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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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 首发A股 | 2017-03-29 | 2.02亿 | 2022-06-30 | 1.04亿 | 50% |
公告日期:2023-12-22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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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甲方”)拟通过增资的方式获得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超隆光电”或“乙方”)不低于22%的股权,初步预计投资金额范围为0.8亿元-1.2亿元,具体增资金额及增资比例尚未最终确定。本次签订的《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系各方初步商洽的结果,仅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尚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评估及谈判工作,存在不确定性。 |
公告日期:2023-05-26 | 交易金额:94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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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王盛忠 | ||
卖方:蔡俊淞 | ||
交易概述: 公司近期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俊淞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的通知,获悉蔡俊淞先生于2023年5月4日与王盛忠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合称为“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蔡俊淞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王盛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均为15.7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9,420.00万元(大写:玖仟肆佰贰拾万元整)。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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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14.12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214.12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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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众信科技 | 长期股权投资 | - | 2.49% |
公告日期:2023-05-26 | 交易金额:942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蔡俊淞 | 交易标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盛忠 | ||
交易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
公告日期:2023-05-06 | 交易金额:8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蔡俊淞 | 交易标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恩定制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24-04-29 | 交易金额:681.3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其产品、商品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能”)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现有及后续新设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发生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5,000万元,上一年度未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监事侯安成回避表决。 20230523:股东大会通过 20240330:预计增加与关联方超隆光电居间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以上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内有效。 20240429: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681.39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4-29 | 交易金额:1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汕头保碧实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光伏组件,提供居间服务,开展相关业务等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发生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拟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拟与汕头保碧实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碧实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光伏EPC等日常关联交易。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上述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6,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