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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宝莱特电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二函[2001]897号《关于同意珠海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转制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宝莱特电子以截止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083,345.59元中的3,008万元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折为3,00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3,345.59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6日,本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注册号为企股粤珠总字第...查看全部▼
(一)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宝莱特电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二函[2001]897号《关于同意珠海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转制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宝莱特电子以截止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083,345.59元中的3,008万元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折为3,00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3,345.59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6日,本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注册号为企股粤珠总字第00092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008万元。
(二)发起人
1、医保有限公司
医保有限公司的前身医保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16日,系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珠府办复[1992]442号《关于成立特区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复函》及珠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珠外经字[1992]193号《关于经营珠海特区内进出口业务的批复》批准,由广州军区司令部第二部开办,注册资本为250万元,住所为珠海市拱北富绅花园裙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赵闽。
2、SIMST eMedical Network Limited
SIMST eMedical Network Limited系由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1美元,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
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7日,注册资本为1亿港元,于1999年12月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8018.HK)。
3、捷比科技
4、深圳市骥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骥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吴诗华,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路华采花园南海阁16C,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5、上海盛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盛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杰,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居里路108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限本系统)、企业投资咨询服务,附设分支机构。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由宝莱特电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宝莱特电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本公司承继,相关资产或权利已全部办理了过户手续。
(五)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目前本公司从事医疗监护仪业务,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同类业务。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燕金元、王石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资产完整
本公司拥有独立于发起人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配套设施及固定资产。本公司未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独立和分开。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兼职情况。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公司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未干预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6,457.5527万股,注册资本为26,368.3817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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