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镍矿开发、海外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国内外贸易经营

  • 产品类型:

    EPC总承包、机械成套装备、工程施工、物业服务、采掘服务、矿产销售、土地租赁、国内外贸易

  • 产品名称:

    EPC总承包 、 机械成套装备 、 工程施工 、 物业服务 、 采掘服务 、 矿产销售 、 土地租赁 、 国内外贸易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2-04-16 
业务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土地出租销量(元) 4025.51万 4185.90万 - - -
建造业务销量(元) 5.91亿 2.04亿 9461.10万 1.34亿 -
机械成套装备销量(元) 5.28亿 -1.15亿 3094.27万 3.21亿 -
租赁设备销量(元) 706.38万 - - - -
贸易业务销量(元) 3.82亿 3.35亿 4.98亿 1.66亿 -
建造业务产量(元) - - 9461.10万 1.34亿 -
机械成套装备产量(元) - - 3094.27万 3.21亿 9476.68万
贸易业务产量(元) - - 4.98亿 1.66亿 -
光伏产量(MW) - - - 72.50 -
光伏销量(MW) - - - 72.50 27.50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量(千乏) - - - - 3.00万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量(千乏) - - - - 1.00万
原料销售产量(元) - - - - 104.75万
原料销售销量(元) - - - - 116.34万
机械成套装备售销量(元) - - - - 9476.68万
风电销量(MW) - - - - 100.00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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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6.77%
  • PT.Metal Smeltindo S
  • PT.Mineral Maju Seja
  • 鸿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PT.Obsidian Stainles
  •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PT.Metal Smeltindo S
3.41亿 74.29%
PT.Mineral Maju Seja
8208.39万 17.88%
鸿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1167.91万 2.54%
PT.Obsidian Stainles
548.52万 1.20%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93.32万 0.8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2.43%
  • PT.Hebei Geologikal
  • PT.Indonesia Anhui E
  • PT.MCC20Indonesia Co
  • PT.Sentral Indotama
  • CSMC-MIA JO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PT.Hebei Geologikal
7128.16万 29.66%
PT.Indonesia Anhui E
3673.39万 15.29%
PT.MCC20Indonesia Co
3021.84万 12.57%
PT.Sentral Indotama
2265.02万 9.42%
CSMC-MIA JO
1319.00万 5.4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69%
  • PT.Metal Smeltindo S
  • 青岛中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PT.MCC20Indonesia Co
  • PT.Indo Fudong Konst
  • 扬州远海滨江中程供应链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PT.Metal Smeltindo S
7.79亿 93.68%
青岛中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4107.34万 4.94%
PT.MCC20Indonesia Co
606.81万 0.73%
PT.Indo Fudong Konst
145.83万 0.18%
扬州远海滨江中程供应链有限公司
135.85万 0.1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0.37%
  • PT.Indonesia Anhui E
  • PT.MCC20Indonesia Co
  • CSMC-MIAJO
  • PT.Indo Fudong Konst
  • PT.Dacheng Engineeri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PT.Indonesia Anhui E
1.19亿 23.55%
PT.MCC20Indonesia Co
9054.56万 17.85%
CSMC-MIAJO
6295.57万 12.41%
PT.Indo Fudong Konst
5802.10万 11.44%
PT.Dacheng Engineeri
2597.52万 5.1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6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53%
  • PT.Metal Smeltindo S
  • 青岛虎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青岛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青岛中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PT.Metal Smeltindo S
11.63亿 73.32%
青岛虎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亿 12.69%
青岛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0亿 11.32%
青岛中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1345.94万 0.85%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2.26万 0.3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7.16%
  • PT.MCC20Indonesia Co
  •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 PT.Indonesia Anhui E
  • PT.Indo Fudong Konst
  • China Sixth Metallur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PT.MCC20Indonesia Co
2.23亿 16.69%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1.33亿 9.94%
PT.Indonesia Anhui E
1.11亿 8.33%
PT.Indo Fudong Konst
8646.52万 6.46%
China Sixth Metallur
7686.74万 5.7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5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57.89%
  • 青岛虎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PT.Artabumi Sentra I
  • PT.Metal Smeltindo S
  •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青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青岛虎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8亿 95.99%
