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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09-07 发布公告: 《中晟高科: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24-08-30 发布公告:
2024-08-3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14元,净利润-1702.0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57.10%
2024-08-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30 参控公司: 参控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0.0000%,参控关系为合营企业

参控无锡市天硕石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排水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管网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24-08-15 投资互动:
2024-08-12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地方国企改革”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地方国企改革:公司实控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属于地方国资委或地方政府。
2024-08-08 发布公告: 《中晟高科: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24-08-06 异动提醒: 更多>> 中晟高科13:41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污水处理+曾有核废水处理项目+润滑油+国企 涨停分析 ▼
污水处理+曾有核废水处理项目+润滑油+国企
1、4月11日互动:目前公司暂无核废水污染治理相关的项目。2023年3月8日曾互动:公司一直有在运营核废水污染治理的相关项目。 2、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最终控制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润滑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工业润滑油产品生产商之一,产品包括变压器油、液压油、内燃机油、齿轮油、金属加工油、特种溶剂等13个类别、200余种规格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器设备、工程机械、工业机械设备、冶金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3、公司控股的中晟环境是一家以环保水处理业务为主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管网委托运营及检测、环境工程EPC、土壤修复及环境咨询服务等。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4-07-09 发布公告:
2024-07-09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2000万元至-1600万元,下降幅度为-1024.67%至-799.74% 变动原因 
原因:
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万元至-2,000万元,主要原因有:   1、公司润滑油业务受行业竞争激烈、基础油价格高企、行业增速较低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出现亏损。   2、公司环保板块: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新增订单量下滑,环保收入减少,营业利润虽为正值,但同比下降,未能弥补润滑油业务产生的亏损。
2024-07-09 资产出售: 拟出让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上市公司拟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100.00%股权,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款,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认。
2024-06-04 发布公告: 《中晟高科: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进展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04 资产出售: 拟出让润滑油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晟高科”)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等。为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促进润滑油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拟以2023年10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现有润滑油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资产及负债划转的相关事宜。
2024-05-2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05-2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17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239.6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80.53%
2024-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1.24元,净利润-1.5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36.95%
2024-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5 参控公司: 参控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0.0000%,参控关系为合营企业

参控无锡市天硕石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排水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苏州中晟管网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24-04-09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天然气”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天然气:2024年4月2日互动易回复: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积极开展天然气贸易等相关业务。
2024-02-07 大宗交易:
2024-02-06 龙 虎 榜:
2024-01-31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55亿元至-1.2亿元,下降幅度为-338.03%至-239.12% 变动原因 
原因:
1、2023年子公司中晟环境新增订单量下滑,环保收入减少,营业利润下降。润滑油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营业利润下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10,746.55万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583.5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1-26 大宗交易:
2024-01-2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12-2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3-10-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17元,净利润-2155.5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0.89%
2023-10-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2-05-05 高管增持:
2022-04-28 高管增持:
2022-04-27 高管增持:
2022-03-22 高管增持:
2022-03-17 高管增持:
2022-03-15 高管增持:
2022-03-11 高管增持:
2022-03-09 高管增持:
2022-02-25 高管增持:
2022-02-24 高管增持:
2022-02-22 高管增持:
2022-02-15 高管增持:
2022-02-14 高管增持:
2022-02-11 高管增持:
2022-02-10 高管增持:
2022-02-09 高管增持:
2022-02-08 高管增持:
2022-02-07 高管增持:
2022-01-28 高管增持:
2022-01-27 高管增持:
2022-01-26 高管增持:
2022-01-25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许春栋计划自2022-01-25起至2022-05-24,拟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进行增持
2022-01-25 高管增持:
2021-02-04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金额1.117亿元
2021-01-15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设施采购及安装;中标金额1.117亿元
2020-12-08 股权转让: 许汉祥拟转让公司12.93%股权给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许汉祥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523,8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32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本次权益变动前,天凯汇达持有高科石化8,393,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4187%,天凯汇达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持有高科石化6,294,7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64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凯汇达持有高科石化19,916,8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3510%,吴中金控持有高科石化6,294,7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641%,按合并口径计算,天凯汇达及吴中金控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6,211,6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5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0-06-22 股权转让: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转让公司5.05%股权给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20年6月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数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00%,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8元。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发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091,774股,占公司总股本6.8363%;长桥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发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591,774股,占公司总股本1.7863%,长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500%。
2020-03-11 股权转让: 许汉祥拟转让公司7.06%股权给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汉祥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294,7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64%)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吴中金控将直接持有高科石化6,294,7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64%。天凯汇达持有高科石化8,393,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4187%。按合并口径计算,吴中金控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4,687,7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6.4827%。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3-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董事许春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许春栋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12-25 处罚金额:2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现决定对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1-10-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06-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0-02-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王招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董事王招明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1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5家,其中: 私募2家、 其他2家、 券商1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私募
券商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4家,其中: 其他3家、 私募1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私募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20家,其中: 券商6家、 公募3家、 其他8家、 私募3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券商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