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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Guangdong Huafeng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c-hfcc.com
主营业务: 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同时保持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
产品名称: 电极箔 、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
控股股东: 谭帼英 (持有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51%)
实际控制人: 谭帼英 (持有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51%)
最终控制人: 谭帼英 (持有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51%)
董事长: 谭帼英 董  秘: 李胜宇 法人代表: 谭帼英
总 经 理: 林程 注册资金: 1.9亿元 员工人数: 760
电  话: 86-0758-8510155 传  真: 86-0758-8510077 邮 编: 526000
办公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二期B17地块
公司简介: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同时保持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极箔、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净水剂、机电装备。公司一直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熟可靠的电控及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为掌握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重要企业之一。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向国际市场出口低压化成箔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能够大规模自主生产低压腐蚀箔,并同时能够对自产腐蚀箔进行大规模化成生产的几家企业之一。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谭帼英 董事长,董事
4280万
--
2 林程 董事
812.3万
--
3 李胜宇 董事
2.64万
--
4 陈宇峰 董事
2.86万
--
5 卢峰 董事
0
--
6 周辉 董事
18.62万
--
7 罗玉涛 独立董事
0
--
8 王大方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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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周乔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08-30 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发行价格:6.20元
上市日期:2016-07-26 发行市盈率:22.9600倍 预计募资:9937万元
首日开盘价:8.18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12400万元
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系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30日。经商务部《关于同意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05号)批准,华锋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变更基准日2007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0,057,028.25元为基础,折合股本6,000万股。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8]第072377003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变更进行了验证。2008年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资资审字[2008]00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8年3月26日,公司在广东...查看全部▼

  公司前身系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30日。经商务部《关于同意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05号)批准,华锋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变更基准日2007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0,057,028.25元为基础,折合股本6,000万股。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8]第072377003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变更进行了验证。2008年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资资审字[2008]00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8年3月26日,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4400004000091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995年8月,公司前身华锋有限设立。
  (1)基本情况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系经肇庆市端州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于1995年8月15日以《关于中外合资经营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肇端外经贸字(95)041号)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2,000万港元,注册资本为1,500万港元,中方股东为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75万港元,外方股东为广东华侨信托投资(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出资825万港元。
  1995年8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华锋有限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肇合资证字[1995]016号)。1995年8月30日,华锋有限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工商企合粤肇字第062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6年11月7日,肇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肇会所验[1996]185号”《验资报告》。
  2、1997年,华锋有限第一次增资。
  (1)基本情况1997年9月8日,华锋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批准华锋有限投资总额由2,000万港元增加至4,000万港元,注册资本由1,500万港元增加至3,000万港元,并引进新股东广东华盛机电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出资1,650万港元,华信英锋出资1,215万港元,华盛机电出资135万港元。
  1997年9月30日,肇庆市端州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肇端外经贸字第(97)035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增资合同的批复》对上述增资事宜予以批准。1997年10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华锋有限颁发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肇合资证字[1995]016号)。1997年11月17日,华锋有限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3、1999年,华锋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并完成1997年增资。
  (1)基本情况1999年3月13日,华锋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华信英锋和华盛机电按各自持股比例合计向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权的6%,即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向汇海技术转让公司3.30%股权,华信英锋向汇海技术转让公司2.43%股权,华盛机电向汇海技术转让公司0.27%股权。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前,1997年华锋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港元时,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华信英锋及华盛机电所认缴的出资额尚未缴纳完毕,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汇海技术以代原股东向华锋有限缴纳投资额240万港元(其中出资额为180万港元,占华锋有限注册资本的6%)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受让华锋有限6%股权。同时,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华信英锋及华盛机电缴纳其所认缴的剩余出资额。
  1999年7月7日,肇庆市端州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肇端外经贸字第(99)024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的批复》,同意增加汇海技术为华锋有限股东,汇海技术加入后,华锋有限的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不变。1999年7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华锋有限颁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肇合资证字[1995]0016号)。1999年8月19日,华锋有限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999年8月26日,肇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肇会所验[1999]18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权转让并完成增资事宜予以验证。
  4、2001年,华锋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1年2月28日,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勤信资评报字(2001)第B015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报告书,截至2000年12月31日,华锋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5,901.15万元。2001年3月12日,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粤财企[2001]82号《关于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合规性审核意见的函》通过了该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审核。
