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造,集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细胞免疫治疗肿瘤创新生物药的研发转化,辅之医疗器械、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为一体。
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药流通、高亲和性T细胞受体(TCR)细胞治疗新药
抗病毒口服液 、 板蓝根颗粒 、 橘红系列 、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头孢羟氨苄胶囊 、 白云医用胶 、 高迅医用导管 、 药品流通业务 、 高亲和性T细胞受体(TCR)细胞治疗新药
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中药提取物生产;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药物检测仪器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药物检测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物临床试验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业务名称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2-12-31 |
|---|---|---|---|---|---|
| 产量:中药材(公斤) | 1081.70万 | 904.65万 | - | 958.46万 | - |
| 产量:医疗器械(盒) | 13.13万 | 13.33万 | - | 14.46万 | - |
| 产量:医药制造(盒) | 3640.61万 | 3485.32万 | - | 6342.52万 | - |
| 产量:医药流通(盒) | 50.65万 | 983.71万 | - | 2375.69万 | - |
| 销量:中药材(公斤) | 1068.06万 | 891.05万 | - | 1649.50万 | - |
| 销量:医疗器械(盒) | 13.66万 | 14.67万 | - | 13.80万 | - |
| 销量:医药制造(盒) | 3734.10万 | 3689.27万 | - | 6601.13万 | - |
| 销量:医药流通(盒) | 61.63万 | 1607.39万 | - | 3131.21万 | - |
| 中药材业务营业收入(元) | 9.79亿 | 9.36亿 | - | - | - |
| 中药材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4.53 | 25.69 | - | - | - |
| 医药制造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元) | 2.83亿 | 3.03亿 | - | - | - |
| 医药制造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6.63 | -63.32 | - | - | - |
| 医药流通业务营业收入(元) | 3333.90万 | 2.52亿 | - | - | - |
| 医药流通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86.79 | -29.96 | - | - | - |
|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发明专利(项) | - | - | 2.00 | - | - |
|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外观专利(项) | - | - | 7.00 | - | - |
|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 | - | - | 1.00 | - | - |
| 中药材产量(公斤) | - | - | - | - | 3585.13万 |
| 中药材销量(公斤) | - | - | - | - | 3502.66万 |
| 医疗器械产量(盒) | - | - | - | - | 14.03万 |
| 医疗器械销量(盒) | - | - | - | - | 12.79万 |
| 医药制造产量(盒) | - | - | - | - | 3293.71万 |
| 医药制造销量(盒) | - | - | - | - | 4280.26万 |
| 医药流通产量(盒) | - | - | - | - | 8685.27万 |
| 医药流通销量(盒) | - | - | - | - | 9368.68万 |
| 软饮料产量(箱) | - | - | - | - | 0.00 |
| 软饮料销量(箱) | - | - | - | - | 38.92万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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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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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3.81亿 | 23.87% |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7814.13万 | 4.90% |
| 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6094.33万 | 3.82% |
| 重庆启亟医药有限公司 |
5206.19万 | 3.26% |
| 广东日兴药品有限公司 |
4443.91万 | 2.7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亳州市誉圣药业有限公司 |
1937.67万 | 1.95% |
| 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
1340.24万 | 1.35% |
| 闻喜县德霖科技有限公司 |
1223.71万 | 1.23% |
|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16.68万 | 1.23% |
| 重庆旺隆黄连科技有限公司 |
1135.38万 | 1.1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3.55亿 | 19.10% |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7743.65万 | 4.17% |
| 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6063.19万 | 3.26% |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4597.38万 | 2.47% |
| 广东日兴药品有限公司 |
3811.11万 | 2.0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34.20万 | 2.14% |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1728.45万 | 1.46% |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467.90万 | 1.24% |
| 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
1193.68万 | 1.01% |
| 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948.53万 | 0.8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2.33亿 | 10.15% |
| 广东顺安药业有限公司 |
9874.75万 | 4.29% |
| 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 |
8188.59万 | 3.56% |
| 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7225.16万 | 3.14% |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6779.26万 | 2.9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826.28万 | 2.44% |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2702.42万 | 2.34% |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06.76万 | 2.25% |
