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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08-22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4-08-22披露《2024年中报》
2024-07-26 大宗交易:
2024-07-12 投资互动:
2024-05-30 发布公告: 《海联讯: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5-30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0.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05-30,除权除息日为2024-05-31,派息日为2024-05-31
2024-05-25 发布公告: 《海联讯: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5-16 发布公告:
2024-05-1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4-05-10 发布公告: 《海联讯: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5-09 发布公告: 《海联讯:300277海联讯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等20240509》
2024-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03元,净利润1080.9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84%
2024-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04元,净利润12.8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6.70%
2024-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5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天宇讯联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唐山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海联数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睿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海联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福州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4-19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马红杰计划自2024-05-15起至2024-08-14,拟减持不超过12.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4%
2024-04-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增补王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孙庆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4-03-02 股权转让: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29.80%股权给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于2024年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发来的《告知函》,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杭州金投持有的海联讯全部股份99,830,000股(占海联讯总股本的29.8%)拟无偿划转给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杭州资本系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该事项不涉及海联讯实际控制人变更,海联讯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80%股权。
2024-01-2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3-12-28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马红杰计划自2024-01-19起至2024-04-18,拟减持不超过12.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4%
2023-11-09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2023-11-08 异动提醒: 更多>> 海联讯10:17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华为算力 涨停分析 ▼
华为+光传输设备+电力企业信息化
1、9月11日互动:公司主要向华为采购SDH、OTN等光传输设备,光路子系统、光放设备等光通信设备。山西子公司是华为光传输、光接入、华为云Stack、协作平板等多个产品的认证经销商,拥有华为光接入、华为云Stack产品分销金牌资质。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3-10-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698.9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6.91%
2023-10-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3-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540.8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5.64%
2023-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8-26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天宇讯联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唐山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海联数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睿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海联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福州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3-04-25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天宇讯联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唐山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海联数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睿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海联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福州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2-08-02 高管增持:
2022-02-11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马红杰计划自2022-03-04起至2022-09-03,拟减持不超过12.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4%
2014-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3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3-04-27 非标审计意见: 201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48.77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6-30至2023-06-30
担 保 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48.77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6-30至2023-06-30
担 保 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96.39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6-02至-
担 保 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12.9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6-02至-
担 保 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刑文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刑文飚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7-07-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章文藻,总经理王天青,财务总监马红杰,董事会秘书蔺晓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和第11.3.8条规定。董事长章文藻、总经理王天青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和第3.1.5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财务总监马红杰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和第3.1.5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董事会秘书蔺晓静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董事会及当事人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7-05-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4-12-08 处罚金额:50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海联讯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平安证券海联讯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霍永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二、对韩长风、霍永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公告日期:2014-11-15 处罚金额:2224.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市场禁入,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章锋,总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邢文飚,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德广,董事、副总经理孔飙,董事、副总经理苏红宇,监事会主席、营运部总监胡婉蓉,营运部合同管理兼人事行政主管罗自力,董事罗力,独立董事郭志忠,王德保,肖逸,程浩忠,监事林夏,周建中,周红,副总经理刘宝峰,廖晓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海联讯给予警告,并处以822万元的罚款; (二)对章锋给予警告,并处以1,203万元的罚款; (三)对邢文飚、杨德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四)对孔飙、苏红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五)对胡婉蓉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六)对罗自力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七)对罗力、肖逸、郭志忠、王徳保、周建中、林夏、廖晓光、刘宝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的罚款; (八)对程浩忠、周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认定章锋、邢文飚、杨德广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8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日期:2014-10-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深圳海联讯科技董事长章锋,深圳海联讯科技董事兼总经理邢文飚,时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苏红宇,时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董事罗力,时任深圳海联讯科技独立董事郭志忠、肖逸、王德保,时任深圳海联讯科技监事会主席胡婉蓉,时任深圳海联讯科技监事林夏、周建中,深圳海联讯科技副总经理刘宝峰、廖晓光,时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德广,深圳海联讯科技董事孔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和第16.4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章锋、董事孔飙、董事兼总经理邢文飚,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苏红宇、时任董事罗力、时任独立董事郭志忠、肖逸、王德保,时任监事会主席胡婉蓉、时任监事林夏、周建中,副总经理刘宝峰、廖晓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德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上述公开谴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