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17,283,15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除中荆集团和邵兴祥外的发行对象。
2023060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80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9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80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824: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稿)的议案》,并将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中股份认购合同的合同主体之“甲方”修改为“中荆集团”一名,减少邵兴祥先生,其余内容不变。经各方友好协商,邵兴祥先生将不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与邵兴祥先生签署了《<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30912: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现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内容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文件披露后,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报送深交所。
20231104:2023年11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2024020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
20240417: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40424:股票上市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