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阳光电源”)是经安徽省商务厅皖商资执字[2010]411号文批准,由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取得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4000040000005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
2010年10月10日,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股本增加至13,440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上海汉麟创业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7,269.231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75.38%;CHINALINKASIAHOLDINGSLIMITED以等...查看全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阳光电源”)是经安徽省商务厅皖商资执字[2010]411号文批准,由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取得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4000040000005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
2010年10月10日,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股本增加至13,440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上海汉麟创业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7,269.231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75.38%;CHINALINKASIAHOLDINGSLIMITED以等值于人民币1,730.769万元的美元现金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17.95%;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39.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6.67%。
2011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1]160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920万元。2011年11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阳光电源”,证券代码“300274”。
2012年4月,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注册资本增至32,256万元。
2013年8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李国俊等155名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468万元,注册资本增至32,724万元。
2014年4月,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增至65,448万元。
2014年8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周岩峰等41名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5,548万元。
2014年10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由李国俊等1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注册资本280.5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5,828.50万元。
2015年5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闫志哲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7,000.00元,注册资本减至65,827.80万元。
2015年7-12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李国俊等16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258.457万元,股本增至66,086.257万元。
2016年1-6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刘磊等4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54.7031万元,股本增至66,140.9601万元。
2016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股本增至78,140.9601万元。
2016年1月-8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刘磊等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72.043万元,股本增至78,158.30万元。
2016年9月,根据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6年1-6月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增加股本62,526.64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40,684.94万元。
2016年10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由首次授予的李国俊等15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周岩峰等41名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754.56万元,股本增至141,439.50万元。
2016年1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崔德友、李志军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周健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8.64万元,注册资本减至141,430.86万元。
2017年5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李国俊等49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3,446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44,876.86万元。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2017年10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肖永利、孙维、王国伟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人民币31.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44,845.86万元。
2017年12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原激励对象周超、封红燕、钱靖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18.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44,827.86万元。
2018年4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398万份限制性股票,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98.00万元,股本增至145,225.86万元。
2019年5月,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9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王奇志、陆兴虎、周龙、孙雷、翟解、赵飞、刘涛已离职(其中孙雷已故,其股权回购款由其配偶胡金凤代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6.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788.36万元。
2019年9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魏永珍等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96,75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796,75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708.69万元。
2020年5月,根据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肖福勤等19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2.2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29.085万元。
2020年7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王宇等36名激励对象授予1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145.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774.085万元。
2020年7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姚少华等17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0.4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723.685万元。
2021年1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朱辉等13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9.75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93.935万元。
2021年5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万汝斌等9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79.735万元。
2021年9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418,634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8,418,634.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8,521.5984万元。
2022年4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员工韩志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8,519.0984万元。
2023年7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刘兆杰、王凯等2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8,515.0984万元。
2024年6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07,321.1424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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