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主要从事活动包括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放债及证券及相关服务。

报告期业绩:
  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的综合财务业绩显示,本报告期间录得亏损约161,800,000港元,而去年溢利为约5,400,000港元。若撇除非现金性商誉减值的影响,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的综合财务业绩显示,本报告期间录得经调整溢利约10,600,000港元,而去年商誉减值前经调整溢利为约27,1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报告期间’),大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铭’)从事提供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并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万基证券有限公司(‘万基证券’)从事证券经纪及配售,以及主要透过另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万基财务有限公司(‘万基财务’)于中国香港进行放债业务。
  禹铭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万基证券为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之证券交易商。万基证券亦为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交易所参与者,并获中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认可以直接结算参与者(具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一般规则所赋予涵义)身份参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万基财务持有由发牌法庭根据放债人条例(中国香港法例第163章)及放债人规例授予的放债人牌照,允许万基财务可于中国香港进行放债业务。
  企业融资顾问于本报告期间,禹铭提供之企业融资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下述:
  (i)担任财务顾问,以就有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及╱或中国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之具体交易向上市发行人、上市发行人及实体之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意见;及(ii)担任上市发行人之长期聘用财务顾问,以就企业策略及遵守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向上市发行人提供意见。
  完成之交易包括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之复牌、私有化、收购守则下之收购、敌意情况以及供股。
  本报告期间来自企业融资顾问及相关服务之收益约20,5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47,200,000港元)。

业务展望:
  集团于二零二二年三月收购万基财务,增强集团能力,向现有及新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公司已做好充分准备于金融服务行业扩大公司的服务范围,以保持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