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销售。
锂离子电池(组)
锂离子电池(组)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车销售;助动车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业务名称 | 2023-12-31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
| 产量:锂离子电池(组)(支) | 1281.03万 | - | - | - | - |
| 销量:锂离子电池(组)(支) | 1009.88万 | - | - | - | - |
| 产能:实际产能:电芯(支) | - | 7410.00万 | - | - | - |
| 产能:实际产能:PACK(组) | - | 100.00万 | - | - | - |
| 产量:PACK(组) | - | 2.18万 | - | - | - |
| 产量:电芯(支) | - | 484.33万 | - | - | - |
| 产能利用率:PACK(%) | - | 4.36 | - | - | - |
| 产能利用率:电芯(%) | - | 13.07 | - | - | - |
| 锂离子电池(组)产量(支) | - | - | 587.69万 | 1419.70万 | - |
| 锂离子电池(组)销量(支) | - | - | 1094.99万 | 1121.53万 | - |
| 锂离子电池(组)产量(GWh) | - | - | - | - | 0.41 |
| 锂离子电池(组)销量(GWh) | - | - | - | - | 0.36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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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1 |
874.54万 | 17.09% |
| 客户6 |
600.93万 | 11.74% |
| 客户7 |
407.57万 | 7.96% |
| 客户8 |
216.56万 | 4.23% |
| 客户4 |
213.38万 | 4.1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6 |
597.95万 | 25.75% |
| 供应商7 |
239.62万 | 10.32% |
| 供应商2 |
148.89万 | 6.41% |
| 供应商8 |
94.78万 | 4.08% |
| 供应商9 |
72.99万 | 3.1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2 |
3799.14万 | 35.45% |
| 客户6 |
784.99万 | 7.33% |
| 客户7 |
403.43万 | 3.76% |
| 客户8 |
337.75万 | 3.15% |
| 客户9 |
305.72万 | 2.8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6 |
719.31万 | 11.94% |
| 供应商7 |
628.13万 | 10.43% |
| 供应商8 |
394.02万 | 6.54% |
| 供应商1 |
392.82万 | 6.52% |
| 供应商5 |
349.68万 | 5.8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793.07万 | 13.14% |
| 第二名 |
1604.24万 | 11.75% |
| 第三名 |
1120.34万 | 8.21% |
| 第四名 |
1034.97万 | 7.58% |
| 第五名 |
632.69万 | 4.6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619.66万 | 14.28% |
| 第二名 |
1501.68万 | 13.24% |
| 第三名 |
726.60万 | 6.41% |
| 第四名 |
547.26万 | 4.82% |
| 第五名 |
505.10万 | 4.4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5464.08万 | 28.55% |
| 第二名 |
2745.04万 | 14.34% |
| 第三名 |
2016.76万 | 10.54% |
| 第四名 |
1040.42万 | 5.44% |
| 第五名 |
748.84万 | 3.9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347.19万 | 7.85% |
| 第二名 |
1207.26万 | 7.03% |
| 第三名 |
1130.00万 | 6.58% |
| 第四名 |
1047.79万 | 6.10% |
| 第五名 |
915.94万 | 5.3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6859.11万 | 41.95% |
| 第二名 |
3471.06万 | 21.23% |
| 第三名 |
530.97万 | 3.25% |
| 第四名 |
486.09万 | 2.97% |
| 第五名 |
474.35万 | 2.9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063.70万 | 6.13% |
| 第二名 |
821.18万 | 4.74% |
| 第三名 |
815.12万 | 4.70% |
| 第四名 |
720.75万 | 4.16% |
| 第五名 |
658.87万 | 3.80%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商业模式
1、所处产业链的位置
公司从事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该产业链有三大领域,分别是上游的资源(包括:锂资源、钴矿、镍矿等)、中游的关键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及隔膜等)以及下游的电芯及电池组(包括: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钛酸锂电池等)。公司属于产业链的下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电芯及电池组。
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40、46系列铝壳全极耳大圆柱电芯产品;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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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商业模式
1、所处产业链的位置
公司从事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该产业链有三大领域,分别是上游的资源(包括:锂资源、钴矿、镍矿等)、中游的关键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及隔膜等)以及下游的电芯及电池组(包括: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钛酸锂电池等)。公司属于产业链的下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电芯及电池组。
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40、46系列铝壳全极耳大圆柱电芯产品;锂离子电池组则包括圆柱形电池组及软包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的生产是指将锂电池电芯组装成组的过程。产品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市场、便携式储能、家庭储能等市场。
3、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两大类别,即锂离子电芯及锂离子电池组。其中,锂离子电芯是指将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通过电芯生产工艺制成的最小充放电单元,其决定着锂离子电池组的放电电压、脉冲电流、持续时间等重要指标,是锂离子电池组的核心部件之一;而锂离子电池组,则由锂离子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集合而成的电池包,通过BMS对电芯进行管理,实现稳定、安全的充放电功能。
从技术路线来看,公司电池产品主要为圆柱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相较于三元锂电池以及其他封装形式(如:方形、软包)电池,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制造设备标准化、自动化程度更高,成组更加灵活,在成本及安全性上有优势;缺点是能量密度低,获得国家补贴的少,因此在对续航要求更高的乘用车市场配套比例较低,更多的应用于专用车、商用车及储能等市场。但随着国家补贴的逐渐退坡和消失,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的成本优势将更加突显,无论在储能、低速电动车市场还是专用车、商用车市场,都将更具竞争力。尤其是储能市场及低速电动车市场,随着磷酸铁锂电池随着规模效应显现,成本进一步下降,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储能及低速电动车领域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市场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产线具备柔性化生产多款40、46系列铝壳全极耳大圆柱产品能力,解决了公司电芯产品型号单一问题,规模化生产后可大幅降低产品成本,打造产品成本竞争优势。公司的差异化市场定位策略(聚焦户外电源+小动力板块)以及面向小动力、小储能的大圆柱电芯创新设计,将使公司40、46系列全极耳大圆柱电芯产品有一定优势。
公司锂离子电池组产品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换电、便携式储能、家庭储能等市场。产品主要包括圆柱形磷酸铁锂电池组。
