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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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1-16 | 首发A股 | 2017-01-26 | 2.18亿 | 2018-12-31 | 0.00 | 99.94% |
| 公告日期:2025-12-12 | 交易金额:1.1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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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郴州高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裁定郴州高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交付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公司”或“本公司”)用于抵消刘潭爱先生2021年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抵消金额为11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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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04 | 交易金额:2.6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8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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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卖方: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告知函》及转递的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鲁0703执1201号之二】,公司控股股东滨城投资因与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滨城投资持有公司39,851,030股(占公司总股本23.84%)通过司法划拨方式交付给潍坊国金抵偿滨城投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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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04 | 交易金额:26461.08 万元 | 转让比例:23.84 % |
| 出让方: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1-02-18 | 交易金额:98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9.00 % |
| 出让方: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潭爱 | 交易标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滨城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转让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借助国有资本的资源优势,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5-12-12 | 交易金额:1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 交易方:郴州高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以物抵债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与刘潭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创投”)于2020年8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第七条“业绩承诺”约定:“刘潭爱先生承诺高斯贝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若高斯贝尔未完成前述业绩承诺,刘潭爱先生应在高斯贝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高斯贝尔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高视创投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差额补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280号),刘潭爱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差额补偿,补偿金额为145,157,631.77元。公司于2024年5月收到刘潭爱先生2021年业绩补偿款6,182,568.86元,剩余2021年业绩补偿款138,975,062.91元未收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收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703执879号之三】,裁定郴州高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交付公司用于抵消刘潭爱先生2021年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抵消金额为115,000,000元。刘潭爱先生以物抵债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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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09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控股股东及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功田电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为功田电子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股东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金”)及本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抵押期限及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担保事宜和用途等,公司及功田电子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潍坊国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潍坊国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是公司位于郴州市观山洞街道观山洞村高斯贝尔 A、B厂房101房1楼(权证号为湘2025郴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8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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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6-24 | 原始质押股数:374.1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6-22至 -- |
| 出质人:刘潭爱 | ||
| 质权人: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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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潭爱于2021年06月22日将其持有的374.1400万股股份质押给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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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8-27 | 原始质押股数:282.2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25至 -- |
| 出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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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25日将其持有的282.2600万股股份质押给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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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5 | 本次解押股数:282.26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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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将质押给潍坊滨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282.26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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