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项目管理及销售服务、酒店营运以及证券买卖及投资等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本期间,集团录得收益约人民币5,914.1百万元及毛利约人民币538.6百万元,分别较2022年同期之收益约人民币3,941.0百万元增加约50.1%及毛利约人民币591.2百万元减少约8.9%。本期间及2022年同期之收益及毛利主要来自中国物业发展业务。本期间收益增加乃主要由于集团于本期间交付之落成物业发展项目交付之可出售╱租赁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较2022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期间毛利较2022年同期减少乃由于本期间内确认若干利润率较低之物业项目,此乃由于在宏观经济下行及房地产物业需求持续走弱导致公众购买意愿及购买力下降的情况下,意外产生较高建筑成本及售价受压。
报告期业务回顾:
中国物业发展于本期间内,中国物业发展业务为集团贡献收益约人民币5,864.8百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3,913.5百万元)及分部亏损约人民币76.6百万元(2022年:分部溢利约人民币366.7百万元)。分部收益增加乃由于本期间交付予业主之建筑面积增加所致。
于本期间,受经济下行的持续影响,中国整体房地产市场继续面临公众购买力下降。物业项目售价不可避免承压导致销售放缓,这种情况在非核心城市地区尤其明显。由于上述原因,于本期间就若干售价不可按预期之可变现净值收回之项目计提撇减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完工物业约人民币358.4百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30.0百万元)。鉴于上文所述,集团采取更保守措施并实施削减成本计划,以维持具有竞争力的可持续业务发展计划。由于上述措施,本期间中国物业发展业务的销售及市场推广以及行政费用较2022年同期有所减少。
在当前严峻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集团仍将审慎审阅其业务扩张步伐,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况适时调整其项目发展计划及时间表。于中国之项目管理服务于本期间内,集团于中国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并自于中国为独立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2.2百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3.3百万元)及分部溢利约人民币8.6百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3.2百万元)。增加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内订立更多新项目管理服务合约所致。
于美国对AHR进行之物业投资及╱或管理对AHR进行之物业投资及╱或管理产生之分部收益维持相对稳定,本期间为约人民币7.6百万元,而2022年同期则为约人民币7.2百万元,分部溢利亦表现稳定,本期间为约人民币5.4百万元,而2022年同期则为约人民币5.6百万元。
AHR以外之物业投资于本期间内,AHR分部以外其他地区之物业投资为集团贡献分部收益约人民币6.4百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4.4百万元)及分部溢利约人民币4.2百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9.2百万元)。本期间分部溢利减少主要是由于利率上涨导致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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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买卖及投资于本期间内,集团之证券业务录得分部收益约人民币9.3百万元,分部溢利约为人民币0.2百万元,而2022年同期则录得分部收益约人民币8.4百万元及分部亏损约人民币151.3百万元。分部亏损由亏转盈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减少约人民币9.1百万元,而2022年同期则为公平值亏损约人民币159.7百万元。
酒店营运集团自2022年以来在中国郑州市经营一间酒店并于本期间产生收益约人民币13.7百万元,而2022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4.3百万元,以及本期间分部溢利为约人民币3.6百万元,而2022年同期则为约人民币0.2百万元。
业务展望:
集团主要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项目管理及销售服务、酒店营运以及证券买卖及投资等业务。为寻求可持续发展,集团于中国香港、中国及海外市场寻求于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增强盈利能力之投资机会。
集团将主要透过预售及销售集团物业所得款项、其他营运内部产生之现金流量以及来自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之借贷,偿还来自控股股东之财务资助。日后,集团相信将以上述来源及额外发行股本证券或其他资本市场工具来满足未来支持物业发展及土地收购活动之资金需求。集团致力管理流动资产水平,以确保有充足现金流量应对业务营运所产生之任何突如其来之现金需求。集团亦将继续评估可用财务资源以不断支持业务需求,并计划及调整发展时间表,或因应其当时之财务状况及现金需求推行所需成本控制措施。集团拟继续评估现有资本资源,并寻求新资金来源,从而以具成本效益方式维持及扩充业务。于本期间,有十三个物业发展项目已根据购买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向客户交付。集团之物业发展项目以‘高品质’物业组成,包含标准及精装修设计成品,以满足不同客户之偏好及需求。出售物业之收益预期将于其落成及交付落成物业及╱或物业分期时确认。历经过去数年之土地收购,集团为未来三年在中国之物业开发业务打造并维持坚实之土地储备,并在河南省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日后集团将更加专注于发展其土地储备中之现有及新物业发展项目。董事会将保持开放心态,于未来数年将继续集中在河南省郑州市及中国其他选定一、二线城市物色新物业发展项目并竞投中国其他经拣选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集团继续寻求将其业务多元化至轻资产模式,投入更多内部资源,以进一步拓展项目管理业务,提供更多综合项目管理服务以获取管理费收入。董事会认为,中国的项目管理业务将在市场上日益盛行,业务潜力巨大,而扩展项目管理业务是公司从物业发展业务的传统重资产模式向轻资产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多元化经营使集团从代表业主管理物业项目中获得竞争优势,而不必承担沉重的土地收购及建筑成本投资成本,进而平衡行业集中及政府收紧对物业发展业务的监管带来的风险。
公司充分利用其管理团队之中国物业发展及投资经验,寻求具潜力之合适项目发展或投资以回馈其股东。除现有业务伙伴外,公司心怀最终目标,将继续寻求与潜在伙伴进行合作,以开拓资本来源以及减少集团对物业项目的前期资金投资及促进项目发展。集团管理层对房地产行业之长期发展前景保持谨慎乐观态度,并将透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正商置业’()由Huang女士控制之公司)之全国网络及业务资源,加快位于中国之发展项目之物业发展及销售。正商置业带来之协同效益将提高集团于中国房地产行业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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