| 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
1487.52万 | 1.29% |
| 广西玉林昌泰药业有限公司 |
1323.38万 | 1.1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1.78亿 | 8.12%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9022.50万 | 4.13% |
| 湖北省中医院 |
6898.20万 | 3.15% |
|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5893.07万 | 2.69% |
| 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5793.24万 | 2.6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有限公司 |
7065.23万 | 4.63% |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2049.22万 | 1.34% |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1828.32万 | 1.20% |
| 段家扬 |
1583.80万 | 1.04% |
| 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1381.17万 | 0.9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1.48亿 | 5.00%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1.26亿 | 4.26% |
| 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22亿 | 4.09% |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9653.40万 | 3.25% |
| 湖北省中医院 |
8639.85万 | 2.9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有限公司 |
8158.94万 | 3.73% |
|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
5238.89万 | 2.40% |
| 广东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
5189.61万 | 2.37% |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456.16万 | 1.58% |
| 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
3182.61万 | 1.46%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中药制造为主营业务,集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细胞免疫治疗肿瘤创新生物药的研发转化,辅之医疗器械、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厚生、臻善、维新”的企业精神,把发展中药和实现中药现代化作为长远发展战略,并致力于以数字化中药为核心的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研究和实践。 公司基于成熟的“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制造-医药流通”业务布局和中药质量控制体系、智能物联配置系统等业内领先的业务和技术资源,推进以“数字化中药”为核心的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和以AI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中医战略,探索...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中药制造为主营业务,集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细胞免疫治疗肿瘤创新生物药的研发转化,辅之医疗器械、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厚生、臻善、维新”的企业精神,把发展中药和实现中药现代化作为长远发展战略,并致力于以数字化中药为核心的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研究和实践。
公司基于成熟的“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制造-医药流通”业务布局和中药质量控制体系、智能物联配置系统等业内领先的业务和技术资源,推进以“数字化中药”为核心的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和以AI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中医战略,探索和实施中医药治疗方式由“模糊”到“数字化”再到“精准”的转变和发展,逐步建立“中药资源开发-优品中药先进制造-新药创制”的完整医药产业链。未来,公司将以中药全产业链为基础,叠加 TCR-T细胞治疗和智慧中医两大创新引擎,形成“传统+前沿”的双轮驱动模式,以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中药材的采购由供应链系统下设的物料采购部统一负责,每月由销售部根据当月的销售进度编制计划下达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产成品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中药材库存下达采购计划给物料采购部,由物料采购部执行。因此,公司原材料的采购采取“以需定采”模式,公司已上线SRM供应商管理系统以高效管理采购业务,确保采购及时、库存合理。
物料供应商须经质量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合格者列入《主要物料供应商名册》 方能采购。对于需求量大、经常使用的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根据原材料产地及市场行情,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供应保障能力、到货的及时性、货款结算条件、售后、服务情况等条件进行确定,并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公司能够得到稳定、高品质的物料供应。对于一些能够长期存放、价格和供应波动比较大的资源性原材料,公司也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大量采购,以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所需计划单对采购品种分为战略采购和日常采购分类,具体采购模式有战略招标采购、日常招标采购和零星询价采购。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采购渠道方面,公司中药材采购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的要求,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GMP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公司的生产计划、工艺管理、调度由生产计划部统一管理,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并通过SAP、ERP等信息系统确保生产任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照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组织生产。