  2001年11月6日,华信英锋与广东科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信英锋将其持有的华锋有限31.57%股权转让给广东科创,根据华锋有限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并结合华锋有限2001年度预计可分配利润,转让价格确定为2,121万元人民币,其中891万元以现金支付,1,230万元直接冲抵华信英锋欠广东科创相应金额的债务。
  2001年11月6日,华信英锋和肇庆市端州区城北经济建设开发公司、肇庆市端州区财政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信英锋将其持有的华锋有限6.50%股权转让给端州城北,参照华锋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转让价格确定为450万元人民币。鉴于华信英锋欠肇庆市端州区财政局债务450万元,由端州城北以承接前述债务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001年11月13日,华锋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1年11月16日,肇庆市端州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肇端外经贸字第[2001]057号《关于合资经营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变更事项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2001年11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华锋有限颁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肇合资证字[1995]0016号)。
  2001年11月20日,华锋有限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转让方华信英锋的国有资产主管单位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审核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职权。
  5、2002年,华锋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2年2月20日,华锋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投资总额由4,000万港元增加至5,000万港元,注册资本由3,000万港元增加至5,000万港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中:1,000万港元为投资总额4,000万港元与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注册资本,各股东按原比例增资;另外1,000万港元由公司以2001年的未分配利润和以前年度的应付股东股利转增资本,各股东按原比例增资,端州城北将其2001年未分配利润转增额度381,160.03元人民币(折359,584.93港元)以381,160.03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并放弃290,415.0639港元增资额度,广东科创放弃1,410,523.626港元增资额度,前述广东科创、端州城北放弃的合计1,700,938.6899港元增资额度,均由华侨信托(中国香港)予以认购。2002年4月8日,肇庆市端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肇端外经贸字第[2002]015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华锋有限注册资本由3,000万港元增加至5,000万港元。2002年7月5日,华锋有限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肇合资证字[1995]0016号)。2002年7月8日,华锋有限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02年9月5日,肇庆市祥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祥会所验[2002]1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9月5日,华锋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9,640,415.07港元;2002年9月30日,肇庆市祥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祥会所验[2002]154-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9月26日,华锋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4,000万港元。2003年5月16日,华锋有限就前述增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1999年华锋有限增资至3,000万港元时,股东实际交付资金4,000万港元(投资总额),其差额1,000万元在本次增资时转增为注册资本。该事项经肇庆市祥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祥会所验[2004]4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04年2月12日止,连同本期补入资本,公司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2012年4月30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专字[2012]第09000270303号《验资复核报告》,对前述1,000万港元差额确认为注册资本事项进行了补充验证。
  6、2002年,华锋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2年10月28日,华侨信托(中国香港)与其全资子公司联星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将持有华锋有限55.82%的股权转让给联星集团,转让价格为1港元/港元注册资本,转让总价款为27,910,523.62港元。2002年11月7日,华锋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2年12月5日,肇庆市端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肇端外经贸字第[2002]101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变更合资方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2002年12月13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肇合资证字[1995]0016号)。2002年12月18日,公司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谭帼英通过致和投资向华侨信托(中国香港)收购联星集团100%股权成为华锋有限的实际控制人。
  2002年11月18日,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2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锋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粤康元评字(2002)第80543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2年8月31日,华锋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53,559,541.56元。广东省财政厅于2003年7月9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华侨信托投资(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转让联星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粤财外[2003]43号文),同意华侨信托(中国香港)提出的《联星公司暨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股权退出方案》,即以200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转让联星集团持有的华锋有限55.82%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上述股权对应的华锋有限净资产评估值53,559,541.56元的70%确定,并按折合价格20,927,855.27元或等值外币转让联星集团100%的股权。
  2003年7月25日,华侨信托(中国香港)与谭帼英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并由其本人持有100%股权的致和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由华侨信托(中国香港)将其所持联星集团100%的股权转让给致和投资。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谭帼英成为华锋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致和投资持有联星集团的股权间接持有华锋有限55.82%的股权。
  7、2003年,华锋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2003年9月3日,华盛机电与联星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华盛机电将其持有的华锋有限4.23%股权转让给联星集团,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34,816元,定价依据为出资额211.5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241,900元)的64%。2003年9月5日,华锋铝箔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3年9月10日,肇庆市端州区公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端资办[2003]23号《关于广东华盛机电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肇庆华锋电子铝箔公司股权转让给联星集团公司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2003年11月18日,肇庆市端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肇端外经贸字第[2003]084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延长经营期限等变更事项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2003年11月26日,华锋有限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肇合资证字[1995]0016号)。2003年12月2日,华锋有限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07年9月3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出具肇府函[2007]120号《关于广东华盛机电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审批手续的批复》,同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2)需说明的问题本次股权转让属国有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虽然肇庆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出具肇府函[2007]120号《关于广东华盛机电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审批手续的批复》同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对转让价格予以规范整改。
