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
调味品、粮油食品
酱油类 、 食用植物油 、 味精类 、 食醋类 、 鸡精类
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出口;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名称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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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量:粮油食品(吨) | 8518.33 | 6456.79 | 4172.95 | - | - |
库存量:调味品(吨) | 1.06万 | 3770.05 | 9783.82 | - | - |
经销商数量(家) | 1398.00 | 1526.00 | 1399.00 | - | - |
经销商数量:东北(家) | 42.00 | 45.00 | 36.00 | - | - |
经销商数量:华东(家) | 344.00 | 360.00 | 329.00 | - | - |
经销商数量:华中(家) | 362.00 | 403.00 | 374.00 | - | - |
经销商数量:华北(家) | 144.00 | 160.00 | 144.00 | - | - |
经销商数量:华南(家) | 123.00 | 128.00 | 109.00 | - | - |
经销商数量:西北(家) | 95.00 | 138.00 | 131.00 | - | - |
经销商数量:西南(家) | 288.00 | 292.00 | 276.00 | - | - |
库存量(吨) | - | 1.02万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家) | - | 325.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东北(家) | - | 16.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华东(家) | - | 77.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华中(家) | - | 75.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华北(家) | - | 24.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华南(家) | - | 39.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西北(家) | - | 49.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减少数量:西南(家) | - | 45.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家) | - | 325.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东北(家) | - | 16.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华东(家) | - | 77.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华中(家) | - | 75.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华北(家) | - | 24.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华南(家) | - | 39.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西北(家) | - | 49.00 | - | - | - |
经销商数量:新增数量:西南(家) | - | 45.00 | - | - | - |
粮油食品库存量(吨) | - | - | - | 568.94 | 596.90 |
调味品库存量(吨) | - | - | - | 3443.24 | 2959.16 |
合计库存量(吨) | - | - | - | 4012.19 | 3556.06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2976.79万 | 2.05% |
客户二 |
2862.73万 | 1.97% |
客户三 |
1815.42万 | 1.25% |
客户四 |
1310.35万 | 0.90% |
客户五 |
1256.21万 | 0.8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6400.96万 | 5.46% |
供应商二 |
6119.75万 | 5.22% |
供应商三 |
5574.43万 | 4.75% |
供应商四 |
5565.60万 | 4.75% |
供应商五 |
3704.72万 | 3.16%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865.30万 | 1.11% |
客户二 |
1585.65万 | 0.94% |
客户三 |
1468.31万 | 0.87% |
客户四 |
1394.13万 | 0.83% |
客户五 |
1344.12万 | 0.8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7948.20万 | 6.24% |
供应商二 |
7695.33万 | 6.04% |
供应商三 |
6316.13万 | 4.96% |
供应商四 |
5652.43万 | 4.44% |
供应商五 |
5577.15万 | 4.38%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2460.89万 | 1.40% |
客户二 |
1906.08万 | 1.09% |
客户三 |
1670.04万 | 0.95% |
客户四 |
1396.10万 | 0.80% |
客户五 |
1276.16万 | 0.7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1.44亿 | 11.59% |
供应商二 |
1.04亿 | 8.40% |
供应商三 |
7024.43万 | 5.65% |
供应商四 |
6318.34万 | 5.08% |
供应商五 |
5919.75万 | 4.7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942.36万 | 1.91% |
客户二 |
2769.08万 | 1.34% |
客户三 |
2425.60万 | 1.17% |
客户四 |
1964.88万 | 0.95% |
客户五 |
1858.45万 | 0.9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1.79亿 | 13.91% |
供应商二 |
7876.61万 | 6.14% |
供应商三 |
7125.14万 | 5.55% |
供应商四 |
5783.13万 | 4.51% |
供应商五 |
4528.39万 | 3.53%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626.97万 | 1.79% |
客户二 |
2113.09万 | 1.04% |
客户三 |
2053.51万 | 1.01% |
客户四 |
2005.66万 | 0.99% |
客户五 |
1923.37万 | 0.9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2.00亿 | 14.27% |
供应商二 |
1.14亿 | 8.13% |
供应商三 |
1.13亿 | 8.07% |
供应商四 |
6537.97万 | 4.67% |
供应商五 |
4769.52万 | 3.41%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调味品行业属于国家支持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国调味品品种丰富,种类繁多,需求量较大,为调味品行业稳定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 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调味品的品种、品质及精细要求不断加深,调味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品质更加稳定,更加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追求,调味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而健康的发展。但同时,行业也呈现出产品不断细分、市场不断集中、品牌和企业间的竞争加剧等态势。因此,对于调味...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调味品行业属于国家支持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国调味品品种丰富,种类繁多,需求量较大,为调味品行业稳定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
