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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02-23 交易金额:1.90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股权

买方: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窦剑文,张立刚
交易概述:

  窦剑文先生、张立刚先生和张立强先生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正在筹划向山东新征程转让窦剑文先生、张立刚先生和张立强先生持有的海默科技20,000,000股股份(占海默科技总股本的5.20%)。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窦剑文先生、张立刚先生和张立强先生拟将持有的海默科技剩余全部股份53,300,006股(占海默科技总股本的13.85%)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上述交易完成后,山东新征程将持有海默科技股份20,000,000股,合计拥有海默科技19.05%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占才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山东新征程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

公告日期:2022-04-14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买方:甘肃国开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窦剑文,张立刚
交易概述:

窦剑文先生和张立刚先生与甘肃国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投资”,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了《股权合作意向协议》,正在筹划向国开投资转让各自分别持有的公司17,184,202股、2,054,085股股份(合计19,238,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同时,窦剑文先生拟将持有的公司剩余全部股份51,552,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的表决权委托给国开投资。上述交易完成后,国开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19,238,287股,拥有公司70,790,89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02-23 交易金额:19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5.20 %
出让方:窦剑文,张立刚 交易标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22-04-14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窦剑文,张立刚 交易标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甘肃国开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的分析:本次权益变动后,海默科技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甘肃国开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海默科技控股股东期间,保证与海默科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如下:(一)确保海默科技业务独立:1、保证海默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2、保证海默科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予以决策外,不对海默科技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二)确保海默科技资产完整:1、保证海默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2、保证海默科技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三)确保海默科技财务独立:1、保证海默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海默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海默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4、保证海默科技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海默科技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海默科技的资金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四)确保海默科技人员独立:1、保证海默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海默科技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2、保证海默科技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本公司向海默科技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海默科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五)确保海默科技机构独立:1、保证海默科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海默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海默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1-10 交易金额:44786.73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已与山东新征程签署《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30316: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 2023033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披露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 20230704: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会同有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和回复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预计无法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7月7日(含本日)前提交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 20230817: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091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20230918: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1110: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5号)。

公告日期:2023-08-30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向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新能”)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签订《借款协议》,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借款年利率为6%。 20230830: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经与山海新能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上述借款展期3个月。该借款额度在展期期间内可随时偿还,展期期间借款利率、质押担保等其他条款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3-02-21 原始质押股数:112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02-20至 2025-08-20
出质人:窦剑文
质权人: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窦剑文于2023年02月20日将其持有的112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3-11-16 本次解押股数:1125.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11-15
解押相关说明:

窦剑文于2023年11月15日将质押给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12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质押公告日期:2023-02-21 原始质押股数:112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02-20至 2025-08-20
出质人:窦剑文
质权人: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窦剑文于2023年02月20日将其持有的112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21 本次解押股数:--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20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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