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南京中电联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本公司由王政福、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等七位自然人于2001年1月18日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政福。
2002年9月8日,公司200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减至800万元,各股东按同比例减持。
2004年7月7日,公司股东以共有的“新型高效污水净化装置”专有技术评估作价550万元出资,按约定比例增资,股权结构不变。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50万元,股东实际出资1...查看全部▼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南京中电联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本公司由王政福、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等七位自然人于2001年1月18日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政福。
2002年9月8日,公司200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减至800万元,各股东按同比例减持。
2004年7月7日,公司股东以共有的“新型高效污水净化装置”专有技术评估作价550万元出资,按约定比例增资,股权结构不变。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50万元,股东实际出资1,350万元。
2005年5月18日,王政福、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以共有的“高性能树脂自动分离装置”专有技术评估作价650万元,按约定比例对公司增资。同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尹志刚、桂祖华、朱来松等六人员按1:
1的比例向公司增资5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500万元。
2006年11月18日,王政福、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以共有的“烟气脱硝稀土催化剂技术”评估作价1,000万元,按约定比例对公司增资。同时全体实际出资人一致同意高欣等27名公司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以货币500万元按1:
1的比例对公司增资。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
2007年6月28日,全体出资人同意王政福、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等额置换四人以“烟气脱硝稀土催化剂技术”对公司的出资。该次以货币资金出资置换原以技术出资,已经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办理了本次置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10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原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南京中电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7,100万元,由原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全体股东以原公司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83,567,952.09元,按1:
0.849608折合股份,总股本为7,100万股。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永会验字(2007)第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12月27日,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由7,100万元增至7,500万元的决议,增资部分由祁本武等47位自然人认缴。公司于2008年1月1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8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并于2011年3月1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代码:
300172,A股简称:中电环保。
2011年3月16日,公司更名为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王政福。
2012年5月1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1年年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000,000股。
2014年3月31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3年年末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9,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9,000,000股。
2015年4月7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4年年末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69,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38,000,000股。
2015年4月15日,公司更名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5年年末总股本33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69,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07,000,000股。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52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由507,000,000股增加至522,200,000股。
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贾阿军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000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2019年6月28日完成注册资本减少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22,200,000股减少至521,950,000股。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217996411。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政福。
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04,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520,845,400.00股。
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张娜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股权激励资格;杨文雯等6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限制性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中考核结果为B级别(本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90%,剩余10%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未全部成就;共计7名激励对象需要办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4,765股,回购价格为3.13元/股。公司上述94,76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手续。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76,804,765股,正在办理上述94,76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调整为676,710,000股。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