  为切实纠正上述历史沿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肇庆市端州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联羊城以2003年8月31日为评估咨询基准日,对华锋有限的净资产进行追溯性资产评估。2011年6月5日,中联羊城出具中联羊城咨字[2011]第OUGPD0048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计算,华锋有限2003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849.21万元。上述评估咨询报告已经经肇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012年3月28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粤国资函[2012]194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等问题的会办意见》:“肇庆市、端州区两级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追溯评估,端州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复查小组出具了复查意见,肇庆市国资委对评估报告进行核准。根据追溯评估,相关受益方联星集团应付给端州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规范整改款本息合计177.13万元。”根据上述整改要求,联星集团已于2011年6月向端州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支付了上述整改款本息。
  8、2008年,华锋有限整体变更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7日,华锋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批准依法整体变更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07]第0723770014号《审计报告》,公司以华锋有限截至2007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005.70万元折为公司股份,其中6,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差额5.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7年11月6日,广东省财政厅出具《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财工[2007]266号),同意华锋有限变更设立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创所持公司28.75%的股权和端州城北所持公司5.20%的股权界定为国有法人股。2008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8]0042号)。2008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05号),批准华锋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5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8]第0723770037号《验资报告》对华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8年3月26日,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00040000910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9、2011年股份转让,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联星集团将其所持公司3,423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谭帼英,将其所持公司180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陈丽君。同日,联星集团分别与谭帼英、陈丽君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谭帼英受让联星集团所持公司3,423万股股份,受让价款为人民币1元;陈丽君受让联星集团所持公司180万股股份,以截至201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受让价款确定为325.746万元。
  2011年3月1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1]76号)批准前述股份转让事宜,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1年4月14日,公司就前述股份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公司历史沿革的确认
2012年6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粤办函[2012]365号《关于确认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产权问题的复函》,确认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产权清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9,170.3355万股,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总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实际控制人为谭帼英,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谭帼英。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9,174.4969万股,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总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实际控制人为谭帼英,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谭帼英。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930.0141万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940.1315万股,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总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实际控制人为谭帼英,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谭帼英。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26
参股或控股公司:19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5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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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6.58亿 -1380.54万 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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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68亿 60.26万 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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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600.00万 -786.61万 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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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未披露 1301.04万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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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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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巨锋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未披露 977.21万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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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NOVATION TECHNOLOGYSp.z.o.o

联营企业 未披露 121.65万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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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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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380.52万 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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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孙公司 50.5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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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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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孙公司 66.76%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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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新能电动汽车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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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恒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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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理华创(佛山)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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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创新能源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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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55.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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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锋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51.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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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2.49%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