% |
| 客户三 |
1331.62万 | 1.02% |
| 客户四 |
1201.48万 | 0.92% |
| 客户五 |
1084.56万 | 0.8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5596.25万 | 6.89% |
| 供应商二 |
4521.28万 | 5.56% |
| 供应商三 |
4259.82万 | 5.24% |
| 供应商四 |
3874.99万 | 4.77% |
| 供应商五 |
3404.79万 | 4.1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976.79万 | 2.05% |
| 客户二 |
2862.73万 | 1.97% |
| 客户三 |
1815.42万 | 1.25% |
| 客户四 |
1310.35万 | 0.90% |
| 客户五 |
1256.21万 | 0.8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6400.96万 | 5.46% |
| 供应商二 |
6119.75万 | 5.22% |
| 供应商三 |
5574.43万 | 4.75% |
| 供应商四 |
5565.60万 | 4.75% |
| 供应商五 |
3704.72万 | 3.1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1865.30万 | 1.11% |
| 客户二 |
1585.65万 | 0.94% |
| 客户三 |
1468.31万 | 0.87% |
| 客户四 |
1394.13万 | 0.83% |
| 客户五 |
1344.12万 | 0.8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7948.20万 | 6.24% |
| 供应商二 |
7695.33万 | 6.04% |
| 供应商三 |
6316.13万 | 4.96% |
| 供应商四 |
5652.43万 | 4.44% |
| 供应商五 |
5577.15万 | 4.3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460.89万 | 1.40% |
| 客户二 |
1906.08万 | 1.09% |
| 客户三 |
1670.04万 | 0.95% |
| 客户四 |
1396.10万 | 0.80% |
| 客户五 |
1276.16万 | 0.7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44亿 | 11.59% |
| 供应商二 |
1.04亿 | 8.40% |
| 供应商三 |
7024.43万 | 5.65% |
| 供应商四 |
6318.34万 | 5.08% |
| 供应商五 |
5919.75万 | 4.77%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调味品行业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国调味品品种丰富,种类繁多,需求量较大,为调味品行业稳定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调味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品质更加稳定,更加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追求,调味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而健康的发展。 但同时,调味品行业呈现出产品不断细分、市场不断集中、存量竞争加剧等态势,腰部企业突围难度加大,产品创新与差异化成为关键;另一方面,新兴渠道持...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调味品行业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国调味品品种丰富,种类繁多,需求量较大,为调味品行业稳定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调味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品质更加稳定,更加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追求,调味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而健康的发展。
但同时,调味品行业呈现出产品不断细分、市场不断集中、存量竞争加剧等态势,腰部企业突围难度加大,产品创新与差异化成为关键;另一方面,新兴渠道持续渗透,企业也面临着渠道转型阵痛,渠道适配与协同能力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加上合规监管趋势,推动着调味品行业朝着高质量竞争的方向创新发展,企业优胜劣汰速度加快。
因此,对于调味品企业来说,调味品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2、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调味品行业是保障民生的必选行业,具有刚性需求的特征,属于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行业。与世界调味品行业相比,我国调味品行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随着人类健康饮食意识不断提升,国家对调味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健康元素成为消费者购买调味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司提出“减盐”理念,打造以“减盐”系列为主打产品的产品线,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产品转型升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公司是调味品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之一,是业内最早实现智能制造的企业之一,凭借其出色的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优良的产品质量、较强的渠道能力以及较大的规模优势,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3、周期性特点
公司产品系民生类日常消费必需品,已拥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及消费群体,没有明显的淡旺季特征,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
加加食品成立于1996年,2012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公司所在地本土首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公司创始至今一直致力于酱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酱油行业中拥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覆盖度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用于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的烹饪及调味。“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广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78.11%,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业绩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719,028,637.9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1%;营业利润51,737,278.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1.35%;利润总额52,021,655.3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41,572.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7.40%。
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原因:
(1)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受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回落及公司持续优化采购策略等因素共同影响,本期主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带动营业成本相应下降,对盈利改善形成有利支撑。
(2)人员结构优化。公司持续推进组织架构调整与人员结构优化工作,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差旅费等期间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节约,对利润保持平稳增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折旧费用减少。部分生产用固定资产因折旧年限陆续到期,折旧金额相应下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期生产环节的成本压力,对经营成果亦产生正面影响。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报告期内,在营收规模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利润实现增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资质情况
4、报告期内重大影响
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生产、营运,报告期内未出现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环保处罚等方面的问题。
5、竞争优势
6、风险因素
7、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采购一向有较高的要求,模式不断创新。成立了大宗原料决策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在主要生产原料采购和工程设备采购上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从供应商资质评价、采购流程、招标制度、供应商管理等系统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采用公开招募、招标等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同时结合数字化线上采购,扩大供应商招募和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发酵类产品生产周期长、工艺流程复杂。为保障产品质量稳定与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智能化、数据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数据驱动管理,坚持“产销同步”原则,采用“订单+安全库存”模式,依据年度销售计划科学安排生产;非发酵类调味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依据月、周销售计划灵活制定生产计划及排产。公司现有湖南宁乡、四川阆中两大生产基地,依据生产和物流成本最低化原则就近安排生产。为确保产品品质稳定、食品安全,公司于2015年开始工厂智能化建设,2020年通过国家工信部组织的验收,是“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和“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经销商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在精耕传统渠道同时,设立了KA、餐饮、电商、新零售和福利物资五个销售渠道,建立“流通渠道下沉、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式营销格局。