物料及成品仓库必须每月设立原料、物料等的库存,物料及成品仓库根据生产计划、物料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作业计划做好物料申购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运转,保持常规生产品种所需物料的库存量。物料、成品库存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库存成品及时出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营销售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为医疗机构、大型连锁药店、医药流通企业等。在直营销售模式下,根据对销售区域市场细分,设立了不同区域的销售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区域销售业务及售后服务工作。医院客户粘性较好、账期稳定,公司与医院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医院需求以订单方式接单送货。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其网络将产品在其授权区域内配送大型连锁药店、医疗机构等销售终端。
公司于2025年上线了小B(店掂通)数字化营销系统,通过该系统的注册、扫码、积分等功能实现了对终端渠道的精准管控,为公司实施终端动销驱动模式提供了良好基础。公司的终端销售模式将进一步从“积极分销模式”转型“终端动销驱动”模式,通过BIS直连(数据直连抓取和数据处理)、小B(店掂通)数字化营销系统对渠道和终端销售数据的实时管理,公司可根据动态销售数据制定具体的发货计划,最大限度避免库存积压,实现对市场价格和渠道秩序的精准管控。
4、研发模式
结合公司现有资源以及发展需要,积极探索适合于企业自身条件的多类型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合作模式,以形成较强的技术储备。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5年度,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优化内部管理等方式努力降低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但面对市场竞争加剧,渠道库存和周转压力加大,叠加公司流动性危机,中成药业务销售未达预期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同时受短期和长期借款的财务费用27,661.17万元,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20,136.61万元,相关资产减值、信用减值57,669.61万元,对诉讼、逾期利息等营业外支出41,554.02万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540.73万元,同比下降14.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217.08万元,同比下降62.15%。其中,医药制造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8,264.53万元,同比下降6.63%;中药材业务营业收入97,850.97万元,同比上升4.53%;医药流通业务营业收入3,333.90万元,同比下降86.79%。公司总资产674,509.26万元,较期初下降1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032.42万元,较期初下降134.16%。
(四)在研项目进展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中医药行业情况
2025年,我国中医药质量监管进入“全链条、严标准、强执法”的新阶段,2025版《中国药典》正式实施,成为行业质量升级的核心标志。该版药典首次对52种常用药材统一设定重金属和有害元素限量标准,禁用农药从33种增至47种,新增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测项目,同时提高了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纯度、有效成分含量等检测标准,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控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实现“一物一标、全程可控”。国家药监局进一步深化中医药“三结合”(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审评证据体系,优化中药新药审评流程,简化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的审批程序,建立“优先审评、快速审批”通道,大幅提升新药转化效率,2025年全年批准中药创新药6款。同时,中药创新药研发方向从“模仿创新”向“原始创新”转型,创新药、独家品种成为企业盈利的核心增长点。
(二)行业政策
2025年,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一系列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覆盖质量监管、创新研发、产业发展、国际化等全领域,形成“顶层设计+具体落实”的政策体系,为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主要政策文件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2025年3月发布,涵盖中药材资源保护、规范化种植、中药生产质量控制、创新研发、监管体系完善、人才培养、国际化、产业融合等全产业链,核心目标是“提升中药质量、规范产业发展、推动创新突破、强化国际合作”,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占比达80%以上,中药饮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中药创新药年获批数量达8款以上,中医药国际贸易总额突破90亿美元。
2、《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79号公告):2025年9月发布,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中药生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覆盖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成药等全品类生产环节,明确提出“全链条质量控制”要求,强化中药材来源管控、生产工艺验证、偏差控制、质量追溯、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中药生产企业建立数字化质量管控体系,实现生产过程全程可追溯;同时,明确了中药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生产秩序。
3、《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5〕8号):2025年11月发布,重构了我国中医药标准体系,建立“国标、行标、地标、团标、企标”五级标准架构,改变了过去“重制定、轻实施”的现状,转向“实施导向”,明确各级标准的定位、制定流程、实施要求及监督机制。同时,推动中医药标准与国际接轨,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快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为中药产品国际注册、认证奠定基础。
4、《关于进一步支持中药创新药研发的若干政策》:2025年 7月发布,进一步优化中药创新药审评机制,完善“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建立“优先审评、快速审批”通道,对治疗疑难重症、罕见病的中药创新药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周期缩短50%;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对中药创新药研发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中医药创新平台,推动中药复方作用机制、质量标准等基础研究突破;同时,支持中药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5、202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10月正式实施,是我国中医药质量标准的核心依据,本次修订大幅提升了中药质量标准,新增中药材品种86种,修订品种320种,删除品种12种;首次对52种常用药材统一设定重金属和有害元素限量标准,禁用农药从33种增至47种,新增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测项目;提高了中药饮片、中成药的有效成分含量、纯度、微生物限度等检测标准,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控制要求进一步细化,新增15种配方颗粒国标;同时,强化了中医药理论在质量标准中的应用,推动中药质量标准从“化学指标导向”向“中医药理论+化学指标”双导向转型。
