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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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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 首发A股 | 2015-02-10 | 4.18亿 | 2019-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2-07-22 | 交易金额:2.2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8.8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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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吴宏亮 | ||
交易概述: 2021年5月14日,浙江易通与吴宏亮先生签署了《2021年股份转让协议》,浙江易通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吴宏亮先生持有的唐德影视股份37,158,115股,占唐德影视当前总股本的8.87%,该等股份系表决权委托股份的组成部分。 |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1.0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50%股权,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26%财产份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2.80763%股权,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30.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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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进一步落实《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继续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转让所持有的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联盟”)3.50%股权、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文创基金”)3.5026%财产份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醉美丝路”)3.2105%股权、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石星创”)30.00%股权(前述主体合称“标的公司”,前述股权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合称“标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或财产份额。 |
公告日期:2021-08-02 |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3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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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臧志良 | ||
卖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21年6月30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臧志良先生一名意向方。根据挂牌规则和条件,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向臧志良先生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00.00万元。2021年7月29日,公司与臧志良先生签署《股权交易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额支付至浙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将按照《股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拨付公司。公司对标的公司提供的1,300.00万元贷款已得到全额清偿。 |
公告日期:2021-07-14 | 交易金额:407.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杭州心光流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83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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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昊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杭州心光流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杭州心光流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83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杭州心光流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
公告日期:2021-05-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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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吴宏亮 | ||
交易概述: 吴宏亮先生拟将其所持公司7,121,6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已解除限售)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东阳聚文。 |
公告日期:2020-10-10 | 交易金额:1.8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9.0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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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吴宏亮 | ||
交易概述: 吴宏亮先生拟分别将所持公司20,945,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和17,081,0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8%)转让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和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聚文”,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属控股的子公司),并将所持公司98,654,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5%)的表决权委托给浙江易通,吴宏亮先生还将同时协调第三方股东向东阳聚文转让其所持公司3,864,8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
公告日期:2019-12-21 | 交易金额:42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翎刻闪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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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翎刻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拟与东阳翎刻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翎刻”)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上海翎刻闪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翎刻”)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东阳翎刻。 |
公告日期:2019-09-06 | 交易金额:783.1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悠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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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余飞 | ||
卖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自然人余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上海悠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悠闲”)全部51%股权转让给余飞先生,交易对价为783.1107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悠闲股权。 |
公告日期:2017-08-29 | 交易金额:3191.2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伟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5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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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伟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7年2月24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公司”)与自然人贾晓虎先生、黄瑞女士(前述二位自然人股东以下合称为“原始股东”)及上海伟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上海伟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标的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312.24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191.22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12.24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1%。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612.24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
公告日期:2017-08-29 | 交易金额:1.00港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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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唐德国际娱乐有限公司 | ||
卖方:现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德国际娱乐有限公司与现成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现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设立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威集团有限公司(Onway Holdings Limited)的1股股份以1港元的对价转让予唐德国际公司。股权转让后,安威集团公司成为唐德国际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次股权转让于2017年6月1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登记处办理完变更登记。 |
公告日期:2016-08-26 | 交易金额:3.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佳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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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巍子,周海霞,宁文彤 | ||
交易概述: 2015年12月4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佳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巍子先生、周海霞女士、宁文彤先生在北京市签署了《巍子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佳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东巍子先生、周海霞女士和宁文彤先生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6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 |
公告日期:2016-04-12 | 交易金额:153.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悠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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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余飞 | ||
交易概述: 2015年7月7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悠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闲影视”)的股东余飞先生在北京市签署了《资产收购及增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以人民币100万至3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余飞先生持有的悠闲影视不低于51%的股权,并拟在收购完成后视悠闲影视营运资金需求情况对其增资不超过2,000万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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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93.75万 | -- | |
合计 | 1 | 0.00 | 293.7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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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深蓝文化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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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93.75万 | -- | |
合计 | 1 | 0.00 | 293.7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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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深蓝文化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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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93.75万 | -- | |
