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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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7 | 可转债 | 2025-07-09 | 48.98亿 | - | - | - |
| 2019-07-31 | 首发A股 | 2019-08-12 | 123.90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01 | 交易金额:93.7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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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7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中广核收购其持有的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核电”)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第二核电”)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第三核电”)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核电”)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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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21 | 交易金额:12.0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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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月8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中广核收购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第二核电”)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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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1 | 交易金额:937543.2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25年8月27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中广核收购其持有的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核电”)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第二核电”)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第三核电”)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核电”)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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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17 | 交易金额:254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白鹭综合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服务,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2024年10月23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本公告中不包括本集团)之间综合服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委托管理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于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预计总额上限均为人民币56.55亿元,其中综合服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于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预计总额上限均为人民币56.40亿元。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受本集团在建核电项目建设进展和对未来核电项目核准的预计等因素影响,本公司预计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接受中广核集团的餐饮、物业、交通、会务等综合服务增多,接受中广核集团的DCS供货、核岛设计、备件、数智化服务、环保及运维服务等技术服务增多;根据中广核集团新能源产业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需要,由本集团提供的新能源项目设备监造及检验服务等技术服务增多。综上,为了满足本集团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拟调整综合服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最高年度款项,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最高年度款项不变,将2025年度金额上限增至81.45亿元、2026年度金额上限增至83.35亿元、2027年度金额上限增至89.35亿元。 2.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及庞松涛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上述议案。3. 本次调整增加的金额于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分别为24.90亿元、26.80亿元和32.80亿元,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中广核将回避表决。 202510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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