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605,568股(含本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以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确定,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进行认购。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蒲忠杰先生,以及副总经理、董秘张霞女士,副总经理魏战江先生,财务总监王泳女士拟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开设的兴业银行αDX201411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兴证资管鑫成5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认购。
2014年11月7日,公司与兴证资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41125:股东大会通过
20150119: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50号)。
20150706: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6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由21.55元/股调整为21.41元/股。
2015082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8月28日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0151107:董事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1124: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1229:201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0号)
20160116: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2016012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9,785,147股,将于2016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1月25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