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空智造”)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834,459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854.7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岭岑”)。
2020052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828: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合肥岭岑签署了修订后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原协议不生效,自修订后的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20201012:2020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合肥岭岑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原协议不生效,自修订后的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20201026: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66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01109: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29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20201125: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20201209: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10105: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88号)(以下简称“《二次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10118:公司将按照《三次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10121:2021年1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13号)。因《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需要公司进一步落实,《问询函》回复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1年1月19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止的申请》,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
20210201:回复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202102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空智造”、“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太空智造、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并回复。
20210224: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落实,公司近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恢复审核的申请》,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回复。
2021030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1042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10519:股东大会通过
20210724:2021年7月2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含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1年7月21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319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834,450股,新增股本148,834,450.00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8,547,599.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6,725,315.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1,822,283.4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148,834,4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2,987,833.48元。
20210729:经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1年7月26日受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