合计 | 1 | 0.00 | 293.7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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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深蓝文化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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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93.75万 | -- | |
合计 | 1 | 0.00 | 293.7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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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深蓝文化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2-07-22 | 交易金额:22034.76 万元 | 转让比例:8.87 % |
出让方:吴宏亮 | 交易标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1-05-2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70 % |
出让方:吴宏亮 | 交易标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06-02 | 交易金额:18024.81 万元 | 转让比例:9.08 % |
出让方:吴宏亮 | 交易标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12-03 | 交易金额:41263.52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675,700股股票,发行价格3.9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公司总计向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分别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聚文”。 20200715:鉴于浙江易通及东阳聚文的相关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事项尚在审批过程中,各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进一步延长原协议的相关期限。 20201121:同时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公司拟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与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聚文”)终止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对2020年6月2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63)中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限售期安排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4,729,75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3.9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公司总计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 20201207:股东大会通过 20210219: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10305: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6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20210323: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10412: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10728:经申请,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恢复审核的通知。 20210802: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 20210810: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05号) 20210813: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披露。 2021090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于2021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0211102: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 20211117: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20211129:股东大会通过 20220519: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0220930: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于2022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0221115:股东大会通过 2023072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为其他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中的执业质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等行政处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报会计师,公司及公司本次发行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的事项无关,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亚太会计师事务签字注册会计师也与被处罚事项无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止审核。 20230904:经申请,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恢复审核的通知。 20231205:股东大会通过。 20240809: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40816: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20241116: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41119: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120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11-16 | 交易金额:77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展期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申请借款的余额为7.78亿元,分别为:2020年10月申请借款2.69亿元;2020年11月申请借款5.00亿元;2022年11月应付利息转为借款942.79万元。 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和浙江易通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申请上述借款分别展期12个月,此次展期期间内的利率均为年化4.75%。 |
公告日期:2024-05-22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公司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及额度以本次借款的有关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浙江易通拟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影文化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共同承担债务协议》,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无偿为公司本次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公司股东吴宏亮先生无偿为本次借款全额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405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2-07 | 交易金额:40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发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0300万元。 202402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2-07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202402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1-23 | 交易金额:9464.9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发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0300万元。 20230207:股东大会通过 20240123:上年发生金额9464.93万元。 |
公告日期:2023-12-28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申请借款不超过2.00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年化4.35%计息。 20211101: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22: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和浙江易通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申请上述借款分别展期12个月。 20230110:股东大会通过。 20231212: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和浙江易通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申请上述借款分别展期12个月,此次展期期间内的利率均为年化4.75%。 202312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11-16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德影视”)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股东吴宏亮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前述授信总额限度内,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3-03-28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公司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及额度以本次借款的有关协议为准。 同时,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浙江易通拟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无偿为本次借款提供12,000.00万元额度的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应收账款质押;公司股东吴宏亮先生无偿为本次借款全额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303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2-07 | 交易金额:13568.6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发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0100.0000万元。 20220523:股东大会通过 20230121: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13,568.63万元。 202302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2-07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公司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202302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1-21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聚文”)申请借款2,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化4.35%,借款期限为借款到账之日起一年。 |
公告日期:2022-12-29 |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交通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蓝媒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与浙江交通旅游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围绕某品牌提供抖音直播电商的运营服务,合同总金额3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36417.9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前海新峰唐德影视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前海新峰唐德影视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发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000.0000万元。 20210520: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6: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36417.97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10415.0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进一步落实《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继续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转让所持有的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联盟”)3.50%股权、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文创基金”)3.5026%财产份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醉美丝路”)3.2105%股权、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石星创”)30.00%股权(前述主体合称“标的公司”,前述股权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合称“标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或财产份额。 |
