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高效蒸汽轮机、工业锅炉等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系统集成建设和运营服务。
产品制造、系统集成建设
工业鼓风机 、 多级高压离心鼓风机 、 高效离心空气压缩机 、 高速离心蒸汽压缩机 、 单级压缩机 、 新型高效蒸汽轮机 、 柴油发电机组 、 燃油燃气锅炉 、 高效洁净煤粉锅炉 、 生物质锅炉 、 循环流化床锅炉 、 各类余热锅炉 、 冰浆冷冻机 、 海水流化制冰机 、 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 、 双降低碳系统集成 、 储能能源站系统集成 、 余热余气热电联产系统集成 、 生物质气化热电系统集成 、 冷能综合利用系统集成 、 高压空气站系统集成 、 海水制冰系统集成 、 太阳能光热发电岛系统集成
鼓风机、压缩机、小型高效汽轮机、小型燃气轮机及各类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投资、运营新能源电站;新能源发电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5-06-30 | 2024-12-31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3-06-30 |
|---|---|---|---|---|---|
| 订单数量:期末在手订单:节能环保工程类(个) | 21.00 | 18.00 | 21.00 | 17.00 | 17.00 |
| 订单数量:期末在手订单:节能环保工程类:EPC(个) | 21.00 | 18.00 | 21.00 | 17.00 | 17.00 |
| 订单金额:期末在手订单:节能环保工程类(元) | 4.92亿 | 7.45亿 | 10.65亿 | 8.77亿 | 13.89亿 |
| 订单金额:期末在手订单:节能环保工程类:EPC(元) | 4.92亿 | 7.45亿 | 10.65亿 | 8.77亿 | 13.89亿 |
| 库存量:电气设备和器材制造业(台/套) | - | 147.00 | - | 150.00 | - |
| 库存量:通用设备制造业(台/套) | - | 142.00 | - | 253.00 | - |
| 订单金额:在手待执行订单(元) | - | 9.14亿 | - | - | -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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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4亿 | 14.48% |
| 印度HYDERABAD MSW ENER |
7898.27万 | 5.61% |
|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
5336.87万 | 3.79% |
|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
5208.23万 | 3.70% |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17.81万 | 2.5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632.97万 | 5.72% |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2907.24万 | 2.95% |
| 山东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22.36万 | 2.66% |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2423.58万 | 2.46% |
| 南通九港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703.62万 | 1.7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
1.59亿 | 10.94% |
| 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14亿 | 7.84% |
| 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 |
1.13亿 | 7.81% |
|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
8021.09万 | 5.53% |
| 内蒙古东蒙水泥有限公司 |
5023.30万 | 3.4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710.70万 | 5.65% |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
2684.37万 | 2.26% |
|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
2535.66万 | 2.14% |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1983.54万 | 1.67% |
| 无锡市宝树金属物资有限公司 |
1957.94万 | 1.6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1.18亿 | 7.56% |
| 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17亿 | 7.44% |
| 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8673.83万 | 5.54% |
| 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安 |
7533.46万 | 4.81% |
|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 |
5648.49万 | 3.6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南通市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899.08万 | 3.86% |
| 安徽兆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818.09万 | 3.78% |
|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3717.78万 | 3.68% |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11.91万 | 2.58% |
| 河北皓德管道有限公司 |
2471.73万 | 2.4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安 |
1.74亿 | 9.93% |
| 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35亿 | 7.67% |
|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503.66万 | 4.28% |
|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 |
5648.49万 | 3.22% |
|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4448.26万 | 2.5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4584.00万 | 3.16% |
| 南通舜业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
3592.03万 | 2.47% |
| 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2976.83万 | 2.05% |
| 北京中如技术有限公司 |
2907.14万 | 2.00% |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2888.49万 | 1.9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02亿 | 7.07% |
|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 |
5648.49万 | 3.93% |
| 内蒙古澎拓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5592.45万 | 3.89% |
| 阿拉善右旗度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5050.03万 | 3.52% |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3331.37万 | 2.3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99.96万 | 2.94% |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2598.30万 | 2.83% |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940.74万 | 2.11% |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7.12万 | 1.85% |
| 南通九港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625.19万 | 1.77%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被归类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二)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国战略的深入执行,传统制造业正在迅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转型。公司通过技术革新...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被归类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二)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国战略的深入执行,传统制造业正在迅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转型。公司通过技术革新和业务模式的优化,持续增强产业链的韧性,进一步拓展了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的发展模式,转型为一家提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风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服务及设备成套系统解决方案的制造服务型企业。
1.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指出将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通过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等设备更新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深入开展工业、能源、建筑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
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了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同步发布《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余热锅炉、燃油燃气锅炉等,乙烯裂解气压缩机及配套工业汽轮机、乙烯制冷压缩机及配套工业汽轮机、丙烯制冷压缩机及配套工业汽轮机、聚乙烯循环气离心式压缩机等大型石油及石化装备中压缩机;大型成套空分设备、合成氨和尿素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等大型煤化工设备中的压缩机组被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鼓励企业研发国产化替代产品,减少对进口高端设备的依赖。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实施方案在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拓展煤电技术指标体系,指导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建设运行和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在实现深度调峰能力的同时,尽可能通过自身调节或辅助调节方式兼顾一次调频性能。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负荷变化速率在50%及以上、30%-50%负荷区间分别达到4%、2%额定负荷/分钟。鼓励具备条件的现役机组、新建机组通过实施适应性改造或针对性设计制造,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循环流化床锅炉积极采用压火调峰。新建机组应预留低碳化改造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实施低碳化建设,积极推进现役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新建机组鼓励进一步达到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技术标准,通过改造实现干湿态转换点以上负荷调节自动控制。
