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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06-21 交易金额:129.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合肥聚英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67%出资份额,合肥鲲乾源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33%出资份额

买方:刘洪顺,尉亚栋,赵烨,王天光,奚鹏德,闫迟,车磊,刘丝雨
卖方:北杰新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合肥聚英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聚英才”)和合肥鲲乾源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鲲乾源信”)系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控股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杰新能”)分别持有合肥聚英才46.67%的份额、鲲乾源信53.33%的份额,为其最大份额持有人,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北杰新能拟将持有的合肥聚英才份额转让给自然人刘洪顺、尉亚栋、赵烨、王天光、奚鹏德、闫迟、车磊等七人,交易总金额为60.20万元。其中赵烨受让5万元实缴出资份额(共1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已实缴5万元,剩余5万元认缴份额由受让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缴纳义务),金额为8.60万元。   (二)北杰新能拟将持有的鲲乾源信的份额转让给自然人赵烨和刘丝雨,其中赵烨受让32.50万元实缴出资份额(共65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已实缴32.50万元,剩余32.50万元认缴份额由受让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缴纳义务),刘丝雨受让7.50万元实缴出资份额(共15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7.50万元,剩余7.50万元认缴份额由受让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缴纳义务),交易总金额为68.80万元。   交易完成后,合肥聚英才和鲲乾源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告日期:2022-06-28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认购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成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对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结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上市计划,根据各方协议约定,对于本次交易后债权等所认购的股份,未来将以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股息及出售收益,向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原债权人支付受让债权的价款及相应利息,剩余收益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分配。其中,公司参与分配的债权为4.76亿元,占债权合计比重96.18%。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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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 1 0.00 56.27万 56.27万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合计 1 0.00 56.27万 56.27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力帆科技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未公布% 56.27万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6-22 交易金额:27000.00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赵志宏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赵志宏先生发行不超过81,521,739股(含81,521,73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5月16日。就上述事项,赵志宏先生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本次发行对象赵志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0220528:股东大会通过 2022072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7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0809: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75号),深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20825: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21028:2022年10月27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1101:对问询函进行回复。 20221203: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作出了说明和回复。 20230228:公司根据全面实行注册制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等申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20230311:公司根据全面实行注册制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等申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20230418: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30610:因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0622:双杰电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公告日期:2023-06-21 交易金额:77.4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赵烨,刘丝雨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合肥聚英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聚英才”)和合肥鲲乾源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鲲乾源信”)系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控股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杰新能”)分别持有合肥聚英才46.67%的份额、鲲乾源信53.33%的份额,为其最大份额持有人,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北杰新能拟将持有的合肥聚英才份额转让给自然人刘洪顺、尉亚栋、赵烨、王天光、奚鹏德、闫迟、车磊等七人,交易总金额为60.20万元。其中赵烨受让5万元实缴出资份额(共1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已实缴5万元,剩余5万元认缴份额由受让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缴纳义务),金额为8.60万元。   (二)北杰新能拟将持有的鲲乾源信的份额转让给自然人赵烨和刘丝雨,其中赵烨受让32.50万元实缴出资份额(共65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已实缴32.50万元,剩余32.50万元认缴份额由受让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缴纳义务),刘丝雨受让7.50万元实缴出资份额(共15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7.50万元,剩余7.50万元认缴份额由受让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缴纳义务),交易总金额为68.80万元。   交易完成后,合肥聚英才和鲲乾源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9 原始质押股数:1360.83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6至 2025-04-16
出质人:赵志浩
质权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赵志浩于2024年04月16日将其持有的1360.83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9 原始质押股数:1207.69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6至 2025-04-16
出质人:赵志兴
质权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赵志兴于2024年04月16日将其持有的1207.6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