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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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 可转债 | 2018-07-26 | 1.34亿 | 2021-12-31 | 119.89万 | 95.76% |
2016-08-11 | 首发A股 | 2016-08-19 | 1.09亿 | 2016-09-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12-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坐落于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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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概述: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签署《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方式出资购买坐落于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轻量化零部件的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
公告日期:2019-04-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禾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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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黄璘 | ||
卖方: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拟将公司持有的上海禾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澎”)49%股权(公司尚未实缴资本)无偿转让给上海禾澎自然人股东黄璘,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也一并转让,由自然人黄璘按上海禾澎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
公告日期:2018-04-27 | 交易金额:325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欣”)拟与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新能源”)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屋顶租赁协议”),将位于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588号的约13800平方米的建筑物屋顶出租给横河能源,用于其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该项交易租赁期限为240个月,交易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193万元。 2、海德欣拟与横河新能源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使用横河新能源光伏项目所发光伏电能,节能效益分享期为300个月,交易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2640万元。 3、公司拟与横河新能源签订《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延长节能分享期至300个月,交易总额预计约为418万元。 4、横河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持有横河新能源60%的股权)胡建锋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胡志军先生、黄秀珠女士之子;横河新能源的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树成先生系公司财务总监窦保兰女士之妹的配偶。上述该等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80427: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9-01 | 原始质押股数:2272.73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02至 2022-09-01 |
出质人:胡志军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胡志军于2019年09月02日将其持有的2272.73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到2021年9月1日,延期到202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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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2-09-02 | 本次解押股数:2272.73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9-01 |
解押相关说明:
胡志军于2022年09月01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272.73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05 | 原始质押股数:1675.9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03至 2019-10-15 |
出质人:胡志军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胡志军于2018年07月03日将其持有的1675.97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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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8 | 本次解押股数:1675.969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7 |
解押相关说明:
胡志军于2019年03月07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75.9699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