4、公司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锂离子电芯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磷酸铁锂、电解液、石墨、铜箔、铝箔、隔膜等;锂离子电池组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锂离子电芯、保护板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的选择由采购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在供应商筛选和评审阶段,由研究院、质量部、制造部等共同参与,确保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交货期及其他指标满足公司的
生产要求。
公司采购主要是按生产计划进行,公司计划部门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情况统计物料需求,并发起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审批后,由采购部门与合格供应商就产品、数量、价格、质量、服务、账期等进行谈判,择优确定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供应商物料到货后,由质量部门对物料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拥有锂离子电芯生产、锂离子电池组的全流程生产体系。其中锂离子电芯标准化程度较高,通用性强,采用订单生产和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一方面根据下游客户订单情况安排生产,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准备一定的安全库存;锂离子电池组主要是非标准化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销售中心,公司的销售以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主要通过直销获取产品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为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二、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7.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46.56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32.59%。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大圆柱电池产品,新产品导入期较长导致业绩下滑。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内蒙古保力新因导入新产品以及受资金限制、三季度极端天气影响导致未能连续生产、产能利用率低,固定成本无法得到有效分担,生产成本和停工成本上升。
(3)公司退市后融资渠道进一步受限,资金紧张不得不进行业务收缩,优先保证现金流。
(4)按照会计政策并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是否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等,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部分减值损失。
2、改善盈利能力的各项措施
(1)公司已与部分重点客户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有效保障大圆柱电芯的出货与市场销路。
(2)持续以大圆柱电芯为核心,深耕小动力及小型储能应用场景,积极布局出海,加大海外销售力度。
(3)探索开展供应链金融、保理等多元化融资方式,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控股股东无法足额偿付承诺款的风险
根据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于2019年12月25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常德新中喆负责公司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常德新中喆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亿元。若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因业绩承诺人的业绩补偿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会认为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需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二》中“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时间约定,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财务报告计算补偿金额来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经公司董事会多次发函督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常德新中喆累计支付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共计8,200万元,目前业绩承诺人实际补偿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与应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额金额相差较大,存在无法及时、足额偿付承诺的风险。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公司资金困难,无力承担诉请全部业绩补偿款的案件受理费,但因情况紧急,为了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到业绩补偿款816,867,341.04元的计算是由两部分组成,即300,000,000元+516,867,341.04元(公司2020-2022三年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该部分金额的确定公司与常德新中喆之间存在争议),同时,常德新中喆已向公司支付82,000,000元业绩补偿款,故公司先行向常德新中喆主张2.18亿元业绩补偿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后续资金困难缓解后,另行向常德新中喆主张剩余516,867,341.04元业绩补偿款。2024年11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1)被告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74,4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74,4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驳回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随后,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依法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5年5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98,800元,由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9月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约定李瑶先生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沃特玛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沃特玛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李瑶需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进行补偿。为了保证李瑶的业绩补偿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与李瑶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先前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共计约11.09亿元,李瑶仍需支付给公司的剩余业绩补偿金额为40.93亿元。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剩余的补偿义务。另据公司了解,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能否通过追偿措施完全实现对李瑶的债权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李瑶持有公司股份106,250,290股,均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李瑶之前为公司大股东,也是公司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李瑶所持有的保力新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批准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逐步对李瑶现持有的保力新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在回购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前,保力新不得为相应股份办理解除限售;相应股份的持有人不享有表决权、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等股权权能。