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
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影视剧内容制作、影视版权运营及服务、数字化营销服务板块
音视频整体解决方案 、 影视剧内容制作 、 影视版权运营及服务 、 数字化营销服务板块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业务名称 | 2024-06-30 |
---|---|
订阅量:YouTube() | 774.00万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8.37亿 | 29.87% |
第二名 |
2.14亿 | 7.63% |
第三名 |
2.09亿 | 7.48% |
第四名 |
1.86亿 | 6.65% |
第五名 |
1.49亿 | 5.3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2.58亿 | 14.59% |
第二名 |
1.68亿 | 9.52% |
第三名 |
1.03亿 | 5.85% |
第四名 |
1.03亿 | 5.81% |
第五名 |
9433.96万 | 5.34%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10.92亿 | 27.95% |
第二名 |
4.36亿 | 11.16% |
第三名 |
3.11亿 | 7.97% |
第四名 |
2.01亿 | 5.15% |
第五名 |
1.96亿 | 5.0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3.97亿 | 16.97% |
第二名 |
3.03亿 | 12.94% |
第三名 |
2.32亿 | 9.94% |
第四名 |
1.83亿 | 7.84% |
第五名 |
1.34亿 | 5.73%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5.27亿 | 14.14% |
第二名 |
3.75亿 | 10.05% |
第三名 |
3.42亿 | 9.16% |
第四名 |
3.38亿 | 9.06% |
第五名 |
2.34亿 | 6.2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4.79亿 | 14.19% |
第二名 |
4.33亿 | 12.81% |
第三名 |
3.27亿 | 9.67% |
第四名 |
1.48亿 | 4.38% |
第五名 |
1.12亿 | 3.33%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3.48亿 | 10.93% |
第二名 |
3.26亿 | 10.24% |
第三名 |
3.04亿 | 9.54% |
第四名 |
2.53亿 | 7.94% |
第五名 |
2.24亿 | 7.0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3.43亿 | 12.99% |
第二名 |
3.41亿 | 12.91% |
第三名 |
2.09亿 | 7.91% |
第四名 |
1.32亿 | 5.00% |
第五名 |
1.27亿 | 4.81%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6.36亿 | 17.65% |
第二名 |
3.91亿 | 10.84% |
第三名 |
3.39亿 | 9.41% |
第四名 |
2.39亿 | 6.62% |
第五名 |
2.07亿 | 5.7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4.38亿 | 12.81% |
第二名 |
3.37亿 | 9.85% |
第三名 |
2.49亿 | 7.30% |
第四名 |
2.16亿 | 6.33% |
第五名 |
1.37亿 | 4.00%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公司以“内容版权运营”为战略核心,秉承“多轮次-多渠道-多场景-多模式-多年限”的业务变现核心经营理念,集全司资源构建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链,业务进一步聚焦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此外,公司积极践行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提出的“以资源型版权业务为主体+以AIGC、版权创新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新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同步积极拓展数字营销、影视发行、内容出海、微短剧、小程序短带长等版权创新业务,以及AI视频等人工智能业务,形成主业突出的业务盈利生态。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1,37...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公司以“内容版权运营”为战略核心,秉承“多轮次-多渠道-多场景-多模式-多年限”的业务变现核心经营理念,集全司资源构建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链,业务进一步聚焦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此外,公司积极践行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提出的“以资源型版权业务为主体+以AIGC、版权创新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新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同步积极拓展数字营销、影视发行、内容出海、微短剧、小程序短带长等版权创新业务,以及AI视频等人工智能业务,形成主业突出的业务盈利生态。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1,373,744.9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9,969,286.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加大版权采购导致成本摊销同比增加所致,随着公司陆续新片发行,以及融资能力有效改善,将有助于公司开展版权内容运营业务。
未来公司将紧密围绕内容版权运营、AIGC的发展方向,积极落实“以资源型版权业务为主体+以AIGC、版权创新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布局,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业界资源优势,积极拓展相关业务,构建集数字文化、数字技术于一体的具有国际创新技术的数字文化产业集团。
(一)稳固推进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业务,聚焦主业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夯实了国内新媒体版权运营龙头的优势地位,以影视版权为核心,加大内容集成力度,在确保国产影视内容市场占有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内容质量,向产业化、国际化方向拓展。