品牌运营情况
公司实行“1+1”双品牌运营体系。“加加”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味的调味品,形成以酱油为核心,味精、鸡精、食醋、蚝油、料酒、复合调味料等协同并进的产品矩阵。“盘中餐”专注于植物油,产品涵盖压榨菜籽油、玉米胚芽油等,向中高端食用油市场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健康中国”战略,着力打造国民青睐的健康调味品品牌,通过产品升级与传播创新,持续夯实健康、亲切、高品质的品牌形象。一方面,公司顺应健康化、便捷化、场景化的品类发展趋势,聚力打造更有竞争力的大单品矩阵,优化“减盐”系列产品结构,强化“面条鲜”、“原酿造”等大单品运作,加速推进复合调味料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另一方面,积极联动权威机构与异业品牌开展体验营销,加大社媒和短视频运营投入,实现对年轻消费群体的有效触达。
(1)按销售模式分
(2)按产品分
(3)经销商分区域变动情况
(4)前五大经销商
线上是公司品牌树立与形象打造的窗口,目前线上主要在售平台有抖音、京东、拼多多、天猫等,主打产品为特级生抽、减盐生抽等。
1、行业分类
2、产品分类
说明:调味品库存量减少主要系本期宁夏子公司味精调回生产企业主要作为原材料使用。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优势
公司创业以来始终注重调味品的研发与创新,坚持传统酿造与现代工艺相结合,制造具有特色风味和高品质的创新性产品,打造了减盐、面条鲜、原酿造、糯米白醋、南沙蚝油、带嘴鸡精、加加料酒等系列有竞争力的产品矩阵。
2、品牌优势
公司十分注重品牌传播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深刻领会品牌战略在于差异化和独特化的定位,通过创新品类实现差异化竞争,提出新的品类和消费主张,在塑造自身竞争力的同时,推动整体调味品行业向健康、高端的方向发展,“加加”已成为调味品市场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优良品牌。
3、渠道优势
公司是拥有全国性网络的调味品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已建立覆盖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安徽、江西、四川、云南、广西等核心市场,同时以二、三线城市和县、乡(镇)为重点市场,依托长沙、阆中两大生产基地,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通过CRM管理系统,建立“6+1”营销模式,实现销售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4、技术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是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调味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推出了多菌种高盐稀态新型发酵工艺,改善了酱油的风味,提高了酱油的品质和产出率,同时,先后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投入科研经费,用于酱油、食醋、鸡精等产品的技术研究与新品开发上。通过不断改善工艺和技术创新,提高了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的能力。2023年顺利通过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编号:GR202343001317)。
5、质量控制管控
公司引进MES生产集成制造软件,全面实现了食品安全生产过程及运行的监控,通过数据采集、过程管理、设备维护、单元调度、产品跟踪的集成一体化管理,建立了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
公司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实行全过程品质管理模式。公司从原材料进厂、制造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报批报检、出厂成品检测、售后质量跟踪等几个方面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培养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巡检意识,每一道工序都执行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有效避免了产品质量控制盲点。公司通过了GB/T22000-2006/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食品危害分析控制,提高了食品安全的保障系数,能最大限度地保证生产出品质如一的优质产品。
6、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都是从公司生产、销售、财务、行政等基层岗位逐步培养起来的高管,对公司忠诚度高且具有丰富的产品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同时积极引进了证券投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等优秀人才进入团队,并与国内知名的管理咨询机构合作,不断完善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实现了核心团队能力水平和知识结构提升和优化,建立了一支创新实干的管理队伍。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
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消费者安全及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尽管公司已针对原料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相关主体处置不当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在采购环节对原材料与辅料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标准与程序,在生产环节实现了产品的在线检测与可追溯,以消除有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料为大豆、小麦等农产品,受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市场价格及国际贸易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如果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成立了大宗原料采购决策委员会,根据订单情况确定较为合理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尽量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进入调味品市场的企业日益增多,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新零售模式的逐步兴起,未来调味品行业竞争将愈发激烈,在市场份额占据上有可能会出现增长乏力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1+1”双品牌运营体系、贯彻“健康中国”战略,着力打造国民青睐的健康调味品品牌,通过产品升级与传播创新,持续夯实健康、亲切、高品质的品牌形象。
4、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四)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已深切认识到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5、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因其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形成委托加工损失。
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相关责任方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将在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尽快筹措资金分批或一次性向加加(宁夏)支付损失赔偿款6,724.68万元(如最终核定的损失金额超出该金额,以最终核定的损失金额为准),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未收到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杨振先生出具的《说明函》,就其未能按《支付计划》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承诺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损失赔偿款,但未说明具体还款计划和期限。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尚未收到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存在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关注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赔偿款的回款进展,多次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督促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筹措资金偿还损失赔偿款。
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进入破产程序后,加加(宁夏)公司向其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因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超标准用料形成的6,724.68万元损失赔偿款债权。2026年3月26日,破产管理人向加加(宁夏)公司出具《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将加加(宁夏)公司申报的67,282,977.42元债权确认为普通债权,破产管理人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后,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关联方的破产管理人以及法院进一步沟通,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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