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工商分局批准,由自然人叶小平、曹晓春和施笑利分别出资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已由浙经天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经天策验字(2004)第14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8年1月6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原有股东叶小平、曹晓春和施笑利分别追加投资265.25万元、87.55万元和36万元;新增自然人股东徐家廉和宫芸洁,出资额分别为40.65万元和20.5...查看全部▼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工商分局批准,由自然人叶小平、曹晓春和施笑利分别出资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已由浙经天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经天策验字(2004)第14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8年1月6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原有股东叶小平、曹晓春和施笑利分别追加投资265.25万元、87.55万元和36万元;新增自然人股东徐家廉和宫芸洁,出资额分别为40.65万元和20.55万元。公司于2008年1月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08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增资并购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588.2353万元,并同意新增股东QM8Limited以500万美元溢价认购公司所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8.2353万元(溢价人民币33,818,647.00元转资本公积),公司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08年5月5日,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浙外经贸资函(2008)237号文“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增资并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权并购增资并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于2008年6月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08年7月18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000万元,并同意将公司溢价资本公积2,411.7647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股东叶小平、曹晓春、施笑利、徐家廉、宫芸洁和QM8Limited分别持有公司股份为1,506万元、522万元、209.1万元、207.3万元、104.7万元和450万元。公司于2008年9月4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09年11月1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叶小平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171万元以263.34万元转让给杭州泰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杭州泰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5.70%;根据2009年11月1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叶小平、曹晓春和宫芸洁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权12.3万元、63.6万元和8.1万元以18.942万元、97.944万元和12.474万元转让给杭州泰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杭州泰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2.80%。公司于2008年12月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2009年12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徐家廉和宫芸洁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权25.2万元和4.8万元以38.808万元和7.392万元转让给HongqiaoZhang,转让后HongqiaoZhang持有公司1%股权;股东施笑利和QM8Limited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权25.5万元和19.5万元以39.27万元和30.03万元转让给WenChen,转让后WenChen持有公司1.5%股权。公司于2010年4月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09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增资扩股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553.5118万元。
2010年2月22日,原股东QM8Limited出资200.002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65.439457万元)认购公司所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87.5万元(溢价1177.93945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新增股东ZhuanYin、BingZhang、MinZhiLiu和上海睿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8.5804万元)、21.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6.0978万元)、5.533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781594万元)和人民币71.1414万元认购公司所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4181万元(溢价108.1623万元转入资本公积)、94.8788万元(溢价51.219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24.5192万元(溢价13.262394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和46.1957万元(溢价24.945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公司于2010年4月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0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和2010年8月16日的发起人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201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7,647,753.65元,按1:
0.5913的比例折算成公司的股本,共折合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同时转入资本公积为27,647,753.65元,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0年11月4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6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00,000.00股,增加股本13,40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3,4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81,170,979.0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溢价人民币467,770,979.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7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3年4月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并经杭州市对外经贸经济合作局杭外经贸外服许(2013)99号文件“准予变更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3,400,00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6,8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6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6,800,00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13,6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4年7月22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共计141.9177万份,增加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419,177.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019,177.00元。公司已于2015年2月15日取得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19,177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038,354.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规定,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20,000份,可行权数量560,000份,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56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598,354.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规定,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考核通过的15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共计2,717,556份期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2,717,55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315,91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25,15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募集资金499,999,990.64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由叶小平认购13,473,053.00股、曹晓春认购5,239,521.00股、宁波鼎亮睿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7,485,030.00股、国金涌铧价值成长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3,742,515.00股、上海季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7,485,03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741,059.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关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规定,公司申请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560,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1,301,059.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规定,可行权数量3,564,108.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400元,总计出资金额47,545,200.72元,其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1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981,092.72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4,865,167.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5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11,370.00股,募集资金629,999,999.30元。增加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25,311,3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82,488,629.3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176,537.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26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于2017年8月4日取得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823762XE,注册资本为500,176,537.00万元,注册地为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1502-1室;法定代表人为叶小平;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叶小平先生决定辞去总经理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拟聘任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条款将做相应修改。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595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9,736,172股减少至749,625,577股,注册资本由749,736,172元变更为749,625,577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414号验资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451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9,625,577股减少至749,557,126股,注册资本由749,625,577元减少至749,557,126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9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9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规定,本公司申请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77.0894万份限制性股票,每股价格31.46元。股票来源全部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87号验资报告。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527.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9,557,126股减少至749,507,599股,注册资本749,557,126元变更为749,507,599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 101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于2020年3月取得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823762XE,注册资本为749,507,599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1502-1室;法定代表人为曹晓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取得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823762XE,注册资本为872,438,364.00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20层2001-2010室;法定代表人为曹晓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上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预留部分1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14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2,438,364.00股减少至872,418,220股,注册资本由872,438,364.00元减少至872,418,22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6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取得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823762XE,注册资本为872,418,220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20层2001-2010室;法定代表人为曹晓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