公告日期:2022-04-18 | 交易金额:2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吴宏亮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1、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德影视”)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股东吴宏亮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2、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1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吴宏亮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02204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2-14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公司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同时,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8,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和借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浙江易通拟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202202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2-27 | 交易金额:147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浙江广电”)就电视剧《战时我们正年少》签署《影视节目播映权许可合同书》(大陆授权)及补充合同、就《战时我们正年少》等4部作品签署《影视节目播映权许可合同书》(海外授权)及补充合同,与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影集团”)就电视剧《长风破浪》签署《版权授权许可合同》。根据《影视节目播映权许可合同书》(大陆授权)及补充合同的约定,《战时我们正年少》在中国大陆地区于许可期限内的全部独占专有电视播映权及转授权与维权权利的授权费用为8,740.00万元,授权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0年。《战时我们正年少》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曾于2017年11月许可给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授权费用为8,740.00万元,目前尚未在江苏广电播出。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0日与江苏广电签署《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之终止协议》,约定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双方根据原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全部终止不再执行;双方均对原合同的终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双方均放弃对终止协议签订前各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履行行为追究违约责任;江苏广电已支付的费用在终止协议签署后30日内退回江苏广电的指定账户。根据《影视节目播映权许可合同书》(海外授权)及补充合同的约定,《战时我们正年少》等4部影视作品在海外地区全媒体播放专有许可权及转授权与维权权利的授权费用为6,0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永久。根据《版权授权许可合同》的约定,《长风破浪》在中国大陆地区(除港、澳、台,下同)区域内除数字发行之外的其他全部独家发行权及海外地区全部独家发行权以及前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与维权权利的授权费用为24,5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0年。 202112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2-27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聚文”)申请借款的有关事项。东阳聚文向公司提供借款2,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借款利率为年化4.35%,借款期限为借款到账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和东阳聚文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申请上述借款展期。除《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外,其他条款仍以原合同为准。 202112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1-29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即债权人,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申请借款5,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公司本次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此笔借款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 202111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1-01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与浙江易通签署《借款合同》,拟向浙江易通申请借款不超过伍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年化4.75%计息。 20201207: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16: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和浙江易通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申请上述借款分别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顺延12个月。除《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内容外,其他条款仍以原合同为准。 202111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0-16 | 交易金额:3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浙江易通、东阳聚文签署《借款合同》,拟向浙江易通申请借款2.69亿元,向东阳聚文申请借款0.81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化4.35%)计息。 20201027: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16: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和浙江易通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申请上述借款分别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顺延12个月。除《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内容外,其他条款仍以原合同为准。 |
公告日期:2021-06-0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联合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浙广新媒体公司与公司签署《联合投资合同》,就双方联合投资制作电视剧项目达成合作,浙广新媒体公司负责投入4,000.00万元投资资金,与公司共享合作电视剧项目版权及收益。 2021060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5-20 | 交易金额:1839.2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前海新峰唐德影视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漳州唐德电影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6: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839.21万元。 202105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11-2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浙影集团与公司签署联合投资合同,就双方联合投资制作电视剧项目达成合作,浙影集团负责投入2,000.00万元投资资金,与公司共享合作电视剧项目版权及收益。 202011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10-27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等 | 交易方式: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1年,贷款用途为日常资金周转。该项贷款由不超出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近亲属林丽萍、公司股东李钊及其近亲属何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02010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7-16 | 交易金额:10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的担保方式及范围不超出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公司股东李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沙暴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2、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沙暴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发放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期限1个月,贷款用途为日常资金周转。该项贷款的担保方式及范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近亲属林丽萍、公司股东李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视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02007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5-28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关联方拟就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授信对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202005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5-21 | 交易金额:1683.2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广州流花唐德影院有限公司,合肥唐恒影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资金拆出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如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2019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29: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83.28万元。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5-21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唐德灿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声动唐德影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邦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拟合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知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近亲属林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1-07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赵健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不超出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近亲属林丽萍、赵健、郑敏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吴宏亮近亲属吴红宇及钱志强以自有房产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的范围。2、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拟向公司发放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期限1个月,贷款用途为日常资金周转。该项贷款由不超出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近亲属林丽萍、赵健及郑敏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001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0-09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赵健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不超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近亲属林丽萍、赵健、李钊及其近亲属何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吴宏亮及其近亲属张捷以自有房产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的范围。 201910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8-03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吴红宇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东阳市钜银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先生、林丽萍女士、吴红宇女士、钱志强先生、张捷先生、赵健先生、郑敏鹏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19080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5-21 | 交易金额:2357.5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广州流花唐德影院有限公司,合肥唐恒影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资金拆出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如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20180516:股东大会通过 20190430:2018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357.58万元。 201905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2-15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北京鼎石天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阳沙暴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55号]》批准,公司获准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7年6月20日,发债担保人与公司共同签署《担保协议书》,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18年3月完成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金额为1亿元;于2019年1月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金额为2亿元。