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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10-24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1.21%股权

买方:陈再宏
卖方:陈云勤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先生逝世的事实,根据浙江省象山县公证处于2024年10月17日出具的(2024)象证民字第601号的《公证书》,陈云勤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2%,上述股份全部由陈再宏先生继承。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再宏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9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1%。

公告日期:2022-07-28 交易金额:2700.49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鄞州区GX07-02-59-1b(高新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买方: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卖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概述: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凯迪”)于近日通过竞拍方式,以人民币2,700.4890万元竞得编号鄞州区GX07-02-59-1b(高新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10-24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21.21 %
出让方:陈云勤 交易标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陈再宏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变更为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性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2-06-01 交易金额:2065.48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租赁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公司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牌动力”)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4号的房屋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用房,租赁期限自2022年06月01日至2028年05月31日,租赁面积共23,906.07平方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48万元,该租金已覆盖本公司须使用象牌动力不动产的全部配套设施。

公告日期:2018-02-12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减资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戴维医疗”)拟与参股子公司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瑞科技”)及其股东无锡市未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央投资”)、无锡爱尔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宝科技”)、无锡壹壹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壹捌投资”)、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投资”)、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创投”)、无锡众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瑞投资”)、吴波杰、袁建强、柴雅静、贺玉玲共同签署《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减资协议”),因希瑞科技战略调整及经营管理原因,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减少希瑞科技注册资本130万元,减资后希瑞科技注册资本调整为3,420万元。同时经各股东一致同意,希瑞科技本次减资以戴维医疗单方减资的形式进行,本次减资完成后,戴维医疗持有希瑞科技的实缴出资额减至320万元,持有其9.36%的股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4-07-24 原始质押股数:324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4-07-23至 --
出质人:陈再慰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7月24日,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陈再慰先生的通知,陈再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32,4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为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14年7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自2014年7月23日起至陈再慰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解押公告日期:2015-06-19 本次解押股数:5832.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18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6月19日,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陈再慰先生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陈再慰先生已于2015年6月18日将此前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的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58,320,000股(在质押期间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质押股数由原32,400,000股调整为58,32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