1、构建国内最大版权平台、版权储备遥遥领先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数字版权分销商、全媒体文化传播服务提供商、数字生活内容运营商,集版权采购、数字分销、内容运营于一身,携手国内外千余家出品公司,积累了10万余小时的影视、动漫、节目版权内容,面向广电、互联网新媒体、运营商等媒体渠道进行数字化发行,全面覆盖数字电视、OTT、IPTV、电脑、平板、手机、户外流媒体等全媒体终端。可以为影视节目内容的新媒体发行提供一体化的数字化分销及运营推广服务,构建了上、中、下游全产业融合式服务的视频数字版权供应链平台。
2024年1-6月,公司进一步加大版权采购的力度,存量版权数量处于市场领先水平,是国内头部的影视版权运营与分销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媒体上线多部优质院线电影,包括《飞驰人生2》、《年会不能停!》、《三大队》、《一闪一闪亮星星》、《末路狂花钱》、《涉过愤怒的海》、《金手指》、《维和防暴队》、《潜行》、《再见,李可乐》、《照明商店》、《临时劫案》等;上线多部卫视黄金档剧集,包括《创想季》、《一路向前》、《川流》、《星星的故乡》等;在产业化、国际化方向拓展的布局下,引进优质海外电影《无主之地》、《盟军敢死队》等;引进海外优质少儿内容《猫和老鼠在纽约1-2》等,同时向海外国家及地区输出国内优秀作品《烟火人家》、《晓朝夕》等。与此同时,公司不断深挖现有客户需求与合作,加大片库的发行力度,增强片库的变现能力;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新业务模式的探索,与合作伙伴深入进行联合运营合作,以公司的海量内容为赋能,开展联合运营,共享多元收益。
2、积极推进产业化布局与国际化发展
除丰富版权规模外,在发行渠道方面,公司与视频互联网、运营商、数字电视/IPTV/OTT等多屏伙伴达成长久内容合作,并将国内优秀影视剧海外全媒体发行,与国际200多个国家地区的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运营商、视频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YouTube、Facebook等海外主流视频媒体平台深耕运营。渠道方面以年度合作框架方式形成深度绑定,并获得渠道年度采购预算和数据,公司覆盖了全部主流影视内容播放渠道,主要包括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华为视频、咪咕视频等在内的互联网视频渠道,包括数字电视、IPTV、OTT等在内的TV渠道,以及快手、头条系的新型短视频平台,丰富的下游渠道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通过与渠道的深度绑定,提升内容集成能力,抓住多平台付费文化兴起的机会,在多屏终端开展业务。
此外,公司还不断尝试探索新的版权内容变现模式,抓住5G时代大屏端发展机遇,拓展家庭多屏数字发行模式,创建从内容供给、内容宣发、内容排播、内容消费结算的完整发行体系,打造家庭客厅影院。新形势下,公司不断拓展多渠道变现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多元布局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实现向上突破
公司围绕版权培育新型业务模式,积极开展数字营销、影视发行、内容出海、微短剧、小程序短带长等版权创新业务,与合作伙伴创新业务场景带来全新合作与营收空间。
1、积极布局短剧、微短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的渠道优势,积极布局短剧微短剧方面的内容集成与流量运营生态。公司已形成短剧、短视频、长视频、影视宣传视频物料等多元综合内容梯队,并广泛汇聚MCN、流量大V账号,开展内容推流与结算分账,搭建传播矩阵。
2、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加强内容出海力度
报告期内,在产业化、国际化方向拓展的布局下,公司引进优质海外电影《无主之地》、《盟军敢死队》等;引进海外优质少儿内容《猫和老鼠在纽约1-2》等。面向国际市场,公司向海外国家及地区输出国内优秀作品《烟火人家》、《晓朝夕》,类别涵盖古装,甜宠,爱情等。公司在海外主流视频媒体平台YouTube深耕运营,半年新增订阅数774万,账户总订阅数超过2800万;半年新增频道22条,目前频道总数161条频道。超过百万订阅数频道5条,近半数为超过10万订阅频道。除YouTube以外公司在Facebook平台粉丝规模接近千万。
(三)大幅提升AI能力,赋能内容生产
2024年3月,公司自主研发的AI智能创作引擎ChatPV正式发布,并接入华为云盘古大模型的通用语言解析能力,服务于AI视频创作应用。ToB端,公司已经开发出了针对广电、影视行业、短视频制作机构及MCN运营商的B端应用,可实现AI文本与脚本生成、AI平面物料生成、AI虚拟主持人新闻播报、AI一键成片等,并已在多家电视台、影视公司等专业机构开始应用。ToC端,ChatPV已于7月底正式上线公测。此次开放公测的ChatPV将提供影视二创、一键成片、数字人、文生视频等AI智能视频创作功能,更多功能将陆续上线。
2024年7月,公司与华为云公司签订《视频大模型合作协议》,双方将投入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建设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视频大模型,共同探索视频大模型在影视及音视频生产等领域的AI商业化落地,以及培养视频大模型数据训练服务的交付能力。视频大模型将为文化和创意产业带来全新的内容创作工具,降低生产制作成本,提高内容的吸引力和传播效率。同时,视频大模型训练所投入的高质量数据集,在数据清洗后将形成优质“视频语料库”,面向国内数百家大模型、垂类模型开放数据训练,提高国内视频大模型的训练效率。
(四)积极开拓AR/VR、数字人元宇宙等创新技术,驱动内容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子公司作为领先的虚拟体验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致力于为政府企业、品牌、明星、名人及每一个人打造元宇宙分身(数字人),构建数字人元宇宙,提供数字人全栈技术服务,推出数字人四大产品体系,即实时数字人产品体系、AI数字人、MAS(MetaAvatarShow)元宇宙分身秀平台,现已广泛应用于广电媒体、品牌营销、电商直播/短视频、政府文旅、教育娱乐、影视番剧、AR/VR/AI,NFT/元宇宙等各类线上线下不同场景,助力各行业合作伙伴低本高效高质量地打造元宇宙内容和互动体验。目前已为包括央视、中国移动、华为、阿里巴巴、海尔集团等世界500强在内的近1000家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累计打造数字人超过1000个。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拥有完善的价值评估体系、丰富的客户资源、海量版权库和优秀的平台运营能力。公司内容版权业务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在版权数量和质量、品牌影响力、分销运营模式、移动生态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优势,构成较为明显的规模壁垒。
随着内容付费率的上升,优质内容成为核心,公司存量版权数量处于市场领先水平,是国内领先的影视版权运营与分销平台,公司版权储备领跑市场。
1、强大的市场格局引领融合服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数字版权分销商、全媒体文化传播服务提供商、数字生活内容运营商,公司集版权采购、数字分销、内容运营于一身,携手国内外千余家出品公司,积累了海量的影视、动漫、节目版权内容,面向广电、互联网新媒体、运营商等媒体渠道进行数字化发行,全面覆盖数字电视、OTT、IPTV、电脑、平板、手机、户外流媒体等全媒体终端。一个由“海量数字内容矩阵”、“全产业媒体发行集群”和“全媒体终端交互式覆盖”形成的“云”、“端”、“场”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带来了上中下游全产业融合式服务的文化传播生态。
