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
2007年12月6日,深圳市昌红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有限”)全体股东通过《深圳市昌红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公司以2007年10月31日净资产40,179,451.43元按1:0.9955的比例折为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179,451.43元转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
2007年12月2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
2、2008年第1次...查看全部▼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
2007年12月6日,深圳市昌红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有限”)全体股东通过《深圳市昌红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公司以2007年10月31日净资产40,179,451.43元按1:0.9955的比例折为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179,451.43元转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
2007年12月2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
2、2008年第1次增资.
2008年4月7日,根据昌红科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本由人民币40,000,000.00元增资到人民币45,000,000.00元。增加股本中的1,800,000.00元以2007年12月31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另外3,200,000.00元以现金投入。现金部分由华守夫、徐燕平等53个自然人投入。2008年4月24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增资变更登记。
3、2008年第2次增资.
2008年4月30日,根据昌红科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本由人民币45,000,000.00元增资到人民币50,000,000.00元。新增股本由新股东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股本人民币2,500,000.00元,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750,000.00元,其余的8,250,000.00元列入资本公积金;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股本人民币2,500,000.00元,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750,000.00元,其余的8,250,000.00元列入资本公积金。2008年5月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增资变更登记。
4、2010年新股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0万元。2010年12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1年1月27日,公司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30723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万元,实收资本6,700万元。
5、2011年权益分派.
2011年5月26日,根据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6,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3,35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0万元。
6、公司更名.
2012年5月4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而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7、2014年权益分派.
201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10,050万股,转增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8090296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2014年12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变更登记;8、2015年权益分派.
2015年5月27日,根据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资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50万元。2015年7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变更登记。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5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7年5月1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注册号为440301103072336”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43964T”;同时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租赁业务”。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5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5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5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5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02,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02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149,999.8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9年9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修改为“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公司1层至3层”。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5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02,5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09,000.00股后的496,59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1年末总股本502,506,22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5,909,000股后的496,597,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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