PT.Artabumi Sentra I
9509.93万 32.85%
PT.Metal Smeltindo S
3724.89万 12.87%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489.28万 12.05%
青岛青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196.40万 4.1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8.28%
  •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 PT.MCC20Indonesia Co
  • PT.Indonesia Anhui E
  • 青岛中海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济南翰盈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2.11亿 34.72%
PT.MCC20Indonesia Co
4498.14万 7.41%
PT.Indonesia Anhui E
3946.06万 6.50%
青岛中海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274.23万 5.40%
济南翰盈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79.63万 4.2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1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7.36%
  •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PT.Metal Smeltindo S
  • 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ENERGY LOGICS PHILIP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54亿 20.37%
山东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1.03亿 13.58%
PT.Metal Smeltindo S
1.03亿 13.55%
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7579.94万 10.01%
ENERGY LOGICS PHILIP
7455.09万 9.8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5.61%
  •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
  • 广东吉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PT.Indo Fudong Konst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1亿 13.88%
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
8797.64万 12.12%
广东吉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456.72万 7.52%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002.57万 6.89%
PT.Indo Fudong Konst
3778.64万 5.2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以印尼工业园区开发运营为主要业务,继续拓展在印尼工业园区的相关业务。  1、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3.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11%,营业成本2,469.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86%,实现营业利润‐11,489.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7.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8.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7.98%。公司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镍电项目处于后期收尾阶段,毛利贡献额较低;二是2024年上半年BMU镍矿RKAB额度...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以印尼工业园区开发运营为主要业务,继续拓展在印尼工业园区的相关业务。
  1、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3.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11%,营业成本2,469.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86%,实现营业利润‐11,489.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7.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8.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7.98%。公司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镍电项目处于后期收尾阶段,毛利贡献额较低;二是2024年上半年BMU镍矿RKAB额度尚未获批,暂未开展镍矿的开采与销售。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务
  (1)海外工业园运营模式
  公司在海外开发经营工业园,合理运用在当地政府关系、园区运营管理经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基础优势,通过并购当地土地、矿产资源,取得特许经营权,依托优异的园区自然条件、丰富的矿产资源、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电力建设方面的核心优势,以智慧园区建设为引领,遵循生态、环保、循环、可持续的园区经营理念,采用矿区、电能、厂房、道路、码头及行政办公、生活居住等综合配套一体化,基础建设、综合金融、矿产开采、冶炼加工、电力能源、物流仓储、废渣综合利用等环节全覆盖的园区经营模式,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伙伴,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公司未来园区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在工业园招商入园的建设期,公司向入园企业以市场公允价格提供冶炼所需成套设备,一方面能拉动国内设备出口,转出国内优势产能,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工业园区的运营期,公司可向入园企业提供冶炼所需的矿产原料,降低入园企业运输及采购的成本,同时向入园企业提供水、电、物业、废渣处理等服务,经过资源整合,形成工业园上下游互惠共赢的工业生态。公司还提供完善的仓储物流服务,有效降低入园企业经营成本,享受长期进出口物流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MSS公司的2*65MW燃煤电厂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成套合同完工进度为98%,施工总承包合同完工进度为94%;RKEF冶炼项目一期(4*33MVA镍铁矿热炉)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成套合同完工进度为99%,施工总承包合同完工进度为93%。公司匹配入园企业项目进度,同步推进园区码头项目、灰渣场工程、水源及排洪工程、生活办公区等公辅项目,以及绕园道路维护、路面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的研究及建设。
  (2)海外总承包项目运营模式