2、规模优势提升公司市场话语权
公司的版权运营业务为了满足国内新媒体用户对优质内容的海量需求,一方面通过国际影节影展引进海外电影的新媒体版权经由监管部门审批引进国内新媒体发行,一方面以参投方式进入影视联合出品,优先获得优质电影电视剧的新媒体版权。同时,面向国内广大的儿童娱乐亲子市场,独家引进国际优质儿童动漫及IP,国内新媒体落地,产品化运营,来满足不同年龄儿童、不同能力培养方向的整体产品输出平台,并围绕IP开展品牌授权,联合合作伙伴推出舞台剧、嘉年华、衍生品、线下互动课程等,服务于线上营销与IP落地孵化。
3、完善的运营体系打造高品质内容矩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信息调研、影片价值评估、视频版权采购、数据分析、版权分销、版权运营以及影视产品新媒体宣发等流水化运营体系。与千家出品公司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形成涵盖电影、电视剧、动漫、综艺、原创等数字内容矩阵。
4、全方位的媒体渠道覆盖提升内容发行效率
新媒体发行渠道全面覆盖,保障版权发行效率。公司全面覆盖各类新媒体终端,全媒体交互式覆盖,形成以手机、个人电脑为核心的“智慧娱乐”;以数字电视、IPTV、OTT为核心配合移动终端互动的“智慧家庭”;以户外液晶、交通移动电视、酒店电视等公共终端资源为核心的“智慧城市”。以用户为核心,终端为载体,应用场景为导向,在多屏时代引领产业融合式服务运营。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媒体版权运营业务,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核心人员稳定性风险等。
(1)政策风险
内容版权业务受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对版权运营而言,国家对影视节目制作许可、内容审查、发行播出、进口等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的影视节目管理工作及电视台卫星频道的播出政策制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影视节目管理工作。影视节目发行必须在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此外,国家不断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的管理与审查。公司所属行业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信息传播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在信息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一系列扶持、促进及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较大的调整,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2)市场风险
虽然内容版权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若出现包括上下游行业在内的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公司实现效益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新媒体行业发展快速,行业用户规模及收入快速增长,用户对细分影视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互联网视频网站、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等可能会增加自制内容或引进独家版权影视内容,同时其他内容制作公司、网络视频公司、影视发行公司、院线公司等不断介入版权运营行业,从而可能推升版权采购成本,上述情况将加剧公司版权业务面临的市场竞争,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风险
监管部门对于正版的保护力度以及对于盗版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直接影响公司版权运营等业务的发展。随着国家主管部门对于版权保护力度的提升及行业自律组织反盗版意识的加强,我国版权产业链上各环节的服务商积极采取正版运营模式,促使行业更加健康、规范地发展。但是目前盗版侵权现象依然存在,盗版侵权损害了版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版权方也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但仍存在部分企业使用盗版内容以谋取利益的现象。侵权盗版行为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对其长期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新业务经营风险
面对宏观环境和文化内容行业环境的变化,公司加大在AIGC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力度,在AIGC相关技术领域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大力拓展音视频创新技术,同时围绕版权培育新型业务模式,积极开展数字营销、影视发行、内容出海、微短剧、小程序短带长等版权创新业务。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面对所在行业激烈的行业竞争、成本的提升对公司人力结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公司有较大的成本扩张压力,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存在公司能否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成为公司未来在经营中的风险。
(5)核心人员稳定性的风险
优秀的人才和专业的团队是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保障和基础,也是公司保持和提升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随着竞争的加剧,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增强,培养和储备更多的优秀管理和专业人才成为公司的发展的必要条件。公司已在人才吸引、培养、任用和激励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未来公司若不能保留或引进其发展所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将面临人才流失以及未来业务拓展出现人才瓶颈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做好客户的服务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发展策略,加强运营和管理团队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严格成本控制,提高盈利水平。通过上述措施,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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