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调味品的品种、品质及精细要求不断加深,调味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品质更加稳定,更加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追求,调味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而健康的发展。但同时,行业也呈现出产品不断细分、市场不断集中、品牌和企业间的竞争加剧等态势。因此,对于调味品企业来说,调味品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2、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调味品行业是保障民生的必选行业,具有刚性需求的特征,属于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行业。与世界调味品行业相比,我国调味品行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随着人类健康饮食意识不断提升,国家对调味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健康元素成为消费者购买调味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司提出“减盐”理念,并推出“减盐零添加”等系列产品,打造以“减盐”系列为主打产品,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产品转型升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公司是调味品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是业内最早实现智能制造的企业之一,凭借其出色的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优良的产品质量、较强的渠道能力以及较大的规模优势,在业内具有相对的竞争力,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公司在业内地位名列前茅。
3、周期性特点
公司产品系民生类日常消费必需品,已拥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及消费群体,没有明显的淡旺季特征,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
加加食品成立于1996年,2012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公司所在地本土首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公司创始至今一直致力于酱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酱油行业中拥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覆盖度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用于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的烹饪及调味。“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广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73%左右,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业绩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788,763,689.3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5%;营业利润-29,264,117.6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14.43%;利润总额-29,246,539.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62,146.4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8.84%。
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原因:
(1)销售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市场推广力度加大,调味品销量有所上升;但因宁夏子公司委托加工方停产,公司散装味精销量大幅减少;且植物油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销量减少,造成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2)广告及市场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竞争态势,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了对零添加、减盐、餐饮等系列产品线上线下的宣传联动和线上平台促销推广,广告费及渠道投入增加;期间,为鼓励客户积极经营市场,增加了渠道终端陈列、产品终端促销及商超运营等费用,造成整体市场费用投放增加。
(3)计提存货减值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存货资产进行了清查,报告期末主要对宁夏子公司存货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综合以上等因素,造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经营出现亏损且较上期变动较大。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市场转型,从产品、渠道、管理、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变革,稳定存量市场,打开增量空间。产品方面,继续推广高毛利产品,加强减盐、零添加等中高端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方面,继续探索新市场、新模式,深耕餐饮渠道,发力新零售业务,持续线上线下同步的多元化布局;同时,将持续推动精细化管理,坚持降本增效,结合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激励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及综合盈利能力。
4、报告期内重大影响
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生产、营运,报告期内未出现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环保处罚等方面的问题。
5、竞争优势
6、风险因素
7、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采购一向有较高的要求,模式不断创新。成立了大宗原料决策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在主要生产原料采购和工程设备采购上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从供应商资质评价、采购流程、招标制度、供应商管理等系统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采用公开招募、招标等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同时结合数字化线上采购,扩大供应商招募和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发酵类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工艺流程复杂,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及食品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坚持智能化、数据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数据控制管理,实施“产销同步”的原则,以“订单+安全库存”的模式,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安排生产;非发酵类调味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根据月、周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和排产。公司现有湖南宁乡、四川阆中两大生产基地,依据生产和物流成本最低化原则安排产品就近生产。为确保产品的品质稳定、食品安全,公司于2015年开始工厂智能化建设,2020年通过国家工信部组织的验收,是“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和“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2024年1月-3月,公司存在委托加工模式。委托加工模式:是指公司委托受托方为公司进行生产,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工产品并收取加工费。公司对产成品设定详细的检验标准,要求受托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经销商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在精耕传统渠道同时,设立了KA、餐饮、电商、新零售和福利物资五个销售渠道,建立“流通渠道下沉、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式营销格局。
品牌运营情况
公司实施“1+1”品牌战略,“加加”专注于调味品,以酱油为核心,产品涵盖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盘中餐”专注于植物油,产品主要以纯正菜籽油、纯正玉米油、花生调和油、茶籽调和油等包装油为主。
公司坚持“12345”产品战略,以“减盐”战略单品为主要发力点,同时,继续推进“减盐零添加”、“原酿造”、“面条鲜”等大单品运作,加大味极鲜、金标生抽、草菇老抽等酱油品类的市场推广,加快食醋、蚝油、料酒、鸡精等行业集中度低、成长性大的产品的市场开拓,推进复合调味料、凉拌汁、酱料、汤料、高鲜鸡精五大类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盘中餐以“菜籽油”、“玉米油”、“茶油”为重点产品,向中高端食用油市场发展。
(1)按销售模式
(2)按产品分
(3)经销商分区域变动情况
说明:西北经销商报告期同比去年减少31.16%,主要原因:2024年3月中旬,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因环保问题,已停止生产,委托加工业务已终止,减少了味精经销商。
(4)前五大经销商