2025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炼化、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并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效能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装备制造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表明了未来装备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从国家层面将低效产能淘汰加速,要求企业推动设备向高效、智能、环保方向发展。公司聚焦主业,依托核心设备,从单纯设备制造向“产品+服务”模式转型,向一体化、系统化的系统集成和项目运营转型是必然趋势。公司离心蒸汽压缩机、单级压缩机、多级高压离心鼓风机、工业鼓风机等产品专注节能环保产业,服务于电厂、钢厂的脱硫脱硝,石化、医药、造纸、垃圾渗透液等领域。公司高效汽轮机、工业锅炉等产品已经进入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领域。
2.制造业服务化融合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指导2025年企业发展,到2025年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跨国领先企业和产业集群,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0%以上,重点推动制造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模式,支持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政策明确服务型制造的远程运维、预测性维护等典型模式,为公司转型路径提供参考。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制造服务优势
公司实现了从传统的设备提供商向高端设备和多元化系统解决方案的制造服务商的转型升级。一方面坚持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高效蒸汽轮机、工业锅炉等高端装备。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系统集成建设和运营服务,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系统集成相关总包工程和运营服务能力,以高端装备制造为基础,通过技术升级和业务拓展,逐步构建起“设备+系统集成+服务”的立体化业务体系。
(二)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高端流体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以及系统集成应用,通过长期的科技创新、市场拓展,形成了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公司设有省级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授权有效专利249件。其中,发明专利42件、实用新型专利204件、外观设计专利3件,拥有软件著作权5件。
(三)项目效果优势
公司专注于高端流体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以及系统集成应用,通过长期的科技创新、市场拓展,形成了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已经建成高压空气站、余热余气热电联产等多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通过打造这些标杆示范项目,实现对公司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的验证,积累了丰富的工程数据与运营经验,通过运营数据,公司对产品及技术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及产品协同效应,增强了在节能环保锅炉制造与工程总包领域的实力,并进一步拓展了余热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产品服务于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及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按照行业惯例,产品验收合格后,通常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该款项将于项目工程整体安装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的1-2年内收回;对于总包类工程,一般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周期相应延长。同时,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耗时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偏慢。上述情况对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及运营稳定性产生了显著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实施更为严格的信用审批权限,规范信用审批流程,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并加强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及事后监管措施,提升回款工作的考评标准。此外,公司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不断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催收激励机制。对于难以收回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公司将积极利用法律或其他有效手段进行清收,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坏账风险。
2.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大型工业风机、离心压缩机、小型蒸汽轮机等流体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应用一体化企业,具有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若公司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节奏和产业化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可能会导致一定的沉没成本及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首先,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密跟踪流体机械技术和应用的最新进展,拓展至小型燃气轮机领域,以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其次,公司将组建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开展前期研究与技术储备,搭建海外研发平台,增强研发能力。第三,公司将结合自身资源、定位和发展需求,与国内外流体机械领域的优秀技术人才或团队合作,共同进行研发,形成系列知识产权。最后,公司将持续引进高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团队智慧,提升研发实力,降低产品研发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上海运能确认了较大额度的商誉,若上海运能所处行业不景气、自身业务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将有可能继续出现商誉减值,从而造成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确定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推动上海运能加大业务拓展,提高盈利能力,降低商誉减值风险;公司定期进行资产评估,每年末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与减值测试,确保商誉价值的准确性,提前发现并应对商誉减值风险;公司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确保并购效果得以充分发挥,提高上海运能的经营效益。
4.诉讼风险
(1)民事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01民初2864)等有关材料,涉及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相关中介机构、相关当事人提起了民事诉讼,南京中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2024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2025年1月27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金通灵案权利人名单登记,于2025年2月20日投资者退出期限届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登记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7,062.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969.9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6,092.27万元。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前期已披露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已经法院一审判决或结案。因剩余部分案件二审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报告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刑事诉讼风险
2024年12月27日,检察机关对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案一案已经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材料。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相关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公司和相关人员提起公诉。因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经营性现金流风险
截至2025年4月19日,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等原因导致阶段性现金流紧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合同纠纷出现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情形,从而引发各债权人发起诉讼,以致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司法冻结。截至2025年5月24日,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当日,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的债务逾期本金为19,729.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5%;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对上述部分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合同数量为6例,担保逾期金额为8,281.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5%,由于上述部分债务及担保逾期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同时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状况。
应对措施: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并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进行经营收支业务款项的日常结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就债务及担保逾期风险采取积极的应对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展期等方式)妥善处理上述债务及担保逾期事项。公司已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益债务借款申请书》,并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复》[(2025)苏06破申22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2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
6.退市风险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送达的《告知函》,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苏06破申22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2025年4月7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如有),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同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自查事项未发生变化。2025年4月19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有36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06破申22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2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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