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后的法人主体,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99年1月1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的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08年6月14日根据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08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名称由“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7月24日发布《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查看全部▼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后的法人主体,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99年1月1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的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08年6月14日根据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08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名称由“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7月24日发布《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成立初由自然人盛发强、王静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盛发强以货币资金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王静以货币资金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上述注册资本经北京市伯仲行审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仲验字981214号”验资报告验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78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0845799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1月25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从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各股东以现金同比例增资。上述注册资本经北京燕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燕会验字(2004)第085号”验资报告验证。同时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创业园28号。
2005年7月1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变更后盛发强以货币资金出资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王静以货币资金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蒋中富以货币资金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李润渤以货币资金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4.5%,王冬梅以货币资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李小煜以货币资金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石信以货币资金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高红以货币资金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上述注册资本经北京森和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森会验字[2005]第01-0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1月13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扩股协议书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6.47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4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上述注册资本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信验字(2008)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08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08年4月15日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盛发强将其持有本公司2.1359%的股权转让给石信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911%的股权转让给高银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4839%的股权转让给李宇辉的决议。
根据公司2008年4月15日股东会决议、增资扩股协议书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99,760.00元,由肖功荣、廖红涛、冯铁林、于惠海、伍松林、韩涛、尹亮、石信、李润渤、李小煜、张成、孙红、李质辉、盛晓舟、范勇建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64,460.00元;上述注册资本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信验字(2008)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6月14日根据北京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08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公司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止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人民币74,878,269.03元,按1:0.66775048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余24,878,269.03元作为资本公积。
200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公司住所变更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305室。
根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09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955号《关于核准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万股。根据2010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9年末总股本67,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400,000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7,00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0年4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13,400万股。2010年8月5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14004579973。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住所变更至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永安路26号609-06。
根据2011年4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400,000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34,00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1年4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26,800万股。2011年6月1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14004579973。
根据公司2012年5月3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11年末总股本26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800,000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80,40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2年5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348,400,000股。
该事项已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寅验【2012】168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12年6月21第二届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方案》,由彭昕、张成、韩涛等7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528,332.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49,928,332.00元。该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3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12年7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权益授予的议案》,由彭昕、张成、韩涛等3名激励对象认购公司增发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2,73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52,658,332.00元。该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5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1年9月9第二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2013年3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彭劲柏行权,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2,7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352,661,032.00元。该事项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3】226A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70,531,642.00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3年5月28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192,674.00元。该事项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3】226A000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2013年度共计自主行权1,845,450股,至此公司总股本已增至425,035,424股。
根据公司2014年5月8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425,035,424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因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期权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从预案公布日至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日前发生了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013年末的425,035,424股变更为425,243,094股,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变更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999023股、派2.498779元人民币现金。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10,250,166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2014年度共计自主行权2,974,036股(含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行权数量),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2015年度共计自主行权922,710.00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增至513,939,242.00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2015年度共计自主行权922,710.00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增至513,939,242.00股。
本公司于2016年4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0号),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15.88元/股,于2016年6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限售期为12个月。2016年5月1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01970005号”《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总股本增加8,000万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2016年度共计自主行权256,694.00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增至594,195,936.00股。
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594,195,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8,839,187.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297,097,96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91,293,904股。
2017年经本公司审议批准宣告发放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增至891,293,904.00股。
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20,171股,同时对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股份1,071,547股也一并注销。
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883,702,1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185,109.3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883,702,186.00股。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5号楼六层613号。法定代表人:何华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05322G。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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