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1)创泰电子拟向高新投小贷公司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其日常经营。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聚隆减速器拟以三项专利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拟为创泰电子上述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拟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上述借款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2)创泰电子拟向邮储银行申请500万元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高新投担保公司拟为上述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拟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上述借款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3)公司及聚隆减速器本次担保、反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系全资孙公司创泰电子,原因系创泰电子向高新投小贷公司及邮储银行申请借款。本次借款、担保(含反担保)等事项已经履行审议程序,借款、担保金额、担保范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次审议。
20221115:2022年11月14日,创泰电子收到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小贷公司”、“贷款人”)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2)年借字(0400)号,以下简称“《主合同》”),深中小贷公司同意借款1500万元给创泰电子。同日,创泰电子收到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公司”)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2)年委保字(0400)号),深担增信公司同意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创泰电子与深中小贷公司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2)年借担字(0400-1)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授权范围内。
20221201:近日,公司收到创泰电子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贷公司”、“债权人”)签署完毕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X202201317),高新投小贷公司同意向创泰电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近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与高新投小贷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证X202201317),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与高新投小贷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质202201317),聚隆减速器以2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质押担保。为增强本次借款的偿债保障,近日,创泰电子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A202206160-01),高新投担保公司为创泰电子上述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合同编号:企保A202206160-01),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个人》(合同编号:个保202206160-01,与《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合同编号:企保A202206160-01)统称“《反担保保证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创泰电子《担保协议书》提供反担保。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创泰电子、关联方黄泽伟先生与广发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深银综授额字第000275号-担保01)。公司、创泰电子与黄泽伟先生为联合创泰申请办理上述业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21213:近日,公司收到创泰电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字(2022)第X12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兴业银行同意向创泰电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黄泽伟先生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A号,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统称为“《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黄泽伟先生为上述创泰电子向兴业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近日,公司收到创泰电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完毕的《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344002030221121986970),邮储银行同意向创泰电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同日,公司收到联合创泰、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与邮储银行签署完毕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44002030221121987013),联合创泰、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创泰电子上述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增强本次借款的偿债保障,近日,创泰电子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A202206283-01),高新投担保公司为创泰电子上述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合同编号:企保A202206283-01),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个人》(合同编号:个保202206283-01,与《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合同编号:企保A202206283-01)统称为《反担保保证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创泰电子《担保协议书》提供反担保。
20221227:近日,公司收到创泰电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后海授信字(2022)第X12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兴业银行同意向创泰电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后海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黄泽伟先生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后海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A号,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后海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统称为“《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黄泽伟先生为上述创泰电子向兴业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