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6年9月在原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2006年9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以200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整体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各股东以其持股比例认购公司股份。该次整体股改业经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青振沪内验字(2006)第0511号验资报告。
经多次股本增资及转让,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6,460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查看全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6年9月在原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2006年9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以200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整体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各股东以其持股比例认购公司股份。该次整体股改业经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青振沪内验字(2006)第0511号验资报告。
经多次股本增资及转让,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6,460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3号《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截止2014年1月15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54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140,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根据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14万元增加至8,845.7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31.70万元。决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同意以2014年11月28日为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以17.44元/股的价格授予231.7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14年12月11日止,129名激励对象累计行权231.70万股,公司共收到行权资金4,040.848万元,其中231.70万元计入股本,股本溢价3,809.1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股份为8,845.70万股,上述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41号验资报告。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845.70万元。
经上述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8,845.7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154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691.70万股。
公司根据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本2,653.71万股。2015年4月30日除权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8,457,000.00元,除权后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4,994,100.00元。
公司根据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授予50位自然人激励对象26.39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99元,即获授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9.99元的价格购买依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增发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截止至2015年11月5日止,50名激励对象累计行权263,900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63,900.00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258,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13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上述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1,525.8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472.1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053.70万股。
根据2014年11月19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规定以及2015年12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孙超雄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决定对该员工已获授的相应股票1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146元/股。公司减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0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245,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5年11月4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48号文核准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36万股普通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97元。截至2016年3月18日止,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4,178,480股,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495,517,864.25元,其中股本14,178,480.00元,资本公积481,339,384.25元。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39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根据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12,942.348万股。2016年5月17日除权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9,423,480.00元,除权后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8,846,960.00元。
根据2014年11月19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规定以及2016年11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付春秋、樊志欣、张海冬以及李书源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付春秋、樊志欣已获授的相应股票4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323元/股;决定对预留授予股权激励对象张海冬、李书源已获授的相应股票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745元/股。公司减资注册资本人民币58,800.00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788,160.00元。
经上述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5,878.82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390.52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8,488.29万股。
2017年4月26日,公司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当时股本258,788,16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58,788,160 元变更为517,576,320元。
根据贵公司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7年7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方式向345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703.4万股,每股面值1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92元。截至2017年8月7日止,由于李川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限制性股票33.25万股,贵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670.15万股,由李生爱等333名激励对象按每股5.92元认购670.1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24,277,820.00元,股本人民币524,277,820.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019,123,65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82,822,89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36,300,760股。
经过上述变化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123,125,0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10,997,974.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12,127,046.00股。
经过上述变化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123,125,0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14,724,998.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8,400,022.00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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