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方拟向发债担保人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1、公司拟与发债担保人签署《反担保质押合同》,以持有的东阳沙暴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沙暴”)100%的股权、上海鼎石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石影业”)90%的股权、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电影”)100%的股权、北京唐德凤凰演艺经纪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唐德凤凰”)以及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诚宇”)100%的股权向发债担保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传媒”)以其持有的北京声动唐德影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动唐德”)100%的股权向发债担保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3、全资子公司东阳沙暴、鼎石影业、唐德电影、唐德凤凰、新疆诚宇、声动唐德拟分别与发债担保人分别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关联方北京鼎石天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石天和”)拟与发债担保人签署《反担保抵押合同》,以其自有房产一套提供抵押担保。 201902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1-21 |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接受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与浙江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9,000,000元,期限为自借款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6个月。该笔借款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18-10-09 | 交易金额:3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赵健等 | 交易方式:接受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不超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李钊及其配偶何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儿子吴健卓、姐姐吴红宇及其配偶张捷、吴红梅及其配偶钱志强以自有房产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的范围。2、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不超出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李钊及其配偶何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儿子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吴健卓、姐姐吴红宇及其配偶张捷、吴红梅及其配偶钱志强以自有房产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的范围。 201810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10-09 | 交易金额:1690.89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新疆诚宇拟与远东租赁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即新疆诚宇将其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应收账款1,690.89万元转让给远东租赁。 201810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7-11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李钊,赵健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电影”)、唐德电影全资子公司东阳沙暴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4个月。该项银行贷款由公司、唐德电影、东阳沙暴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银行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李钊、赵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18-02-06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本金总额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该项银行贷款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020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1-19 | 交易金额:16356.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吴宏亮、林海音、马斌、长江资管、苏宁文化共五名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五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979,7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吴宏亮、林海音、马斌、长江资管和苏宁文化五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吴宏亮拟认购3,540,000股,林海音拟认购1,380,000股,马斌拟认购1,050,000股,长江资管拟以其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2,309,700股,苏宁文化拟认购700,000股。除长江资管资金来源为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资金外,其他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0160115:股东大会通过 20160129: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0216: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0322: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507号) 20160721:由于公司原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审查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的第160507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 20160802:2016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1日出具的第160507号《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20160816: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161104:鉴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规定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0161219: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123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于2017年2月15日到期。 20180119:董事会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7-10-10 | 交易金额:3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不超过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李钊、王大庆、张哲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不超过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李钊、王大庆、张哲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的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101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21 |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7年6月20日,发债担保人与公司共同签署《担保协议书》(包括后续补充协议,以下统称“担保协议书”),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吴宏亮先生与发债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反担保合同”),约定吴宏亮先生以担保人的身份向发债担保人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以下简称“本次反担保”)。 |
公告日期:2017-06-13 | 交易金额:1183.2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州流花唐德影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院线咨询费收入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流花唐德影院有限公司发生院线咨询费收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183.2204万元。 201706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13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州流花唐德影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院线咨询费收入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流花唐德影院有限公司发生院线咨询费收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201706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13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赵健,李钊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任何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以及替换已存在到期在岸人民币贷款。上述授信额度内,每一笔借款应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于2017年5月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赵健、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在经审批授信额度项下,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为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的每笔借款提供全额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1706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5-02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赵健,李钊,何易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额度中5,000万元由不超过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李钊及其配偶何易范围内的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1,000万元由公司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17-03-17 | 交易金额:1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小关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1年,该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以及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以及赵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03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10-29 | 交易金额:2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赵健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赵健、李钊个人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上述授信中的18,000万元提供担保。 |
公告日期:2016-10-18 | 交易金额:9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5.6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授信品种为以下两种: (1)2.6亿元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为影视剧拍摄。 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供不超过2.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中不超过1.8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亿元为并购贷款,贷款用途为股权并购。 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贷款用途为拍摄电视剧、电影,该笔授信融资成本将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三十。 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中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公司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以下两种: (1)1亿元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为影视剧拍摄、人力成本及其他流动资金。 (2)2亿元为项目贷款,贷款用途为影视剧《赢天下》项目拍摄。 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0630: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0715:股东大会通过 20160926: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10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6-02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5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绩影视”)新增注册资本29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优绩影视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持有优绩影视37%的股权,优绩影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根据公司与自然人李超华先生、许月珍女士、臧志良先生及优绩影视签署的《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合称为“协议”)。公司完成对优绩影视的本次增资后,依据双方约定的条件,公司将根据优绩影视业务发展需要向优绩影视提供1,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以优绩影视、其原始股东及核心人员均未违反协议之相关规定等作为考核依据,根据优绩影视业务发展需要向其提供人民币1,3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该资金应用于优绩影视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系为期五年的无息贷款。优绩影视及原始股东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同意:在公司第一期贷款到帐且满一年后的三年内的任意一个会计年度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公司均有权以书面通知随时要求优绩影视按照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净利润值(计算净利润时,资产折旧按财务准则的50%计算)5倍计算估值,将公司贷款金额转作优绩影视股权,优绩影视及其全体股东应予无条件配合并确保转股完成。但无论如何公司贷款折股的股权比例最高不超过优绩影视全部股权的55%。 鉴于优绩影视、原始股东及核心人员均未违反协议之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以及优绩影视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优绩影视提供1,3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该笔资金用于优绩影视主营业务发展,系为期五年的无息贷款。 优绩影视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宏亮兼任优绩影视董事长,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