6、《中医药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2025-2030年)》:2025年 12月发布,明确了中医药国际化的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提出到2030年,中医药产品出口额突破80亿美元,在全球建立5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推动 10种以上中药产品进入发达国家主流市场;重点任务包括:推动中医药标准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传统医学标准制定;加强“一带一路”中医药合作,建设中医药海外生产基地、诊疗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临床试验,提升中药产品国际认可度;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十三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颁布为医药产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近几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不断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融入生产生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旨在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内中医药加快普及。伴随各项政策的出台,中医药产业朝着规范化道路前行,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加快全产业链布局,行业资源进一步整合,推动产业升级步伐加快,预计中医药行业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高层次的科研队伍,研发部门下设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实验室,也是广州市院士工作站。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技术创新,是我国抗病毒口服液国家标准编制的重要参与单位,首创抗病毒口服液指纹图谱技术,具备较强的中医药研发实力。
公司完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道地南药化橘红中药大品种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及5个子课题综合绩效评价及结题验收;橘红痰咳液标准提高被纳入 2025年版《中国药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累计完成101个品种的上市备案。公司参与的《面向智能诊断的医疗大数据“存-管-算”一体化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202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创新成果奖一等奖。
香雪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搭建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前沿生物技术医药研发基地和转化平台。已建立TCR-T完整的技术平台及工艺,包括:肿瘤特异性抗原的发现平台、TCR筛选与亲和力优化平台、蛋白表达平台、抗原制备平台、T细胞克隆平台、临床级慢病毒生产工艺、临床级TCR-T细胞生产工艺等,形成了“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临床转化”全链条的TCR-T产品开发创新体系,可用于开展针对恶性肿瘤实体瘤进行高强特异性和高亲和性T细胞免疫治疗TCR-T细胞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二)品牌优势
公司为广东省著名品牌,香雪商标相继被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在中医药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药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荣列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联合颁发的“2023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
公司在中医药领域的主导产品的效用和可靠性已经市场的充分验证,在中医药市场上建立了质量上乘、疗效可靠、产品安全等良好的品牌声誉,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三)产品优势
1、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作为公司主导产品,是公司原创药,率先应用“中药指纹图谱技术”进行质量控制的纯天然中药配方的口服制剂,为全国首个完成上市后感冒症状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及上万例安全性评价的产品。公司参与编制的抗病毒口服液国家标准作为生产该类产品企业的行业规范已收载于 2010年及2015年版的《中国药典》。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同时也是广东省优质优价品种,并入选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专家委员会、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流行性感冒与人感染禽流感诊疗及防控技术指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流感)系统研究与体系建设”、卫生部办公厅印发《手足口病诊疗指南》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治疗手足口病临床技术指南》。
202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批准发布《抗病毒口服液治疗流感临床应用专家共识》,该专家共识的推荐意见指出:抗病毒口服液联合奥司他韦治疗流感时,有助于增强疗效;抗病毒口服液在治疗流感时可以有效缩短流感患者的退热时间、能改善流感患者的全身中毒症状(如发热、恶寒、咽痛)及呼吸道卡他症状(如鼻塞、流涕、喷嚏等)。2022年3月,抗病毒口服液被列入中成药防治专家共识轻型患者(表现为发热、咽痛、乏力为主)及普通型患者(表现为发热、周身酸痛、咳嗽、咽痛、气短为主)的推荐用药。2022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该指引提供了治疗方案、预防方案及康复方案的全周期治疗方案,抗病毒口服液被列为治疗用药。2023年 3月,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3年河北省春季流行性感冒中医药防治方案》,方案中,抗病毒口服液、藿香正气等中成药获得推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甘肃省2023年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抗病毒口服液、生脉饮获推荐。2024年12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名单的通知》,公司抗病毒口服液成功入选 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2、化橘红系列
香雪橘红系列中成药以化州橘红药材为主要原料,具有良好的理气化痰、润肺止咳功效,主要包括橘红痰咳液、橘红痰咳煎膏、橘红痰咳颗粒、橘红梨膏、橘红枇杷片等产品,其中橘红痰咳液是公司独家品种,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入选2017版《国家医保基本药品目录》;2009年,经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橘红痰咳液秘方被认定为“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香雪化橘红基地获评“优秀道地中药材示范基地”。
