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销售及分销气体燃料及相关产品、燃气接驳业务、综合服务、设计及建设服务以及经营加气站。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二零二三年实现营业额1,012.7亿港元,同比增长7.3%。集团整体毛利率为18.2%,较去年同期下跌1个百分点,整体毛利率下跌主要是由于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接驳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的12.9%下降至10.8%。集团相信,未来收入结构将有持续优化空间,集团有信心未来保持高品质可持续发展。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秉承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积极应对多重超预期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年内,集团之营业额上涨7.3%至1,012.7亿港元。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2.2亿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4%。公司的经营溢利增加6.3%至92.1亿港元,及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由二零二二年的43.5亿港元增加至二零二三年的101.6亿港元。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全年营业额为1,012.7亿港元(二零二二年:943.4亿港元)。
城市燃气分销业务所贡献税后但非控股权益前溢利为70.6亿港元(二零二二年:63.1亿港元)及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52.2亿港元(二零二二年:47.3亿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二零二三年,在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局势复杂变化、多国面临高通胀等大环境下,世界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二零二三年全球经济全年增速为3.1%。年内,我国经济恢复速度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处于领先地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经济回升向好。国家能源局在《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中指出,天然气作为最清洁低碳的化石能源,是中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及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稳步增长;天然气灵活高效的特性还可支撑与多种能源协同发展,在碳达峰乃至碳中和阶段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年内,集团秉承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制定‘学标杆再出发创一流’的年度管理主题,积极对标行业一流企业,高效推动业务创新,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不断巩固集团在发达经济区域城市燃气市场的核心优势,凭藉良好的运营能力,集团之总天然气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1%至387.8亿立方米,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3%至1,012.7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0.4%至52.2亿港元。拟派末期股息100.69港仙,全年拟派股息115.69港仙,派息率50.3%。
受益于集团占有较多的大型城市燃气项目,且多数项目分布于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集团将持续拥有稳定的用户市场开发空间。集团持续聚焦城镇燃气用户开发,紧抓‘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契机,加快居民用户开发,推进工业用户节能技术改造,结合国家安全整治契机,政企联动推动商业‘瓶改管’。审慎开发周边农村煤改气用户,通过散煤替代实现能源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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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集团新开发工商业用户41,310户,新开发居民用户331.3万户,其中:新房接驳用户283.3万户,旧房接驳用户38.4万户,煤改气用户4.6万户。集团在中国运营的城市燃气专案平均气化率由二零二二年同期的58.2%上升至59.3%。
业务展望:
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大背景下,天然气正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能源,持续替代高污染燃料、支撑新能源规模发展。展望二零二四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稳步增长,随著国际天然气价格持续维持下降趋势,我国天然气行业将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趋势。
二零二四年,集团将坚持‘1+2+N’业务战略,在做好主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遵循国家对于清洁能源发展的意愿,丰富天然气自主资源池,全面提升产业控制力,推动优质外延项目投资,持续提升综合服务业务的渗透率、拓展综合能源的规模,促进业绩稳步增长,不断提升股东回报,实现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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