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740,227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公司已与方隽云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20220517:股东大会通过
20220611: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0.21元/股调整为20.01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4,740,227股调整为不超过24,987,506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2022081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89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0826: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895号)。
20220907:2022年9月6日,为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方隽云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经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24,237,88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
20220917: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22092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24,237,881股”调整为“24,237,881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48,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48,500.00万元”。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
2022101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21101: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21119: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8号)
20230110: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20230117:披露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