线上是公司品牌树立与形象打造的窗口,2024年上半年,加加传统电商与兴趣电商同步发力,在售平台有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主流传统电商和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内容电商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店等私域电商。主打减盐零添加等系列产品。
说明:公司委托加工产品数量同比去年同期减少61.90%,主要原因是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2024年3月中旬因环保问题已停止生产,委托加工业务已终止。
1、行业分类
2、产品分类
说明:粮油食品2024年1-6月库存量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米库存增加。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优势
公司创业以来始终注重调味品的研发与创新,坚持传统酿造与现代工艺相结合,制造具有特色风味和高品质的创新性产品,打造了减盐零添加、面条鲜、原酿造、糯米白醋、南沙蚝油、带嘴鸡精、加加料酒等系列有竞争力的产品矩阵。
2、品牌优势
公司十分注重品牌传播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深刻领会品牌战略在于差异化和独特化的定位,通过创新品类实现差异化竞争,提出新的品类和消费主张,在塑造自身竞争力的同时,推动整体调味品行业向健康、高端的方向发展,“加加”已成为调味品市场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优良品牌。
3、渠道优势
公司是拥有全国性网络的调味品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已建立覆盖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安徽、江西、四川、云南、广西等核心市场,同时以二、三线城市和县、乡(镇)为重点市场,依托长沙、阆中两大生产基地,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通过CRM管理系统,建立“6+1”营销模式,实现销售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4、技术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是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调味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推出了多菌种高盐稀态新型发酵工艺,改善了酱油的风味,提高了酱油的品质和产出率,同时,先后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投入科研经费,用于酱油、食醋、鸡精等产品的技术研究与新品开发上。通过不断改善工艺和技术创新,提高了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的能力。2023年顺利通过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编号:GR202343001317)。
5、质量控制管控
公司引进MES生产集成制造软件,全面实现了食品安全生产过程及运行的监控,通过数据采集、过程管理、设备维护、单元调度、产品跟踪的集成一体化管理,建立了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
公司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实行全过程品质管理模式。公司从原材料进厂、制造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报批报检、出厂成品检测、售后质量跟踪等几个方面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培养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巡检意识,每一道工序都执行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有效避免了产品质量控制盲点。公司通过了GB/T22000-2006/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食品危害分析控制,提高了食品安全的保障系数,能最大限度地保证生产出品质如一的优质产品。
6、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都是从公司生产、销售、财务、行政等基层岗位逐步培养起来的高管,对公司忠诚度高且具有丰富的产品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同时积极引进了证券投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等优秀人才进入团队,并与国内知名的管理咨询机构合作,不断完善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实现了核心团队能力水平和知识结构提升和优化,建立了一支创新实干的管理队伍。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
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消费者安全及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尽管公司已针对原料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相关主体处置不当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在采购环节对原材料与辅料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标准与程序,在生产环节实现了产品的在线检测与可追溯,以消除有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料为大豆、小麦等农产品,受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市场价格及国际贸易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如果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成立了大宗原料采购决策委员会,根据订单情况确定较为合理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尽量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未来调味品行业竞争将愈发激烈,在市场份额占领上有可能会出现增长乏力的风险。公司制定了“1+1”品牌战略、“12345”产品战略、“1+4”渠道战略等聚集主业、拓展渠道、加大投入以提升整体竞争力。
4、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四)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加加食品”变更为“ST加加”,证券代码仍为“002650”,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公司董事会已深切认识到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5、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等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2023年度形成代加工损失5,118.04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形成代加工损失1,606.64万元(未经审计),共计6,724.68万元,公司将上述损失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公司审计机构在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CAC证专字[2024]0228号)中出具了“无法判断上述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及资金占用的性质”保留意见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公司实控人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将在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尽快筹措资金分批或一次性向加加(宁夏)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赔偿款,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催讨赔偿款,坚持“应诉尽诉”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委托加工存货损失的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存货账面净值7,364.17万元,该等存货存在霉变损耗的可能性;且因宁夏可可美劳资纠纷,该等存货能否运回或变现存在不确定性;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24日在京东破产强清平台拍卖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部分原辅材料,涉及公司账上库存金额约446.95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实际成功拍出其中四项标的物,该等存货拍卖所得款项公司最终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是否存在其他存货被拍卖的情形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宁夏可可美给公司合法处置上述存货所造成的障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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