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2016年0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共同签署《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签署的投资协议,农发基金向蓝黛变速器投资人民币30,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14年,年投资固定收益率为1.2%。2016年09月29日和2016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鉴于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下属国有公司为农发基金投资回购款项及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而向农发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等分批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同时农发基金作为抵押物的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09月30日登载于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本次反担保总金额为35,04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30年06月26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分批向国资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3,663.28万元,对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农发基金以土地使用权、房产分批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5,339.0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抵押权人提供实际担保余额存在差额的主要原因为农发基金不认可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物向其提供担保,且实际担保余额根据抵押物土地使用权、房产评估价值的70%来折算,而国资公司则按80%折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物担保金额仍存在未达到本次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为继续履行投资协议,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原反担保主体(公司及子公司蓝黛变速器、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俊翰先生同意新增为反担保主体之一,以其个人持有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农发基金合作事项提供反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