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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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 增发A股 | 2021-05-19 | 4.21亿 | 2022-06-30 | 1.06亿 | 75.37% |
2017-01-20 | 增发A股 | 2017-01-25 | 1.20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2016-12-28 | 增发A股 | 2016-12-29 | 1.68亿 | - | - | - |
2010-12-24 | 首发A股 | 2011-01-04 | 6.56亿 | 2019-06-30 | 148.67万 | 100% |
公告日期:2024-12-16 | 交易金额:3064.4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常州华数锦明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4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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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常州智博君合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银桥南海光电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中数控”)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聚焦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向常州智博君合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博君合”)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锦明”)持有的常州华数锦明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数锦明”)9%的股权;拟向武汉银桥南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南海”)转让公司持有的常州华数锦明34%的股权(包含华中数控转让24%,全资子公司江苏锦明转让10%)。 经公司聘请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常州华数锦明评估价值为7,126.55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与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与智博君合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41.39万元;与银桥南海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23.03万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江苏锦明持有常州华数锦明32%的股权,常州华数锦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公告日期:2024-10-17 | 交易金额:3926.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武汉华中数控鄂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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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鄂州华数项目建设,合理优化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本实力,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鄂州华数增资3,926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格为1元/每股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鄂州华数注册资本由7,37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296万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24-04-23 | 交易金额:1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卓尔智造基本情况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企业运营资金,控股股东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智造”)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第一年年利率0%,第二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LPR利率,年利率3.4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在上述关联方借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
公告日期:2024-03-0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3年3月13日,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或“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智造”)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2023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230512: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8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20230531: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披露后,将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0620:2023年6月6日,深交所在审核系统向公司发出关于修改第一次问询回复文件的修改回函,要求公司十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6月20日前(含当日)〕提交补充修改后的回复材料。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及完善,为切实稳妥做好本次回复补充修订工作,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的修改回函,并计划于2023年7月5日(含当日)前完成本次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的更新。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0306: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质押公告日期:2024-11-26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2至 2025-11-21 |
出质人: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延期至2025-11-21。 |
质押公告日期:2024-11-26 | 原始质押股数:671.964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24至 2025-11-21 |
出质人: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将其持有的671.964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延期至2025-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