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整合全国万达广场室内外广告媒体资源,拓展广告业务覆盖范围,提高长期盈利能力,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传媒”)拟与关联方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万达商管)开展广告业务合作及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自2021年9月1日起,由万达传媒代理协议中约定的全国万达广场室内外广告媒体业务,合作期限3年。
2021082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传媒”)与关联方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万达商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约定,自2021年9月1日起,由万达传媒代理协议中约定的全国万达广场内外广告媒体业务,合作期限3年。
20210908: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9:双方自开展合作以来积极推动业务和资源整合,但充分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业务发展情况,本着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则,经审慎研究和各方友好协商,万达传媒与珠海万达商管拟将原协议下广告点位合作模式由“买断制”调整为“采买制”,万达传媒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广告点位的独家经营使用权。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万达广场广告点位框架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万达传媒与珠海万达商管签订《<万达广场广告点位框架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项下广告点位合作范围、使用方式及期限等事宜进行补充和修订,并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