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之主要业务为(i)投资控股;及(ii)采矿业务—开采及勘探矿产资源,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i)化学品买卖业务;及(ii)销售铝板。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472,517,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514,673,000港元),较二零二五年同期减少约8%。该差异完全归因于人民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换算影响,而相关销售业绩保持稳定。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产生溢利的主要业务为采矿业务—开采及勘探矿产资源。该业务分类之分析呈列如下:
采矿业务—开采及勘探矿产资源集团的采矿业务主要包括于中国开采及勘探钼精粉。公司的钼精粉产自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陕西省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九龙矿业’)经营之钼矿场。公司的钼矿场生产的钼精粉的品位为约45%-50%。
于回顾期间,钼精粉销量约为2,240吨(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487吨),而钼精粉的品位约为45%至50%。钼精粉的平均售价约为每吨160,476港元。于回顾期间,采矿业务为集团贡献收益约472,517,000港元,其中约359,409,000港元来自销售钼精粉,约113,108,000港元来自销售硫酸及铁精矿。
毛利约为237,269,000港元,毛利率为50.21%。期内,集团确认计入销售成本的采矿权摊销约21,838,000港元。
已终止经营业务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公司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久龙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出售集团’),其曾参与制造及销售化学品及销售铝板产品(‘化学品与金属制品业务’)。
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出售化学品与金属制品业务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代价为1,000,000港元。该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完成。董事会认为,该出售事项对集团之财务状况并无重大负面影响,且出售事项之代价乃经公司与买方按一般商业条款公平磋商厘定,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董事会于作出决定时亦已考虑多项因素,尤其是该附属公司之现时财务状况及其业务前景。
业务展望:
踏入二零二六年下半年,集团致力在不明朗因素下加强韧力。
二零二六年下半年的经济前景仍未明朗。全球经济将继续面临多种宏观经济阻力,包括地缘政治不明朗、通货膨胀及金融环境紧缩。多个行业仍然受到近年来出现的供应链问题困扰。预期将出现持续的通货膨胀及经济增长放缓。为应对有关情况,集团的目标是通过战略管理、发展及扩充两个核心业务,以及在供应链中建立保护措施以应对短缺及营商成本上升,从而提高公司的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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