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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股权结构演变
(1)1988年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的设立
本公司业务起源可以追溯至1988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1988年5月14日,经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粤煤组[1985]452号文件批准,发行人最早的前身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15万元,出资人为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控制爆破工程;兼营名贵石材开采、新型建筑材料开发、爆破清渣、新技术成果转让、新技术产品出售。1988年5月13日,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出具了《企业资金信用证明》,确认其资金数额及来源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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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股权结构演变
(1)1988年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的设立
本公司业务起源可以追溯至1988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1988年5月14日,经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粤煤组[1985]452号文件批准,发行人最早的前身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15万元,出资人为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控制爆破工程;兼营名贵石材开采、新型建筑材料开发、爆破清渣、新技术成果转让、新技术产品出售。1988年5月13日,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出具了《企业资金信用证明》,确认其资金数额及来源属实。
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于1998年6月10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8]366号文批复,变更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2000年8月11日,根据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和组建方案的批复》(粤经贸[2000]622号),工程研究所及其上述直接主管部门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一并划入广业公司名下。
(2)2003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现金增资至1,500万元
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总体方案》(粤办发[2000]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授权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通知》(粤财企[2001]359号),广业公司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有权对其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实施产权管理。2003年11月12日,广业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改制及增资扩股的批复》(广业经(复)[2003]635号),同意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增资扩股到1,500万元。其中:工程研究所以截至2002年12月31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价出资,出资额为300万元;广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伊佩克环保和广之业公司,及郑炳旭等6名自然人,合计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
上述工程研究所作价出资的净资产系经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粤新评字[2003]第D075号”评估报告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授权对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查意见的函》(粤财企[2003]172号),广业公司出具广业函[2003]84号文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2003年12月25日,广业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改制资产处置的说明》,工程研究所全资拥有的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经广业公司批准(广业经(复)字[2003]635号)进行改制,经评估净资产366.29万元,广业公司确认其净资产作价351.83万元,其中300万元作为对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出资,余下部分由宏大有限以现金形式结付工程研究所。该笔51.83万元已足额支付给工程研究所。
2003年12月17日,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金审验(2003)233号”验资报告,确认此次增资已足额缴纳。2003年12月25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4000010039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应儒,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3)2005年现金增资至6,500万元及部分股权转让
2005年11月28日,经宏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广业公司、伊佩克环保、工程研究所、广之业公司,郑炳旭、王永庆以及公司管理、技术骨干等33名自然人进行现金增资,合计增资5,000万元,宏大有限注册资本从1,500万元增至6,500万元;同时王永庆受让傅建秋持有的3.6667%股权(55万元出资额)、林再坚持有的4.1333%股权(62万元出资额)、唐涛持有的6%股权(90万元出资额)、付启云持有的3.5553%股权(53.33万元出资额),增资及转让价格均为每份出资额1元。
2005年12月28日,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金审验(2005)088号”验资报告,确认此次增资已足额缴纳。2005年12月28日,宏大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权结构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
股权结构演变
(1)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5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粤国资函[2007]569号),同意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宏大有限的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以宏大有限截至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0,622,856.27元为基础,按1:0.806222987比例折股为6,500万股,将宏大有限整体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6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证券从业资格)出具了“联信评报字(2007)第A2218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为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事宜提供其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作为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加和法)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0月31日。
2007年12月10日,立信会计师以“2007年羊验字第11997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按时足额缴纳。2007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440000000007691)。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无发生变化。
(2)2009年现金增资至8,700万元
2009年12月11日,发行人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广业公司以货币出资4,84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00万元,王铁等39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1,42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6,500万元增加至8,7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5元,增资价格依据公司经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09)第A0438号)确认的截至2009年8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2.846元。
2009年12月30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同业竞争解决及首发上市方案的批复》(粤国资[2009]834号),同意上述增资事宜。2009年12月24日,立信会计师以“2009年羊验字第17722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足额缴纳。2009年12月31日,宏大爆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10年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从8,700万元增加至13,920万元)
2010年2月10日,发行人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2009年末总股本8,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3,920万元。2010年2月10日,立信会计师以“(2010)羊验字第17947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足额缴纳。2010年2月22日,宏大爆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2010年现金增资至16,420万元及部分股东股权转让
2010年9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暨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和股权转让议案。
本次货币增资2,500万元,其中:恒健投资、中科招商和硅谷天堂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5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力拓厂和明华公司40名管理技术骨干合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920万元增加至16,420万元。同时,自然人股东郑炳旭将其所持公司200万股分别转让给张汉平、华立新、汤伟明、曹洁明、江志华、柯育宏、孙建国和杨建华8名力拓厂和明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全部受让方已足额支付完毕股权款,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和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系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0)第A0390号),以截至2010年8月31日宏大爆破的每股净资产2.273元为基础,考虑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经各方协商确定最终增资价格。2010年9月28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粤国资[2010]723号),同意宏大爆破以每股5元的价格增资扩股2,500万股。
2010年9月28日,立信会计师以“(2010)羊验字第2013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按时足额缴纳。2010年9月29日,发行人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3月18日,自然人股东张凤春与傅建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凤春将其持有的48万股发行人股份以每股5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傅建秋,前述转让的股权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11月,公司原股东何建因病去世,根据《继承法》规定,何建股权由其妻子王晓玉和女儿何欣宁分别继承,前述股东变更已于2011年5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002,247.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60,002,247.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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