  近年来,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走出去”大战略的引导下,公司利用自身在电力建设方面的核心优势,在“一带一路”沿线电力资源匮乏的印尼、菲律宾等国家进行产业布局。首先取得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其次根据当地资源储备状况,与海外有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展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施工等服务,坚持开拓绿色能源项目,把握价值链中的核心环节,充分拉动成套设备出口,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菲律宾ELPI公司132MW风电+100MW太阳能发电风光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光伏项目部分,仍未能实现并网发电及结算;风电项目部分,公司已于2021年1月29日与ELPI签订协议终止执行,减去前期已支付款项,ELPI应支付公司风电项目结算款76,498.48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ELPI累计向公司支付风电项目结算款约6.31亿元,尚有约1.34亿元未支付。
  (3)矿产采销业务
  BMU镍矿:2024年7月份,BMU公司收到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以下简称“能矿部”)《PTBumiMorowaliUtama2024-2026年项目RKABIUP批准》(编号:T-1186/MB.04/DJB.M/2024),根据文件显示,印尼能矿部根据对BMU公司提供文件的评估结果等,给予BMU公司2024年至2026年RKAB的批准额度为:2024年的镍矿最高产量为20万吨;2025年和2026年的镍矿最高产量均为0吨。IPC煤矿:因既定的部分勘探区域处于印尼国家森林保护区,根据印尼国家法律,需获得森林借用许可证(勘探)后进行勘探,目前IPC正在申请相关准证,待准证审批通过继续进行勘探工作。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海外工程总承包及海外园区建设
  “一带一路”政策推出以来,坚持开放合作,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海外园区建设是我国与沿线国家间合作的重要内容,企业通过在海外参与建设产业链完整、配套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加工区、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带动我国高端装备、先进技术标准和优势产能向境外转移,扩展本土企业海外发展空间,同时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工业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为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等资源,通常会为引入的园区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支持政策。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建立的海外园区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能矿资源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与此同时,海外园区项目正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出现了商贸物流园区、科技合作园等诸多形式。
  2023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作为中印尼双方的重要经贸成果之一,为带动当地就业及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公司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举措。
  2、矿产销售
  2023年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4年)。其中提到鼓励进口初级产品,支持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企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加大铜精矿、铝土矿、镍精矿、锂精矿、钴中间冶炼品等原料进口力度。
  公司前期布局海外矿产领域,目前公司BMU镍矿已进入开采销售阶段,每年获批RKAB额度后即可进行开采及销售。印尼镍矿仍是带动全球原生镍供应增量的主要产品,公司在印尼持有的镍矿资源从长远来看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要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海外项目运营优势
  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尤其在印尼积累了较丰富的海外项目运营经验及政商资源。公司利用在当地政府关系、园区运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基础优势,通过并购海外当地土地、矿产资源,依托优异的园区自然条件、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电力建设方面的优势,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基础建设、土地租赁、矿产供应、码头运营、物流仓储、废渣综合利用、基础物业等全方位、全链条的配套增值服务。
  2、技术及人才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了解市场前沿动态,持续跟踪技术发展方向,先后引进矿产冶炼、电厂建设工程、矿产开发等专业人才团队,加强项目的技术研发及改进,不断推进技术优化升级。通过多年的人才经营,公司培养造就了一批在电力设备生产、RKEF冶炼、绿色电网建设等领域研发的骨干力量,通过对外广纳人才,组建矿产管理、开发团队,为公司项目推进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3、混改融合发展优势
  目前,青岛城投城金是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股东,公司充分利用了青岛城投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在资源、管理、规范化运作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困局,为公司海外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未来,公司将加强与城投集团的战略协同及文化融合,将青岛城投集团的平台资源和管理优势与青岛中程的海外园区开发建设经验等有机结合,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菲律宾风光项目结算及回款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11月承接的菲律宾风光一体化EPC项目,风电项目部分已于2021年终止,业主方ELPI仍欠付结算款1.34亿元,公司已就该欠款在青岛中院提起诉讼,截止目前尚未开庭,由于ELPI为菲律宾当地企业,存在诉讼未能胜诉或后期执行存在障碍的风险。光伏项目部分已执行近7年多,仍未能交付并网,有关结算回款问题公司也未能与业主方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结合项目现状已全额计提风电项目应收账款减值,累计计提光伏项目减值6.54亿元。由于该项目时间跨度过长,情况复杂,不排除未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但由于项目地、业主方均在境外,诉讼、仲裁以及执行是否能够达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目的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不排除存在剩余光伏项目合同资产继续计提减值损失的可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菲律宾风光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一方面公司已聘请法律团队,对菲律宾风电项目部分欠款已积极提起诉讼,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司不排除将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手段,从而督促业主方及分包施工单位履行光伏合同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矿产权证可能存在无法延期的风险
