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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6-17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57.4941%股权

买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爱特微52%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告日期:2021-08-17 交易金额:2.81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

买方:宁波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迈网络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徐建平、宁波永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28.325%股权、23.925%股权、2.75%股权,合计55%股权,交易对价为24,750万元。永麒照明55%股权于2018年4月13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现公司拟出售永麒照明55%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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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54.00万 1175.62万 1121.62万 每股净资产增加0.04元
合计 1 54.00万 1175.62万 1121.62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海南高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00万 0.04(估)% 1121.62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02-27 交易金额:11033.02 万元 转让比例:5.12 %
出让方:程宗玉 交易标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贺洁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20-12-03 交易金额:66430.02 万元 转让比例:11.38 %
出让方:程宗玉 交易标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作为大型央企,中国新兴集团及其股东通用技术集团在国际国内市场开发、商务集成服务、全球资源整合、国际国内项目管理和风险管控上具有较强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坚持国际国内一体化发展方向,紧跟“一带一路”倡议,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带动中国标准、中国技术、中国装备走向世界,在电力能源、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累计完成国际工程承包营业额110亿美元;与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涉及轻工纺织、化工建材、船舶等领域;拥有较强的国内外一体化经营能力和较完善的国内外市场营销网络、物流配送网络,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在当前国家进入5G商用时代,引入中国新兴集团作为公司重要股东,对公司开展以智慧灯杆为载体的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公司“一核两翼”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要作用,有助于公司业务逐步走出去,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本次股权转让后,作为公司重要股东,中国新兴集团将充分发挥其与通用技术集团在国内外几十年来积累的资源和经验,进一步拓宽公司项目业务渠道,积极协助公司业务及项目发展相应的融资安排,为公司提供各类有效的行业优势资源,最大化产生协同效应。通过引入中国新兴集团,公司将在资金、大型项目开发、管理能力等方面获得更强有力的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份分布和治理结构,助力维持并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同时,本次中国新兴集团的战略入股,将有效解决公司大股东的质押风险与压力,使大股东能够专注于产业发展,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壮大,促进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共赢。本次转让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1-28 交易金额:37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程宗玉,刘衡,程治文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匠智汇”)、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青岛西海岸新区景观照明优化提升工程、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泛光照明工程、欧菲光总部研发中心泛光照明工程三个项目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其子程治文先生为本次授信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日期:2023-08-21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程宗玉,刘衡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融资用途为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同意无偿为本次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30821: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3-05-05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04-28至 2023-10-28
出质人:程宗玉
质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程宗玉于2023年04月28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3-01-09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01-06至 2023-02-05
出质人:程宗玉
质权人:江西蔚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程宗玉于2023年01月06日将其持有的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西蔚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01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01-31
解押相关说明:

程宗玉于2023年01月31日将质押给江西蔚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