公告日期:2016-03-23 | 交易金额:20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赵健,王大庆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一)担保事项的简要情况 1、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业务额度。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赵健、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授信业务品种为应收账款保理和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为拍摄电视剧、电影。该项银行授信中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或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3、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不包括届时的展期)。授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向银行提供与该影视剧有关的应收账款的质押担保或其它形式的担保(如适用,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关联方吴宏亮、赵健、及/或李钊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主体申请授信,则公司对实际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电影”)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中不超过1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该项银行授信的7,50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即可提款,剩余7,50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再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影视作品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后方可提款,质押率不高于7折。该笔授信融资成本将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或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如申请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则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则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影视剧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授信期限为1年。该项银行授信中10,000万元授信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外20,000万元授信额度为专项资金贷款额度,由公司以未来预期收益权及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形式提供担保。 8、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小关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该银行授信额度在10,000万元以内的,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在10,00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影视作品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或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9、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小关支行申请并购贷款10,000万元。该银行贷款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方式及公司以持有的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德电影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3,000万元。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3,000万元。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王大庆、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横店支行申请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项银行授信额度中5,00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7,000万元由公司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4,00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或者公司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担保,授信全额不超过16,00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表外授信额度,期限1年。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赵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03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5-15 | 交易金额:6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林丽萍,李钊,王大庆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当前存量授信总量余额9,500万元,新增授信总量额度6,500万元,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对不超过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或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对不超过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宏亮的妻子)、李钊(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王大庆(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哲(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中不超过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或公司关联方吴宏亮以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中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电影”)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银行授信由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吴宏亮、林丽萍,王大庆、李钊、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业务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电视剧、电影。该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王大庆、李钊、张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德电影提供不超过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宏亮以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中不超过1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公司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非循环银行授信,期限不超过18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用途为拍摄影视剧。该银行授信由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关联方吴宏亮、赵健、李钊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德电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05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4-20 | 交易金额:1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吴宏亮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或“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署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的融资协议,融资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算,融资用途为影视剧制作,融资利率为不高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和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08 | 原始质押股数:1983.006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2-07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12月07日将其持有的1983.0065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08 | 原始质押股数:1331.394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26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5月26日将其持有的1331.3947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12-08 | 本次解押股数:1331.3947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12-07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12月07日将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的1331.3947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08 | 原始质押股数:651.611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28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8日将其持有的651.6118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12-08 | 本次解押股数:651.6118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12-07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12月07日将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的651.611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0-23 | 原始质押股数:10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0-20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北京天云亿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在2023年10月20日将其持有的105.0000万股股票质押给北京天云亿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8-03 | 原始质押股数:1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8-02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08月02日将其持有的14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8-12 | 原始质押股数:2482.8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8-11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孙群峰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2年08月11日将其持有的2482.8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孙群峰。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4-13 | 原始质押股数:3715.811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4-12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2年04月12日将其持有的3715.8115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7-22 | 本次解押股数:3715.811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7-21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2年07月21日将质押给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的3715.811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4-13 | 原始质押股数:3715.811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26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5月26日将其持有的3715.8115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4-13 | 本次解押股数:3715.811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4-08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2年04月08日将质押给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的3715.811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原始质押股数:1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2-23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3日将其持有的14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8-03 | 本次解押股数:14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7-31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07月31日将质押给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14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原始质押股数:2482.815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2-26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6日将其持有的2482.8156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8-12 | 本次解押股数:2482.8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2年08月09日将质押给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2482.8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原始质押股数:1476.471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03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9月03日将其持有的1476.4713万股股份质押给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10-23 | 本次解押股数:10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08月15日将质押给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10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原始质押股数:3046.206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28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8日将其持有的3046.2068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7-21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3年07月18日将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原始质押股数:1708.106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28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8日将其持有的1708.1066万股股份质押给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0 | 本次解押股数:1708.106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9-30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9月30日将质押给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1708.106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原始质押股数:5047.206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01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9月01日将其持有的5047.2062万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2-27 | 原始质押股数:423.9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2-01至 2019-05-1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9年02月01日将其持有的423.9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423.9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5日将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23.9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2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14至 2018-12-0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14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6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6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2 | 原始质押股数:4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14至 2019-02-0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14日将其持有的4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4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6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6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47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2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21至 2018-10-10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21日将其持有的1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6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6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2 | 原始质押股数:13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21至 2019-02-0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21日将其持有的13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13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6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6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3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8 | 原始质押股数:66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3至 2018-08-2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03日将其持有的66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66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31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3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6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8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3至 2019-05-1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03日将其持有的6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31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3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27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2018-08-14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27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27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5日将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5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1至 2019-05-1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01日将其持有的5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5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5日将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2019-09-0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199.999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99.999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27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2018-12-0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27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27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6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26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125.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2018-10-09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125.4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129.7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2018-10-11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129.7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16 | 原始质押股数:10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5至 2019-05-1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7年05月15日将其持有的107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2019年5月15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982.835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5日将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82.835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16 | 原始质押股数:10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7至 2019-05-1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0,920,000股股份与海通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7日,交易天数547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17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2016年10月17日,公司实施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数量由10,920,000股相应变更为27,300,000股,延期2019年5月17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27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31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3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6 | 原始质押股数:49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0至 2018-10-09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97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0日,交易天数36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9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13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2日,交易天数36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11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2-12 | 本次解押股数:291.2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李钊于2018年12月10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1.2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6 | 原始质押股数:41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2至 2018-10-11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97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0日,交易天数36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9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13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2日,交易天数36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11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9 | 原始质押股数:91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2至 2018-09-21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9,170,000股股份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9月22日,交易天数36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9月21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3 | 原始质押股数:3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1至 2018-02-17 |
出质人:赵健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赵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80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9月21日,交易天数149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17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0 | 原始质押股数:9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14至 2018-11-14 |
出质人: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6年11月14日将其持有的9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石成长”)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0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1至 2018-10-11 |