  ASM石灰石矿的采矿权证于2024年2月20日到期,ASM公司虽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办理采矿权证的延期,但后续能否获得中苏拉威西省政府的延期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该矿产亦存在全额转销并终止确认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按照印尼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ASM石灰石采矿权证的延期办理。
  3、矿产采销额度受限及价格波动风险
  根据印尼矿产行业的法规要求,矿产企业每年需要获批当年度的RKAB额度后,才可据此进行开采及销售,在此之前,不能够进行采销。2024年7月份,BMU收到2024-2026年度RKAB额度的批复:BMU2024年的镍矿最高产量为20万吨,2025年和2026年的镍矿最高产量均为0吨。本次获批后,BMU2024年镍矿最高采销量为20万吨。同时,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镍矿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24年上半年,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镍价短期内以震荡运行为主,镍矿的销售价格存在受行业周期影响上下波动的风险。根据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令第1827K/30/MEM/2018号》及其他法规政策,BMU重新申报2025、2026年RKAB需要提交重新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根据最新可行性研究报告更新的环评文件、履行开采区域流域恢复义务等相关文件。2025-2026年RKAB额度修改申报窗口期为2025年4月-7月,公司将争取在窗口期内重新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申报。虽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最终能否满足申报条件、能否获批以及重新申报后最终的获批额度均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BMU镍矿2025-2026年度RKAB额度重新申报的相关工作,本年度将综合BMU2024年度获批的RKAB额度、承接的在手订单量及镍矿市场价格等因素,合理安排BMU的镍矿采销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矿产开采的成本控制。
  4、海外投资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资产安全性风险
  目前,海外业务已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在海外投资的项目主要在印尼、菲律宾等国家,上述地区属于发展中国家,政府政策具有多变性,部分行业对外商投资存在限制。公司在印尼持有部分矿产公司的股权,根据印尼矿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持有IUP的企业在生产作业阶段,外国投资者持股超过49%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逐步将股权比例减持至49%,即外国投资者必须履行股权剥离义务。后续印尼政府是否会进一步出台对外资持股矿产或销售矿相关产品的限制性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仍可能面临印尼国家政策的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收购了IPC煤矿76%的股权、BMU镍矿49%的股权和31%股权的受益权、Madani镍矿95%的股权、ASM石灰石矿100%的股权。根据印尼矿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作为外国投资者通过子公司只能直接持有上述各煤矿、镍矿矿产公司49%的股权(除ASM石灰石矿股权,岩石类矿权需100%印尼内资持有),为最大化的保障公司权益及实现对收购矿产的控制,剩余股权(IPC煤矿27%的股权、BMU镍矿31%的股权受益权、Madani镍矿46%的股权)公司采用通过第三方印尼法人及自然人代为持有的方式(ASM石灰石矿股权由100%印尼内资持有)。随着公司海外矿产业务的不断推进,公司上述矿产被第三方代持部分的股权不排除存在失控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与上述国家的政府部门及我国驻外大使馆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积极了解所在国的政策指向,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同时探索采用与印尼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受益权协议等方式,维护公司矿产股权的安全,降低股权可能失控的风险。
  5、公司管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推进,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司的管理半径过大,以及在并购海外公司后的业务整合、人员整合、文化整合等方面也面临相应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已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为了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和提升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针,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做好绩效考核,形成公司特有的且适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应对公司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同时与核心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对竞业禁止义务和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尽可能降低或消除核心人员流失及由此带来的技术扩散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对于海外收购的企业,以尊重当地文化为主旨,互相融合,逐步消除因文化差异存在的障碍。
  6、海外投资法律方面的风险
  公司海外项目所分布国家在执法环境等方面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境内、外法律法规的不一致性给公司的海外业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争议的解决等环节都带来了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充分利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和规则,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规避法律风险:选择与经验更丰富、管理上更成熟的中国公司进行合作,弱化外部因素影响;完善海外业务的合同内容,锁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依靠双方的合同约定,调整与合作企业的关系,依据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与熟悉中外双重法律体系、提供跨境法律服务的当地律所或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国内知名律所建立合作关系。
  7、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签署的海外合作项目,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会持续加强对国际形势和汇率波动的分析与研究,尽可能的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进行匹配,最大限度的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