2022年3月,橘红痰咳液被列入中成药防治专家共识其他对症治疗(表现为痰多黏稠或咯痰不爽者)推荐用药。2022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该指引提供了治疗方案、预防方案及康复方案的全周期治疗方案,橘红痰咳液被列为感染治疗用药。2024年1月,橘红痰咳颗粒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选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3、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是对中药材进行炮制,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规格的制成品。中药按其是否经过加工或加工程度不同可依次分为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三个环节,中药材经过种植、采摘、捕获后还需经一系列炮制加工才能成为可熬制汤剂入药的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进一步加工可成为可直接服用的中成药。公司子公司沪谯药业专注于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产品种类众多,是国内中药饮片行业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生产的领先者,2023年5月,获批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3年12月获2023年中药饮片品牌企业。
沪谯药业已建立起完备的中药饮片原料采购、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体系,坚持 GAP到GMP的有机结合,在中药饮片的生产中严格执行药品的GMP规范,保证公司的中药饮片产品工艺科学、品质稳定均一。
4、TCR-T 细胞治疗新技术
公司子公司香雪生命科学拥有高技术壁垒的TCR-T细胞治疗核心研发技术平台,形成了“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临床转化”的全链条TCR-T产品开发创新体系。在研产品TAEST16001注射液已获批三个临床试验批件,适应症分别为软组织肉瘤、晚期食管癌、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其中用于晚期软组织肉瘤适应症的治疗,已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名单,目前已正式进入确证性临床试验阶段。TAEST1901注射液已获批两个临床试验批件,适应症分别为原发性肝癌、晚期胃癌。XLS-103注射液获得二个,适应症分别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晚期胰腺癌。
(四)产业链优势
公司一直专注于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业务,积极布局上游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投资下游医药流通企业。通过积极布局中药材生产基地将产业链向上延伸,提升中成药业务的原料自给程度,加强原材料的供应及质量保障,已在宁夏、四川、云南、广东等地建立了中药材生产基地,利用当地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建立加工基地及中药材交易市场,对中药材生产栽培、采收加工、包装运输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已形成“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制造—医药流通—新药研制”的全产业链布局,实现药材溯源、生产流通、质量标准、安全性评价、疗效评价等中药数字化,形成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从上游构建“道地、安全、有效、稳定”的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体系,到中游建立互联网中医大数据分析平台和中药物联网平台,到下游“症对、方准、药灵”由医院到社区的新型中医诊疗模式向终端渠道拓展业务,同时启动“星链计划”以强化公司在新零售渠道的布局,确保能够实现对医院、社区基层及线上渠道的全面覆盖。
搭建了全程可追溯的精准中医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布局“智慧中医”,诊疗大模型平台,用于覆盖中医的辅助诊断、慢病管理等场景,实施中医药治疗方式由“模糊”到“数字化”再到“精准”转变和发展的实践,推动“互联网+智慧中医+物联网”模式应用,打造香雪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新态势。为整个中医药行业的智能化提升改造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同时,公司不断引进新工艺和新技术,拥有先进的中药口服制剂产业基地,具备强大的生产能力。通过生产程控化、输送管道化、包装机电化、检测自动化等,实现了中药生产的全程质量控制。
(五)质量管理
公司建立了全面、完善并符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质量管理体系,围绕主动自发的质量文化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提升活动,使正确质量意识融入到每位员工的日常行为。公司同步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和存在的差距,持续优化了组织构架和管理流程,同时融合客户的质量要求、严格恪守质量的行业标准,为产品从研发至商业化的一站式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充分满足客户对供应商的严格的质量要求,为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证。
(六)供应链管理
公司内部构建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统筹布局、协调管理产能工作,实现产能最大利用化。此外,公司具备合格供应商库,实施动态的准入及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保证供应商体系的良性运作。公司拥有稳定的战略合作供应商,全面提升供货质量、确保公司产品供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发展战略
公司以中医药现代化为发展方向,坚持内生性增长、外延性拓展、商业模式创新和前沿领先技术四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新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和中药制剂等新药研发;开拓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布局精准医疗产业链,搭建精准诊断和精准治疗中心,参与细胞临床治疗研究项目,推动相关质量标准的建立,探索建立多适应症、系列化、多治疗点的细胞临床治疗技术服务体系,围绕免疫细胞产业,致力于新一代细胞治疗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二)2026年经营计划
1、2026年,公司将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及广州中院的相关工作,推进预重整方案、招募投资人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2、整合资源向主业集聚,加快剥离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低效资产和业务,实现稳健的可持续发展。对感冒、咳嗽领域的主要产品,坚持落实及推进销售布局,积极扩大市场,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运营效益;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进提质降本增效,加强采购管理,优化采购体系,提升供应商和经销商信用,构建有效有竞争力新型供应链,提高生产效率,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强流程管理,完善药品生产关键控制点,强化工艺规程的执行力度,提升药品质量;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并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内控流程,提高内部监控力度及风险管理水平;对于非主业的相关业务和资产,进行出售盘活资产,全力推动和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降低财务费用,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严控流动性风险;加大TCR-T细胞免疫治疗技术的研发,联合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及合作方进行战略合作,引进专业化人才,力争在研产品尽快上市,实现研发成果转换。