出质人: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6年10月11日将4,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石成长”)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15 | 原始质押股数:74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14至 2018-08-14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7,460,000股股份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14日,交易天数36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8月14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74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5日将质押给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4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07 | 原始质押股数:167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06至 2019-02-05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6,73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2月6日,交易天数730天,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5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4 | 原始质押股数:36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3至 2018-12-12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于2016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36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2-24 | 本次解押股数:138.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李钊于2018年12月2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8.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4 | 原始质押股数:44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1至 2018-02-19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6年10月11日将4,420,000股股份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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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22 | 本次解押股数:9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8年08月13日将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9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12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08至 2019-09-0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6年9月8日将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02 | 本次解押股数:1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22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1年02月2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9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8至 2018-07-2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在2016年07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万股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08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31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20年08月3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9 | 原始质押股数:30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8至 2018-02-23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在2016年07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3.0000万股股票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9 | 本次解押股数:757.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9-2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9月27日,李钊先生向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回购交易委托单》,将其上述被质押股份7,575,000股全部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30 | 原始质押股数:5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28至 -- |
出质人:赵健 | ||
质权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调整函》,因需调整上述交易中质权人类型信息(由中泰证券资产管理计划,调整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证券拟采取先终止购回、再初始交易的方式,对原质押股份在同一交易日进行解押与再质押操作。调整后,赵健先生与中泰证券及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股票质押标的的证券性质、质押股数、融资金额、融资到期日、融资利率等均未发生任何变化,与原交易协议完全一致,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质权人变更手续于2016年6月28日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29 | 原始质押股数:4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3-24至 2018-02-17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3月29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宏亮先生的通知,吴宏亮先生由于个人资金需要,将其所持部分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300,000股股份与中泰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24日,交易天数770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17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17 | 本次解押股数:10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16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于2017年05月16日将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7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24 | 原始质押股数:16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3-21至 2018-02-17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630,000股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21日,交易天数730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17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10-16 | 本次解押股数:407.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1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10月11日,李钊先生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回购交易委托单》,将其上述被质押股份4,075,000股全部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23 | 原始质押股数:522.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20至 2018-07-19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226,000股股份与海通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0日,交易天数1,09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7月19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12 | 本次解押股数:1045.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09 |
解押相关说明:
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226,000股股份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0日,交易天数1,09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7月19日。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2015年10月21日,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金分红的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数量由5,226,000股相应变更为10,452,000股。2016年9月9日,吴宏亮先生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权融资业务提前购回申请表》,将其上述被质押股份10,452,000股全部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20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16至 -- |
出质人:吴宏亮 | ||
质权人:中信银行东阳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吴宏亮的通知,吴宏亮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500,0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中信银行东阳支行,为公司向该行申请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6日起至中信银行东阳支行向中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07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0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7月16日,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为公司向该行申请的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6日起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6)2015年10月21日,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金分红的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数量由4,500,000股相应变更为9,000,000股。由于以上借款已于近日归还,吴宏亮先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的9,000,000股公司股份相应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9月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06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01至 2018-06-30 |
出质人:赵健 | ||
质权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赵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600,000股股份与齐鲁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1日,交易天数1,095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6月30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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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0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9月19日,赵健先生向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回购交易委托单》,将其上述被质押股份中的4,000,000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5-25 | 原始质押股数:18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5-21至 2018-05-18 |
出质人:李钊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5月22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李钊先生关于将其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830,000股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交易天数1,093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5月18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8-04 | 本次解押股数:36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8-0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5月21日,李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830,000股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交易天数1,093天,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5月18日。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2015年10月21日,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金分红的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数量由1,830,000股相应变更为3,660,000股。2016年8月1日,李钊先生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权融资业务提前购回申请表》,将其上述被质押股份3,660,000股全部解除质押。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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