目前,李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执行划转等将会导致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对李瑶所持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公司注销李瑶所持股票事项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意见无法消除的风险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主要概括为:1、因无法穿透核查公司两个贸易客户导致公司两笔合计1,587.87万元的收入被认定为是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2、公司营运资金短缺,营业收入较低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大幅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值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无法确定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尚未改善且现金流紧张,以及严监严管态势下中介机构执业标准趋于严苛的情形,公司后续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否消除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诉讼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大,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包括因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等事项部分投资者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完结,后续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归还的风险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生产经营,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公司已将其中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剩余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再次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有3,955.7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且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款项到位时间和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在无法归还的风险。
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已经过市场调研、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具有改善作用。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6月25日结项,但目前受制于大圆柱产品部分零部件涉及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以及内蒙古保力新流动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大圆柱电池未能持续性的开展规划化生产。同时,新产品量产后,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方面影响,使得内蒙古保力新电芯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1、现金流风险受市场销售不及预期以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影响,近几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再加上司法重整后公司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等为主的间接融资渠道始终受阻,同时退市板块直接融资不畅,可以说公司的外部融资能力几近丧失,从而导致公司现金流非常紧张。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梳理,虽然公司已通过司法程序向包括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在内的主要债务人进行追偿,但相关债务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能否及时足额向公司支付欠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现金流不足的风险。2、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受持续亏损影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4,307,706.66元。若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无法有效改善,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持续存在,公司市场主体的信用进一步下降,将会对公司整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电动两轮车市场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虽然2018年工信部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正式实施带来了大规模的替换需求,有利于推动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池两轮车仍以铅酸电池为主。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者对价格较为敏感,而锂电池的购置成本往往高于铅酸电池,价格因素是制约锂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实现对铅酸电池全面替换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铅酸电池未来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重量、体积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且锂电池未来在价格、安全性等方面的短板未实现持续改善,锂电池对铅酸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市场替代进度将不及预期。3、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32700小圆柱以及新开发的40135、46135等大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相比其他技术路线的电池安全性更好、寿命更长、更易维护,成本也更低。而在低速电动车市场传统的铅酸电池仍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以星恒电源为主的锰酸锂电池也大量应用于该市场,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在储能市场虽然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但方形及软包技术路线已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公司也将面临其他竞争对手及不同型号产品的竞争。虽然公司部分全极耳大圆柱系列产品已投产并向部分客户进行送样,同时新产品也获取了部分客户的足额订单,但受制于资金短缺,为了保证现有客户能够按期交货,公司不得不放慢了市场开拓节奏,这样可能会导致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4、产品质量风险锂离子电池的安全对下游产品的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2024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并从5月1日起实施执。同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行业新国家强制标准的发布旨在加速行业低质量、非合规产品出清,促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及安全水平的提升,行业高质量有序发展。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在质量控制方面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有效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产品无法满足上述新的国家标准,导致公司产品不能正常对外销售,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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