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国家药监局相继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材GAP检查指南》等政策,致力于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并明确要求制药企业要通过GAP延伸检查,对中药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及辅料主要从外部药材公司、生产厂家及中药材流通市场采购,同时公司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贸易业务对中药材的需求量较大,受市场供求、人为炒作等多个因素影响,部分中药材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持续开展中药材品种调研和行情跟踪,形成了对上游道地中药材供应的掌握,并在全国重点区域布局和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技术和采购团队协同等举措,把控采购节点,推进中药材成本优化工作,最大可能减少和规避中药材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的不利影响,如未来对部分中药材的价格走势研判失误,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核心品种中橘红系列属于独家品种,具有显著的市场竞争优势,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中药材也处于细分领域国内领先地位,但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感冒、咳嗽等领域,该领域经营主体及同类品种较多,可替代性较强,市场竞争激烈,存在难以持续维持市场竞争力的风险。同时,公司非独家品种的药品可能面临更为严峻的价格调整风险。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面临销售不达预期,盈利下降的风险。
3、新药研发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香雪生命科学研发的TCR-T细胞治疗产品TAEST16001正全力推进确证性临床试验筹备阶段的工作,TAEST1901将进行入I期临床。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新药注册一般需经过临床前基础工作、新药临床研究审批、新药生产审批等阶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最终未能通过新药注册审批,致使新药研发失败,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将无法回收。此外,如公司推出的新药产品不能适合市场需求或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较大阻碍,无法实现新药产品规模化生产销售,则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指导原则开展研发工作,根据新药研发的实际特点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水平、完善新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谨慎选择研发项目、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对已有产品的二次开发,对已有品种进行工艺改进或提升,有效控制研发投入。同时采用有效的应对措施来减少、降低风险,以保证新药研发项目目标的实现。
为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特异性T细胞过继免疫治疗实体肿瘤技术的领先地位,子公司香雪生命科学后续会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充分利用知名投资机构在精准医疗行业的投资及战略布局,帮助香雪生命科学实现产业链的上下游拓展,以加快公司在细胞免疫治疗领域的发展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75,042.41万元。公司中成药业务中对经销商基本实施先款后货的政策,仅对部分大型连锁药店给予不超过1个月的账期,款项回收风险较小。但公司子公司沪谯药业以医院客户为主,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如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施高效管理导致账期过长,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公司会通过完善信用管理政策,明确各主管业务应收账款的具体负责人,严格执行信用管理体系,控制应收账款的账龄,缩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5、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未来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为310,350.66万元,在建工程为50,378.74万元。公司各基地的经营未能达到公司原有规划,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位于较高水平,一方面公司金额较高的固定资产及未来转固后的在建工程将产生较高的折旧,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相关固定资产未能带来预期的收益,或者现有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未能带来预期的收益,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目前在建项目所需资金支出较大,在现有债务规模较高的情况下,难以满足项目资金需求,进而影响到基地运营的顺利实施,且相关资产短期变现能力较差,占用了公司大量的经营资源。如未来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会面临投资减值损失较大的风险。
6、诉讼风险
公司在积极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已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公司也会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公司已制定了通过经营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债务重组、分期偿还,出售资产等方式进行偿债安排,以优化债务结构。同时公司也已向地方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申请,帮助公司协调债务和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给与公司更多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的机会条件,争取尽快达成债务和解方案。
7、重整风险
公司因债务压力大,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目前公司在预重整阶段,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广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广州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8、投资者诉讼索赔风险
2025年8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号),存在投资者诉讼索赔的情况。公司已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应诉,目前在诉讼审理中。对投资者索赔事项公司会持续关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9、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 3月 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如果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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