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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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 增发A股 | 2019-05-28 | 15.10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2010-09-27 | 首发A股 | 2010-10-12 | 3.65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11-14 | 交易金额:1.6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148亩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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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山市鸿嘉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诺斯贝尔148亩大型产业园区项目处置方案暨签署<工业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变更诺斯贝尔148亩大型产业园区项目(以下简称“148亩土地项目”)处置方案,由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并与政府部门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改为由诺斯贝尔引入投资方中山市米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伽科技”)参与合作开发,并与米伽科技签署《工业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
公告日期:2023-04-21 | 交易金额:2.8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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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王义年 | ||
卖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化工”)、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晟”)100%股权转让给王义年先生(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5,600万元和2,822.47万元,合计28,422.47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股权交割完成后,青松化工和香港龙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1-05-0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2 % |
出让方:上海谦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隆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阳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勇,张小林,刘运灵等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10-2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许劳旺 | ||
交易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名称及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公告日期:2023-05-11 | 交易金额:4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林世达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低于71,910,113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01,123,595股(含本数)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署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与林世达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21128: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 20221215:股东大会通过。 20230208: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27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228: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鉴于审核问询函回复所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和回复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及保荐机构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3月8日(含当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报文件。延期期间,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加紧推进,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0303: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由相关中介机构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0505: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0230511:2023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终止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363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
公告日期:2022-04-27 | 交易金额:397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平市海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房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21年9月13日,青松化工与南平海锦签署了《合作购房协议》,约定青松化工向南平海锦购买建筑面积共3,830平方米的写字楼,购房款合计3,972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28 | 原始质押股数:10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26至 2020-11-21 |
出质人: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6日将其持有的104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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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8-24 | 本次解押股数:10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1 |
解押相关说明:
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21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25 | 原始质押股数:10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21至 2020-11-21 |
出质人: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1日将其持有的10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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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8-28 | 本次解押股数:1039.99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6 |
解押相关说明:
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26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39.99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